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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特比萘芬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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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特比萘芬片

非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特比萘芬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94133

生產企業: 成都奧邦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由皮真菌如發癬菌(紅色發癬菌、須瘡癬菌、斷發癬菌、堇色發癬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引起的皮膚、頭發真菌感染。 本品僅用於治療大麵積、嚴重的皮膚真菌感染(體癬、股癬、足癬、頭癬)和念珠菌(如白色假絲酵母)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根據感染部位、嚴重性和範圍考慮口服給藥的必要性。 皮真菌(絲狀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癬。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特比萘芬片
硫酸奈替米星注射液
硫酸奈替米星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特比萘芬。

本品主要成份為:奈替米星。其化學名稱為:O-3-去氧-4-C-甲基-3-甲氨基-?-L-阿拉伯糖吡喃糖基(14)-O-[2,6-二氨基-2,3,4,6-四去氧-?-D-甘油基-4-烯己吡喃糖基-(16)]-2-去氧-N3-乙基-L-鏈黴胺硫酸鹽。┠邗ァ)105g;氯化鋅(ZnCl2)13.6mg;碘化鉀(KI)166g;氟化鈉(NaF)2.1mg;山梨醇(C6H14O6)3.0g;鹽酸調節PH值至2.2;注射用水加至10ml。折合每10ml含:Cr3+0.2umol;Cu2+20umol;Fe3+20umol;Mn2+5umol;MoO42-0.2umol;SeO32-0.4umol;Zn2+100umol;F-50umol;I-11umol;pH2.2;滲透壓約1900mOsm/kg。透壓約1900mOsm/kg。

生產企業

成都奧邦藥業有限公司

濟南利民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94133

國藥準字H2004375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由皮真菌如發癬菌(紅色發癬菌、須瘡癬菌、斷發癬菌、堇色發癬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引起的皮膚、頭發真菌感染。 本品僅用於治療大麵積、嚴重的皮膚真菌感染(體癬、股癬、足癬、頭癬)和念珠菌(如白色假絲酵母)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根據感染部位、嚴重性和範圍考慮口服給藥的必要性。 皮真菌(絲狀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癬。

1本品適用於治療敏感革蘭陰性杆菌所致嚴重感染。如銅綠假單胞菌、變形杆菌屬(吲哚陽性和陰性)、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屬、腸杆菌屬、沙雷菌屬及枸櫞酸杆菌屬等所致的新生兒膿毒症、敗血症、中樞神經係統感染(包括腦膜炎)、尿路生殖係統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腸道感染、腹膜炎、膽道感染、皮膚或骨骼感染、中耳炎、鼻竇炎、軟組織感染、李斯特菌病等。2本品亦可與其他抗菌藥物聯合用於治療葡萄球菌感染,但對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感染常無效。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0.25克,每日一次,療程如下: 皮膚感染的療程:手足癬[趾(指)...

腎功能正常者成人肌內注射或稀釋後靜脈滴注。按體重每8小時1.3~2.2mg/kg;或每12小時2~3.25mg/kg;治療複雜性尿路感染,按體重每12小時1.5~2mg/kg。療程均為7~14日。一日最高劑量不超過7.5mg/kg。血液透析後應補給1mg/kg。小兒肌內注射或稀釋後靜脈滴注。(1)6周以內小兒,按體重每12小時2~3mg/kg;(2)6周~12歲小兒,按體重每8小時1.7~2.3mg/kg;或按體重每12小時2.5~3.5mg/kg。療程均為7~14日。靜脈滴注時,取本品用50~200ml氯化鈉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滅菌稀釋液稀釋,於1.5~2小時內靜脈滴注;小兒的稀釋液量應相應減少。於1.5~2小時內緩慢輸入。應用本品宜定期監測血藥濃度,使血藥峰濃度維持在6~10mg/L,穀濃度為0.5~2mg/L。2腎功能減退者必須根據腎功能減退程度調整劑量,有條件時宜進行血藥濃度監測,據其結果擬訂個體化給藥方案,使血藥濃度調整至上述範圍,也可根據測得的肌酐清除率或參考肌酐值、血尿素氮值減少本品劑量或延長給藥間期。

副作用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輕至中度,且常為一過性。最常見的有胃腸道症狀(脹滿感,食欲不振,惡心,輕度腹痛及腹瀉)或輕型的皮膚反應(皮疹,薰麻疹等)。個別嚴重的皮膚反應病例(如Stevens Johnson綜合症,中毒性表皮壞死鬆懈症)曾見報道,若發生進行性皮疹,則應停藥。罕見味覺改變,包括味覺缺失,後者於停藥後幾周內可恢複。極個別病例發生肝膽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過若發生上述情況,則應停用本品。曾報道,極個別患者發生尿中紅細胞增多。

對本品或任何一種氨基糖苷類抗生素過敏或有嚴重毒性反應者禁用。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於本品用於孕婦的經驗極有限。因此,應權衡利弊,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特比萘芬可經乳汁排泄,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 兒童用藥:2歲以上的兒童口服特比萘芬耐受性好。 老年用藥:尚無證據提示老年患者與年輕患者需服不同劑量或發生不同的不良反應。開處方時,應注意這一年齡組患者是否已存在肝、腎功能損害(見

藥理作用

鹽酸特比萘芬是一種具有廣譜抗真菌活性的丙烯胺類藥物。本品能特異地幹擾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高選擇性抑製真菌的麥角鯊烯環氧化酶,使真菌細胞膜形成過程中麥角鯊烯環氧化反應受阻,從而達到殺滅或抑製真菌的作用。

1.藥理本品為半合成的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對需氧革蘭陰性杆菌有強大抗菌活性,抗菌譜與慶大黴素相似,對大腸埃希菌、銅綠假單胞菌、吲哚陰性和陽性變形杆菌、克雷伯杆菌、不動杆菌、枸櫞酸杆菌,以及沙雷杆菌和腸杆菌的部分菌株有良好的抗菌作用。對於結核杆菌、非典型性分枝杆菌和金黃色葡萄球菌(產酶和不產酶株)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其他革蘭陽性菌(包括糞鏈球菌)、厭氧菌、立克次體、真菌和病毒均對本品不敏感。本品對氨基糖苷乙酰轉移酶AAC(3)穩定,因此能產生該酶而耐卡那黴素、慶大黴素、妥布黴素和西索米星等的菌株對本品敏感。本品與-內酰胺類聯合用藥常可獲得協同作用。本品的作用機製是與細菌核糖體30S亞單位結合,抑製細菌蛋白質的合成。 2.毒理動物試驗資料提示,本品的耳毒性較慶大黴素和妥布黴素低,腎毒性比慶大黴素低。

注意事項

)。 在特比萘芬與口服避孕藥合用的患者中己報告有月經不調的病例發生,盡管其發生率仍然處於單獨服用口服避孕藥患者的發生率之內。 特比萘芬對安替比林或地高辛的清除沒有影響。 特比萘芬可降低經靜脈注射的咖啡 因的清除達19% 特比萘芬可降低地昔帕明的清除達82%。 特比萘芬可增加環袍素的清除達15%。 另一方麵,一些代謝誘導性藥物可以加速特比萘芬的血槳清除率,如利福平能夠增加特比萘芬的清除率100%;另一些抑製細胞色素P450的藥物則可以抑製特比萘芬的血漿清除如:西咪替丁能夠降低特比萘芬的清除率33%。如果有必要同時使用這些藥物時,特比萘芬的劑量應作相應的調整。

1.本品不是單純性尿路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及輕度皮膚軟組織感染的首選藥;敗血症治療中需聯合應用具協同作用的藥物;腹腔感染治療,宜加用甲硝唑等抗厭氧菌藥物。 2.下列情況應慎用本品:失水、第8對腦神經損害、重症肌無力或帕金森病及腎功能損害患者。 3.交叉過敏:對一種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如鏈黴素、慶大黴素過敏的患者,可能對本品過敏。 4.為避免或減少耳、腎毒性反應的發生,治療期間應定期監測尿常規、血尿素氮、血肌酐等,並密切觀察前庭功能及聽力改變。有條件者應進行血藥濃度監測,調整劑量使血藥峰濃度在16mg/L以下,且不宜持續較長時間(如2~3小時以上),穀濃度避免超過4mg/L。 5.腎功能減退患者應根據腎損害程度減量用藥(見用法用量)。 6.嚴重燒傷患者本品的血藥濃度可能較低,應根據血藥濃度測定結果調整劑量。 7.本品劑量相同時,發熱患者的血藥濃度較無發熱者低,血消除半衰期(t1/2b)亦較短,但退熱後血藥濃度可能增高,通常不須調整劑量。貧血患者本品的t1/2b也可能較短。 8.療程一般不宜超過14天,以減少耳、腎毒性的發生。 9.對實驗室檢查指標的幹擾:本品可使血糖、血堿性磷酸酶、血清氨基轉移酶和嗜酸性粒細胞等的測定值升高,使白細胞、血小板等的測定值降低,多呈一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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