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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酸氟替卡鬆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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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酸氟替卡鬆乳膏 

非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丙酸氟替卡鬆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03501

生產企業: 湖北恒安芙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成人:適用於各種皮質激素可緩解的炎症性和瘙癢性皮膚病,如濕疹包括特異性濕疹和盤狀濕疹;結節性癢疹;銀屑病(泛發斑塊型除外);神經性皮膚病包括單純性苔蘚;扁平苔蘚;脂溢性皮炎;接觸性過敏;盤形紅斑狼瘡;泛發性紅斑全身類固醇激素治療的輔助用藥,蟲咬皮炎;粟疹。 兒童:低效皮質激素無效的1歲以上(含1歲)兒童在醫生的指導下可用本品緩解特異性皮炎引起的炎症和瘙癢,以及皮質激素可緩解的其他皮膚病丙酸氟替卡鬆。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丙酸氟替卡鬆乳膏 
丙酸氟替卡鬆乳膏 
鹵米鬆乳膏
鹵米鬆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為丙酸氟替卡鬆。  化學名稱:(6α,11β,16α,17α)-6,9-二氟-11-羥-16-甲基-3-氧代-17-(1-氧代丙氧基)-雄甾-1,4-二烯-17-硫代羧酸,S-氟甲基酯。 分子式:C25H31F3O5S   分子量:500.57 

主要成份為鹵米鬆一水合物。

生產企業

湖北恒安芙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澳美製藥廠有限公司北京代表處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03501

注冊證號HC2018101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成人:適用於各種皮質激素可緩解的炎症性和瘙癢性皮膚病,如濕疹包括特異性濕疹和盤狀濕疹;結節性癢疹;銀屑病(泛發斑塊型除外);神經性皮膚病包括單純性苔蘚;扁平苔蘚;脂溢性皮炎;接觸性過敏;盤形紅斑狼瘡;泛發性紅斑全身類固醇激素治療的輔助用藥,蟲咬皮炎;粟疹。 兒童:低效皮質激素無效的1歲以上(含1歲)兒童在醫生的指導下可用本品緩解特異性皮炎引起的炎症和瘙癢,以及皮質激素可緩解的其他皮膚病丙酸氟替卡鬆。

對皮質類固醇治療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膚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觸性皮炎、異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經性皮炎、錢幣狀皮炎和尋常型銀屑病。

用法用量

濕疹/皮炎:成人及一歲以上(含一歲)兒童,每日一次將一薄層乳膏塗於患處。 其它適...

以薄層塗於患處,依症狀每日一至二次,並緩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繃帶包紮患處,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紮。藥效欠佳者或較頑固的患者,可改用短時的密封包紮以增強療效。對於慢性皮膚疾患(如銀屑病或慢性濕疹),使用本品時不應突然停用,應交替換用潤膚劑或藥效較弱的另一種皮質類固醇,逐漸減少本品用藥劑量。

副作用

丙酸氟替卡鬆具有較好的耐受性,在安慰劑對照的臨床試驗中,最常見的副作用是:皮膚感染、感染性濕疹、病毒疣、單純皰疹、膿皰瘡、特異性皮炎、濕疹、濕疹惡化、紅斑、燒灼感、刺痛、皮膚刺激、毛囊炎、水皰、手指麻痹和皮膚幹燥。在兒童進行的開放臨床試驗中,常見的副作用是:燒灼感、暗黑色紅斑、紅斑疹、麵部毛細血管擴張、非麵部毛細血管擴張、風疹。若出現過敏現象應立即停藥。 發炎、毛囊炎、痤瘡樣皮疹、色素減退、口周皮炎、過敏性接觸性皮炎、繼發感染、皮膚萎縮、皮紋和痱子等不良反應少見,但當采用封包療法時其發生頻率明顯增加。 長期和大量使用皮質激素,可引起局部皮膚萎縮,表現為皮膚變薄、出現萎縮紋、毛細血管擴張、多毛及色素減退。 長期大量或大麵積應用皮質激素,可通過充分的全身吸收而出現腎上腺皮質功能亢進。此現象更易見於嬰幼兒及采用封包治療的患者。嬰兒塗藥後使用尿布也應視為封包治療。 在使用皮質激素治療銀屑病過程中或停藥後誘發膿皰型銀屑病的情況罕見。曾有用藥後皮膚病的症狀和體症加重的報告。 

偶發:用藥部位刺激性症狀,如燒灼感、瘙癢。罕見:皮膚幹燥、紅斑、皮膚萎縮、毛囊炎、痤瘡或膿皰,如已發生嚴重的刺激性或過敏症狀,應終止治療。已報道局部用藥的不良反應包括:接觸性過敏、皮膚色素沉著或繼發性感染。此外,尤其在長期使用,或用於大麵積皮膚或使用密封性包紮,或用於例如麵部、腋下等通透性高的皮膚部位。其他詳見說明書。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禁用,哺乳期婦女慎用。 兒童用藥:一歲以下兒童禁用本品。兒童用藥時應盡可能采用最低有效治療劑量,並避免長期持續使用本品。  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進行了皮質類固醇安全性評價,也專門用鹵米鬆進行了動物試驗,實驗已證明可能有潛在致畸性,或對胚胎及/或幼胎產生其它不良作用。然而,迄今尚未有孕婦使用本品對孕婦不良反應的報道。孕婦使用本品,必須鄭重權衡利弊,應有明確的治療指征。而且,不應大劑量使用,不應用於大麵積皮膚(特別不應使用密封性包紮)或長時間地使用。本品活性物質及/或其代謝產物是否泌入乳汁尚不清楚,哺乳期婦女應慎用。兒童用藥:對於幼兒及兒童,避免長期連續治療,以免腎上腺軸抑製的發生。連續性治療不應超過兩個星期;2歲以下的兒童,治療不應超過七天。敷藥的皮膚麵積不應超過體表麵積的10%,不應使用密封包紮。老年用藥:目前尚無老年用藥的禁忌報道。

成分

成人:適用於各種皮質激素可緩解的炎症性和瘙癢性皮膚病,如濕疹包括特異性濕疹和盤狀濕疹;結節性癢疹;銀屑病(泛發斑塊型除外);神經性皮膚病包括單純性苔蘚;扁平苔蘚;脂溢性皮炎;接觸性過敏;盤形紅斑狼瘡;泛發性紅斑全身類固醇激素治療的輔助用藥,蟲咬皮炎;粟疹。 兒童:低效皮質激素無效的1歲以上(含1歲)兒童在醫生的指導下可用本品緩解特異性皮炎引起的炎症和瘙癢,以及皮質激素可緩解的其他皮膚病丙酸氟替卡鬆。

對皮質類固醇治療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膚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觸性皮炎、異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經性皮炎、錢幣狀皮炎和尋常型銀屑病。

藥理作用

藥理作用:丙酸氟替卡鬆是一高效,具有局部抗炎作用的糖皮質激素,經皮給藥後,對HPA軸的抑製作用很弱,因此,其治療指數高於大多數常用的類固醇製劑。 皮下注射給藥會產生強效全身性糖皮質激素作用,但口服作用弱,可能為代謝失活所致。體外試驗表明本藥對人體的糖皮質激素受體有強親和力和激動作用。 丙酸氟替卡鬆無預期外激素作用,對中樞神經係統、周圍神經係統、胃腸道、心血管係統、呼吸係統無明顯影響。 毒性研究 遺傳毒性:丙酸氟替卡鬆體外三致試驗結果顯示標準Ames試驗,E.coli變異,S.cereviseiae基因轉變試驗,中國倉鼠卵巢細胞分析均未見致突變現象。小鼠微核試驗和培養人淋巴細胞試驗未見致染色體畸變現象。 生殖毒性:生殖毒性試驗結果顯示,雄性大鼠每日皮下注射丙酸氟替卡鬆50 ug/kg,雄性大鼠每日皮下注射丙酸氟替卡鬆100 ug/kg(後期減至每日50 ug/kg),對交配和生殖力均無影響(分別為70 kg體重,每天局部使用0.05%丙酸氟替卡鬆乳膏15 g,透皮吸收為近3%時全身暴露水平的15倍和30倍)。全身給藥時在較低劑量下皮質類固醇就有致畸作用。有些皮質類固醇皮膚給藥後亦產生致畸

注意事項

1.局部應用皮質激素的全身吸收能可逆性抑製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從而導致治療停止後糖皮質激素不足。局部應用皮質激素的全身吸收患者可見庫欣綜合征,高血糖症和糖尿病。 2.局部大麵積使用皮質激素並采用封包療法的患者應定期采用ACTH興奮試驗、午前血漿類固醇測定和尿液遊離類固醇測定以檢測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功能。 3.出現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功能抑製,應撤藥、減少用藥頻率或使用低效類固醇。通常停止局部應用皮質激素後HPA軸功能可恢複。罕見糖皮質激素不足,此時需全身應用皮質激素。若需全身應用皮質激素,請參見其使用說明書。 4.兒童的相對體表麵積較大,使用相同劑量時吸收量多,較易出現全身毒性,故用藥時應盡可能采用最低有效治療劑量。 5.兒童應盡量避免長期持續使用本品,連續應用丙酸氟替卡鬆4周以上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定。 6.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本品。本品僅供外用。用於眼瞼時應小心以防止藥物進入眼內,從而避免局部刺激或誘發青光眼。 7.本品可引起皮膚不良反應。出現局部不良反應應及時告知醫生。 8.除非有醫生指導,否則使用本品時不應封包,也不應用於麵部、腋下、腹股溝處。 9.本品不能用於尿布皮

1. 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2. 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慎用;3. 兒童使用需遵醫囑;4. 皮膚破損處不宜使用;5. 長期使用需定期檢查皮膚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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