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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伐昔洛韋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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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伐昔洛韋片

非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伐昔洛韋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66856

生產企業: 成都倍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治療水痘帶狀皰疹及I型、II型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包括初發和複發的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伐昔洛韋片
鹽酸伐昔洛韋片
糠酸莫米鬆乳膏
糠酸莫米鬆乳膏
主要成分

鹽酸伐昔洛韋。

本品每支含糠酸莫米鬆10毫克,輔料為:二甲基亞碸、十八醇、單雙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液狀石蠟、十二烷基硫酸鈉、二氧化鈦、丙二醇、磷酸、冰片。

生產企業

成都倍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恒安芙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66856

國藥準字H2007417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治療水痘帶狀皰疹及I型、II型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包括初發和複發的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

用於濕疹、神經性皮炎,異位性皮炎及皮膚瘙癢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3g,一日2次,飯前空腹服用。帶狀皰疹連續服藥10日;單純性皰疹連...

局部外用。取本品適量塗於患處,每日1次。

副作用

偶有頭暈、頭痛、關節痛、惡心、嘔吐、腹瀉、胃部不適、食欲減退、口渴、白細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輕度升高、皮膚瘙癢等,長程給藥偶見痤瘡、失眠、月經紊亂。

使用本品的局部不良反應極少見,如燒灼感、瘙癢刺痛和皮膚萎縮等。 長期大量使用皮質激素類藥物,可造成的不良反應有:刺激反應、皮膚萎縮、多毛症、口周圍皮炎、皮膚浸潤、繼發感染、皮膚條紋狀色素沉著等。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阿昔洛韋能通過胎盤,孕婦用藥需權衡利弊。 阿昔洛韋在乳汁中的濃度為血漿濃度的0.6-4.1 倍。哺乳期婦女應慎用。 兒童用藥:兒童用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定。 老年用藥:由於生理性腎功能的衰竭,本品劑量與用藥周期需調整。

成分

用於治療水痘帶狀皰疹及I型、II型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包括初發和複發的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

用於濕疹、神經性皮炎,異位性皮炎及皮膚瘙癢症。

藥理作用

詳見說明書。

本品為局部外用糖皮質激素,具有抗炎、抗過敏、止癢及減少滲出作用。

注意事項

1.對更昔洛韋過敏者也可能對本品過敏。 2.脫水或已有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腎功能不全者在接受本品治療時,需根據肌酐清除率來校正劑量。 3.嚴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長期或多次應用本品治療後可能引起單純皰疹病毒和帶狀皰疹病毒對本品耐藥。如單純皰疹患者應用本品後皮損不見改善者應測試單純皰疹病毒對本品的敏感性。 4.隨訪檢查由於生殖器皰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宮頸癌,因此患者至少應一年檢查一次,以早期發現。 5.一旦皰疹症狀與體征出現,應盡早給藥。 6.服藥期間應給予患者充分的水,防止阿昔洛韋在腎小管內沉澱。  7.一次血液透析可使阿昔洛韋的血藥濃度減低60%,因此血液透析後應補給一次劑量。 8.生殖器複發性皰疹感染以間歇短程療法給藥有效。由於動物實驗曾發現本品對生育的影響及致突變作用,因此口服劑量與療程不應超過推薦標準。生殖器複發性皰疹的長程療法也不應超過6個月。 9.本品對單純皰疹病毒的潛伏感染和複發無明顯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1.不得用於皮膚破潰處。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3.嬰幼兒、兒童和皮膚萎縮的老年人,對本品更敏感,故使用時應謹慎。 4.用藥7日後症狀未緩解,應谘詢醫師或藥師。 5.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7.如並發細菌或真菌感染,請谘詢醫師處理。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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