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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羥氯喹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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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羥氯喹片

硫酸羥氯喹片

非處方藥 醫保乙類 進口

通用名稱:硫酸羥氯喹片

批準文號:進口藥品注冊證號H20160306

生產企業: Sanofi-Aventis SA

功能主治:類風濕關節炎,盤狀和係統性紅斑狼瘡以及由陽光引發或加劇的皮膚病變。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硫酸羥氯喹片
硫酸羥氯喹片
利巴韋林顆粒
利巴韋林顆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硫酸羥氯喹,其化學名稱為:2-[[4-[(7-氯-4-喹啉基)氨基]戊基]乙氨基]-乙醇硫酸鹽。

本品主要成份為利巴韋林。

生產企業

Sanofi-Aventis SA

四川百利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進口藥品注冊證號H20160306

國藥準字H5102350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類風濕關節炎,盤狀和係統性紅斑狼瘡以及由陽光引發或加劇的皮膚病變。

本品適用於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片劑為口服給予。 1. 成年人(包括老年人):首次劑量為每日400mg,分次服用...

本品用溫開水完全溶解後口服。1.用於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連用7天。2.用於皮膚皰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連用7天。

副作用

1. 視覺影響:視網膜變化可發生視網膜色素沉著變化和視野缺損,但罕見。早期停用本品後這些病變是可逆的。如果進一步發展,即使停用本品後仍有加重的危險。視網膜病變的患者早期可能沒有症狀,或者伴有旁中心暗點,中心周圍環形缺損,顳側缺損和異常色覺。角膜的變化有角膜變化的報道包括角膜水腫和渾濁。可以無自覺症狀或可引起諸如光暈、視力模糊或畏光。這些症狀可能是暫時的或停藥後會逆轉。由於調節功能異常導致的視力模糊是劑量依賴的,也可能是可逆的。 2. 皮膚影響:有時可發生皮疹;瘙癢症,皮膚粘膜色素變化、頭發變白和脫發也有報道發生。這些症狀通常停藥後容易恢複。有大皰疹包括非常罕見的多形性紅斑和Stevens-Johnson 綜合症,光敏感和剝脫性皮炎個案的報道。非常罕見的急性泛發性發疹性膿皰病(AGEP)病例,須與銀屑病進行區別,雖然羥氯喹可能促進銀屑病的發作。發熱和白細胞過多症可能與羥氯喹有關。停藥後通常結果好轉。 3. 胃腸道影響:可出現胃腸道功能紊亂,例如惡心、腹瀉、厭食、腹痛和罕見的嘔吐。在減小劑量或停止治療後,這些症狀通常會立刻消失。 4. 中樞神經係統影響:使用此類藥物較少見的不良反應如頭暈、

利巴韋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貧血,在口服治療後最初1-2周內出現血紅蛋白下降,其中約10%病人可能伴隨心肺方麵副作用。治療前後及治療中應頻繁監測血紅蛋白,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有胰腺炎症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已經有報道伴隨有貧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韋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損害,故具有心髒病史或明顯心髒病症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任何心髒病惡化症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在利巴韋林有關的臨床試驗中觀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應有:疲倦、頭痛、虛弱、乏力、胸痛、發熱、寒戰、流感症狀等。神經係統症狀:眩暈;消化係統症狀有食欲減退,胃部不適、惡心嘔吐、輕度腹瀉、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係統症狀有肌肉痛、關節痛;精神係統有失眠、情緒化、易激惹、抑鬱、注意力障礙、神經質等;呼吸係統症狀有呼吸困難、鼻炎等;皮膚附件係統出現脫發、皮疹、瘙癢等;另還觀察到味覺異常、聽力異常表現。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羥氯喹可通過胎盤。有關羥氯喹在妊娠期的應用資料有限。應該指出的是,治療劑量中的4-氨基喹啉與中樞神經係統損害有關,包括耳毒性(聽覺和前庭毒性、先天性耳聾)、視網膜出血和視網膜色素沉著。所以,妊娠期婦女應避免應用羥氯喹,除非根據醫生的評估潛在治療益處大於潛在風險時方可應用。哺乳期婦女應慎用羥氯喹,因為在母乳中可分泌有少量的羥氯喹,並且已知嬰兒對4-氨基喹啉的毒性作用非常敏感。 兒童用藥:應使用最小有效劑量,不應超過6.5mg/kg/日(根據理想體重算得)或400mg/日,甚至更小量。年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已經充分的動物研究證實利巴韋林有明顯的致突變和胚胎毒性(在低於人體用量的1/20時即可出現),利巴韋林會引起胎兒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療開始前、治療期間和停藥後至少6個月,服用利巴韋林的男性和女性均應避免懷孕,可能懷孕者應采用至少兩種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懷孕應立即告知醫生。孕婦禁用利巴韋林。少量藥物經乳汁排泄,因為對乳兒潛在的危險,不推薦哺乳期婦女服用利巴韋林。兒童用藥:目前尚缺乏詳細的研究資料。老年用藥:尚未進行充分的65歲以上老年患者臨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韋林發生貧血的可能性大於年輕患者,老年人腎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導致蓄積,不推薦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韋林。

成分

類風濕關節炎,盤狀和係統性紅斑狼瘡以及由陽光引發或加劇的皮膚病變。

本品適用於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藥理作用

詳見包裝內說明書。

注意事項

在開始使用本品治療前,所有患者均應進行眼科學檢查。檢查包括視力靈敏度、眼科鏡檢、中心視野和色覺等。此後,應每年至少檢查一次。視網膜病變與藥物劑量有很大相關性,在每日最大劑量不超過6.5 mg/kg體重情況下,發生視網膜損害的風險低。但超過推薦的每日劑量將會大大增加視網膜毒性的風險。有下列情況的患者,眼科檢查的頻次應該增加:每日劑量超過6.5 mg/kg理想體重。按照絕對體重作為給藥指導對肥胖患者會。導致藥物過量。腎功能不全。累積用藥量超過200g。老年人。視覺靈敏度受損。如果出現視力障礙(視覺靈敏度、色覺等),應立即停藥,並密切觀察患者異常情況的進展。甚至在停止治療後,視網膜病變(和視力障礙)仍可能進一步發展。正在服用可能引起眼或皮膚不良反應藥物的患者應謹慎使用本品。當肝髒或腎髒疾病的患者、或那些正在服用已知可影響這些器官的患者以及患有嚴重胃腸、神經和血液異常的患者也應謹慎使用本品。對肝腎功能嚴重受損的患者應進行血漿羥氯喹水平的估測以便調節所用劑量。盡管骨髓抑製的風險很低,因為貧血、再生障礙貧血、粒性白血球缺乏症,白細胞減少症和血小板減少症都曾有報道,建議進行定期的血細胞計數,如出現異

1、定期進行血常規(血紅蛋白水平、白細胞計數、血小板計數)、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檢查,尤其血紅蛋白檢查(包括在開始前、治療第2周、第4周)。對可能懷孕婦女每月進行懷孕測試。 2、嚴重貧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有胰腺炎症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具有心髒病史或明顯心髒病症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任何心髒病惡化症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 3、肝腎功能異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 4、利巴韋林對診斷有一定幹擾,可引起血膽紅素增高(可高達25%),大劑量可引起血紅蛋白降低。 5、盡早用藥,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內給藥,利巴韋林不宜用於未經實驗室確診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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