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搜索:
營養飲食 食物相克 食物熱量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特比萘芬片

非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特比萘芬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70218

生產企業: 齊魯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於 1.由毛癬菌 (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疣狀毛癬菌、斷發癬菌和紫色毛癬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引起的皮膚、頭發和甲的感染。 2.各種癬病 (體癬、股癬、手足癬和頭癬等) 以及由念珠菌 (白色念珠菌等) 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 3.由皮黴菌引起的甲癬 (甲真菌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特比萘芬片
複方克黴唑乳膏(Ⅱ)
複方克黴唑乳膏(Ⅱ)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特比萘芬。

本品主要成分為二丙酸倍他米鬆、克黴唑、硫酸慶大黴素。1.二丙酸倍他米鬆化學名:16-甲基-11,17,21-三羥基-9-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17,21-二丙酸鹽分子式:C28H37FO7分子量:504.592.克黴唑化

生產企業

齊魯製藥有限公司

香港澳美製藥廠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0970218

HC2007000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於 1.由毛癬菌 (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疣狀毛癬菌、斷發癬菌和紫色毛癬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引起的皮膚、頭發和甲的感染。 2.各種癬病 (體癬、股癬、手足癬和頭癬等) 以及由念珠菌 (白色念珠菌等) 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 3.由皮黴菌引起的甲癬 (甲真菌感染)。

適用於對皮質類固醇藥物敏感的皮膚炎性疾病(如接觸性皮炎、濕疹、神經性皮炎等伴發細菌和真菌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一次,療程如下: 皮膚感染的療程:手足癬[指(趾)...

每日二次,先將患處清洗。將小量乳膏塗於患處,然後輕輕摩擦,使其充分滲入皮膚。為保證治療各種皮膚病的療效,用藥療程應是夠,每個療程根據個別患者及深淺情況而定或遵醫生指示使用。

副作用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輕至中度,且常為一過性。最常見的有胃腸道症狀(脹滿感、食欲不振、惡心、輕度腹痛及腹瀉)或輕型的皮膚反應(皮疹、蕁麻疹等)。個別嚴重的皮膚反應病例(如stevens-Johnson綜合征、中毒性表皮壞死鬆解症)曾見報道,若發生進行性皮疹,則應停藥。罕見味覺改變,包括味覺缺失,後者於停藥後幾周內可恢複。極個別病例發生肝膽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過若發生上述情況,則應停用本品。曾報道,極個別患者發生中性白細胞減少。

對本品中的所有組份或對皮質類固醇藥物或咪唑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參見 兒童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老年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兒童注意事項: 由於兒童體表麵積相對較大,容易增加藥物的全身吸收,使用本品時對腎上腺皮質激素抑製及外源性皮質激素藥物的敏感性大於成年人。已有報道兒童局部應用皮質類固醇藥物時出現丘腦-垂體-腎上(HPA)功能抑製、柯興氏綜合症、線性生長抑製、體重增加延緩和顱內高壓等不良反應。腎上腺抑製表現為血漿腎上腺素水平低下,ACTH應激反應消失,顱內高壓表現為前額突出、頭痛和雙側性視乳頭水腫。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本品尚缺乏孕婦使用的安全性研究資料。孕婦使用本品需考慮用藥的利弊。如必須使用本品,則要求不要長期或大麵積使用本品。尚不明確局部使用皮質激素是否增加全身吸收並從乳汁中排出的可檢測量,如哺乳期婦女使用本品,應停止用藥或停止喂乳。 老人注意事項: 目前尚缺乏詳細的研究資料。

成分

本品適用於 1.由毛癬菌 (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疣狀毛癬菌、斷發癬菌和紫色毛癬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引起的皮膚、頭發和甲的感染。 2.各種癬病 (體癬、股癬、手足癬和頭癬等) 以及由念珠菌 (白色念珠菌等) 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 3.由皮黴菌引起的甲癬 (甲真菌感染)。

適用於對皮質類固醇藥物敏感的皮膚炎性疾病(如接觸性皮炎、濕疹、神經性皮炎等伴發細菌和真菌感染)。

藥理作用

特比萘芬是一種具有廣譜抗真菌活性的丙烯胺類藥物。本品能選擇性抵製真菌角鯊烯環氧化酶 ,使真菌細胞膜的形成過程中角鯊烯環氧化反應受阻,從而達到殺滅或抵製真菌的作用。

本品所含克黴唑為抗真菌藥,對白色念珠菌等皮膚癬菌具有抑製作用。尿素能增進角質層的水合作用,使皮膚柔軟,並有抗菌、止癢作用,兩者配合有協同作用。

注意事項

相關內容。

1.本品外用也可能吸收入乳汁,哺乳期婦女慎用。2.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4.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5.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6.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7.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藥品查詢

藥企入駐
申請快捷、曝光率高、上線快

最新資訊

更多

熱門藥品

更多

藥企推薦

更多

相關醫生

更多

相關醫院

更多
藥企入駐&商務合作聯係:

1817085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