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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異丙嗪片
鹽酸異丙嗪片

鹽酸異丙嗪片

處方藥 醫保甲類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異丙嗪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2020237

生產企業: 天津力生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鹽酸異丙嗪片,適應症為:1.皮膚粘膜的過敏:適用於長期的、季節性的過敏性鼻炎,血管舒縮性鼻炎,接觸過敏源或食物而致的過敏性結膜炎,蕁麻疹,血管神經性水腫,對血液或血漿製品的過敏反應,皮膚劃痕症。必要時可與腎上腺素合用,作為本藥的輔助劑。2.暈動病:防治暈車、暈船、暈飛機。3.鎮靜、催眠:適用於術前、術後和產科。此外,也可用於減輕成人及兒童的恐懼感,呈淺睡眠狀態。4.惡心、嘔吐的治療:適用於一些麻醉和手術後的惡心、嘔吐,也用於防治放射病性或藥源性惡心、嘔吐。5.術後疼痛;可與止痛藥合用,作為輔助用藥。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異丙嗪片
鹽酸異丙嗪片
利巴韋林顆粒
利巴韋林顆粒
主要成分

每片含主要成分鹽酸異丙嗪12.5毫克。

本品主要成份為利巴韋林。

生產企業

天津力生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百利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2020237

國藥準字H5102350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鹽酸異丙嗪片,適應症為:1.皮膚粘膜的過敏:適用於長期的、季節性的過敏性鼻炎,血管舒縮性鼻炎,接觸過敏源或食物而致的過敏性結膜炎,蕁麻疹,血管神經性水腫,對血液或血漿製品的過敏反應,皮膚劃痕症。必要時可與腎上腺素合用,作為本藥的輔助劑。2.暈動病:防治暈車、暈船、暈飛機。3.鎮靜、催眠:適用於術前、術後和產科。此外,也可用於減輕成人及兒童的恐懼感,呈淺睡眠狀態。4.惡心、嘔吐的治療:適用於一些麻醉和手術後的惡心、嘔吐,也用於防治放射病性或藥源性惡心、嘔吐。5.術後疼痛;可與止痛藥合用,作為輔助用藥。

本品適用於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1、口服:每次12.5~25mg,1日2~3次。   2、肌注:每次2.5%1~...

本品用溫開水完全溶解後口服。1.用於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連用7天。2.用於皮膚皰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連用7天。

副作用

不良反應有困倦、思睡、口幹,偶有胃腸刺激症狀、皮炎。

利巴韋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貧血,在口服治療後最初1-2周內出現血紅蛋白下降,其中約10%病人可能伴隨心肺方麵副作用。治療前後及治療中應頻繁監測血紅蛋白,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有胰腺炎症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已經有報道伴隨有貧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韋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損害,故具有心髒病史或明顯心髒病症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任何心髒病惡化症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在利巴韋林有關的臨床試驗中觀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應有:疲倦、頭痛、虛弱、乏力、胸痛、發熱、寒戰、流感症狀等。神經係統症狀:眩暈;消化係統症狀有食欲減退,胃部不適、惡心嘔吐、輕度腹瀉、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係統症狀有肌肉痛、關節痛;精神係統有失眠、情緒化、易激惹、抑鬱、注意力障礙、神經質等;呼吸係統症狀有呼吸困難、鼻炎等;皮膚附件係統出現脫發、皮疹、瘙癢等;另還觀察到味覺異常、聽力異常表現。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已經充分的動物研究證實利巴韋林有明顯的致突變和胚胎毒性(在低於人體用量的1/20時即可出現),利巴韋林會引起胎兒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療開始前、治療期間和停藥後至少6個月,服用利巴韋林的男性和女性均應避免懷孕,可能懷孕者應采用至少兩種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懷孕應立即告知醫生。孕婦禁用利巴韋林。少量藥物經乳汁排泄,因為對乳兒潛在的危險,不推薦哺乳期婦女服用利巴韋林。兒童用藥:目前尚缺乏詳細的研究資料。老年用藥:尚未進行充分的65歲以上老年患者臨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韋林發生貧血的可能性大於年輕患者,老年人腎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導致蓄積,不推薦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韋林。

成分

鹽酸異丙嗪片,適應症為:1.皮膚粘膜的過敏:適用於長期的、季節性的過敏性鼻炎,血管舒縮性鼻炎,接觸過敏源或食物而致的過敏性結膜炎,蕁麻疹,血管神經性水腫,對血液或血漿製品的過敏反應,皮膚劃痕症。必要時可與腎上腺素合用,作為本藥的輔助劑。2.暈動病:防治暈車、暈船、暈飛機。3.鎮靜、催眠:適用於術前、術後和產科。此外,也可用於減輕成人及兒童的恐懼感,呈淺睡眠狀態。4.惡心、嘔吐的治療:適用於一些麻醉和手術後的惡心、嘔吐,也用於防治放射病性或藥源性惡心、嘔吐。5.術後疼痛;可與止痛藥合用,作為輔助用藥。

本品適用於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藥理作用

能阻斷平滑肌、毛細血管壁等組織的H1受體,從而與組胺起競爭性的拮抗作用,尚能顯著的中樞安定作用,能加強麻醉藥、催眠藥及鎮痛的作用。並能降低體溫和鎮吐。

注意事項

1.對吩噻嗪類藥高度過敏者對本品也過敏。2.妊娠期婦女臨產前1~2周應停藥,以免誘發嬰兒的黃疸和椎體外係症狀。3.下列情況應慎用,如肝功能不全和各類肝髒疾病患者,腎衰竭,急性哮喘,膀胱頸部梗阻,骨髓抑製,心血管疾病,昏迷,閉角型青光眼,高血壓,胃潰瘍,前列腺肥大明顯者,幽門或十二指腸梗阻,呼吸係統疾病(尤其是兒童服用本品後痰液黏稠,影響排痰,並可抑製咳嗽反射),癲癇患者(注射給藥時可增加抽搐的嚴重程度),黃疸,REYE綜合征(異丙嗪所致的椎體外係症狀易與REYE綜合征混淆)。4.小於三個月的嬰兒體內藥物代謝酶不足,不宜應用本品。還可能引起腎功能不全。新生兒或早產兒、患急性病或脫水的小兒及患急性感染的兒童,注射異丙嗪後易發生肌張力障礙。5.老年患者易發生頭暈、呆滯、精神錯亂、低血壓,椎體外係症狀,特別是震顫麻痹、不能靜坐和持續性運動障礙,用大量或胃腸道外靜給藥時更易發生。6.應用異丙嗪時,應特別注意有無腸梗阻,或藥物的過量、中毒等問題,因其症狀體征可被異丙嗪的鎮吐作用所掩蓋。

1、定期進行血常規(血紅蛋白水平、白細胞計數、血小板計數)、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檢查,尤其血紅蛋白檢查(包括在開始前、治療第2周、第4周)。對可能懷孕婦女每月進行懷孕測試。 2、嚴重貧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貧血、鐮刀細胞性貧血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有胰腺炎症狀或明確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具有心髒病史或明顯心髒病症狀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韋林。如使用利巴韋林出現任何心髒病惡化症狀,應立即停藥給予相應治療。 3、肝腎功能異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 4、利巴韋林對診斷有一定幹擾,可引起血膽紅素增高(可高達25%),大劑量可引起血紅蛋白降低。 5、盡早用藥,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內給藥,利巴韋林不宜用於未經實驗室確診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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