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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羥氯喹片
硫酸羥氯喹片

硫酸羥氯喹片

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硫酸羥氯喹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9990263

生產企業: 上海上藥中西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於對潛在嚴重副作用小的藥物應答不滿意的以下疾病:類風濕關節炎,青少年慢性關節炎,盤狀紅斑狼瘡和係統性紅斑狼瘡,以及又陽光引發或加劇的皮膚病變。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硫酸羥氯喹片
硫酸羥氯喹片
酮康唑膠囊
酮康唑膠囊
主要成分

硫酸羥氯喹。

主要化學成分為酮康唑:1-乙酰基-4[4-[2-(2,4-二氯苯基)-2(1H-咪唑-1-甲基)-1,3二氧戊環-4-甲氧基]苯基]-呱嗪。

生產企業

上海上藥中西製藥有限公司

南京白敬宇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9990263

國藥準字H1090005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用於對潛在嚴重副作用小的藥物應答不滿意的以下疾病:類風濕關節炎,青少年慢性關節炎,盤狀紅斑狼瘡和係統性紅斑狼瘡,以及又陽光引發或加劇的皮膚病變。

本品適用於下列係統性真菌感染的治療1.念珠菌病、慢性皮膚粘膜念珠菌病、口腔念珠菌感染、尿路念珠菌感染,局部治療無效的慢性、複發性陰道念珠菌病。2.皮炎芽生菌病。3.球孢子菌病。4.組織胞漿菌病。5.著色真菌病。6.副球孢子菌病。由皮膚真菌和酵母菌所致的皮膚真菌病、花斑癬及發癬,當局部治療或口服灰黃黴素無效,或難以接受灰黃黴素治療的嚴重頑固性皮膚真菌感染,可用本品治療。

用法用量

口服成年人(包括老年人)首次劑量為每次0.4g,分次服用。當療效不再進一步改善時...

口服成人每日0.2~0.4g,頓服或分2次服。2歲以上兒童每日3.3~6.6mg/kg,頓服或分2次服。

副作用

4-氨基喹啉類化合物在長期治療時可能發生下列反應,但不同化合物的不良反應其及類型和發生率可能有所不同。(1)中樞神經係統反應:興奮、神經過敏、情緒改變、夢魘、精神病、頭痛、頭昏、眩暈、耳鳴、眼球震顫、神經性耳聾、驚厥、共濟失調。(2)神經肌肉反應:眼外肌麻痹、骨骼肌軟弱、深肌腱反射消失或減退。(3)眼反應:①睫狀體:調節障礙,伴視覺模糊的症狀。該反應具劑量相關性,停藥後可逆轉。②角膜:一過性水腫、點狀至線狀混濁、角膜敏感度減小。常見可逆性伴或不伴症狀(視覺模糊,在光線周圍出現光暈、畏光)的角膜改變。角膜沉著可能早在開始治療後3周即已出現。羥氯喹角膜改變及視覺副反應的發生率似比氯喹低得多。③視網膜:黃斑水腫、萎縮,異常色素沉著[輕度色素小點出現“牛眼(BULL’’S-EYE)”外觀],中心凹反射消失,在暴露於明亮光線(光應激試驗)之後黃斑恢複時間增加,在黃斑、黃斑旁及周圍視網膜區對紅光的視網膜閾提高。其他眼底改變包括視神經乳頭蒼白和萎縮,視網膜小動脈變細,視網膜周圍細顆粒狀色素紊亂以及晚期出現凸出型脈絡膜。④視野缺損:中心周圍或中心旁盲點、中心盲點伴視敏度下降、罕見視野狹窄。歸因於視網膜

對本品過敏者、急慢性肝病患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本品在小兒中的應用缺乏係統的研究資料,2歲以下嬰幼兒的應用缺乏資料,因此本品不宜用於2歲以下小兒。2歲以上兒童亦不宜應用,如確有指征應用時,需權衡利弊後決定是否應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本品可透過血胎盤屏障。動物實驗表明本品可致畸,如發生大鼠的並指、少指(趾)及難產等。美國FDA資料表明,該藥在孕婦中應用屬C類,即動物實驗研究有毒性,對人類研究缺乏充足的資料。因此孕婦應避免應用。本品可分泌至乳汁中。在人類應用本品尚未證實有問題存在,但本品可使新生兒發生核黃疸的可能性增加,哺乳期婦女有指征應用時應權衡利弊後決定是否應用。 老人注意事項: 未進行該項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成分

本品用於對潛在嚴重副作用小的藥物應答不滿意的以下疾病:類風濕關節炎,青少年慢性關節炎,盤狀紅斑狼瘡和係統性紅斑狼瘡,以及又陽光引發或加劇的皮膚病變。

本品適用於下列係統性真菌感染的治療1.念珠菌病、慢性皮膚粘膜念珠菌病、口腔念珠菌感染、尿路念珠菌感染,局部治療無效的慢性、複發性陰道念珠菌病。2.皮炎芽生菌病。3.球孢子菌病。4.組織胞漿菌病。5.著色真菌病。6.副球孢子菌病。由皮膚真菌和酵母菌所致的皮膚真菌病、花斑癬及發癬,當局部治療或口服灰黃黴素無效,或難以接受灰黃黴素治療的嚴重頑固性皮膚真菌感染,可用本品治療。

藥理作用

硫酸羥氯喹片為4-氨基喹啉類用於治療盤狀紅斑狼瘡及係統性紅斑狼瘡的藥物。其作用機理尚不清楚,目前認為有可能與其免疫抑製與抗炎作用有關。

1藥理:本品屬吡咯類抗真菌藥,對深部感染真菌如念珠菌屬、著色真菌屬、球孢子菌屬、組織漿胞菌屬、孢子絲菌屬等均具抗菌作用,對毛發癬菌等亦具抗菌活性。本品對曲黴、申克氏孢子絲菌、某些暗色孢科、毛黴屬等作用差。本品通過幹擾細胞色素P-450的活性,從而抑製真菌細胞膜主要固醇類-麥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損傷真菌細胞膜並改變其通透性,以致重要的細胞內物質外漏。本品可抑製真菌的三酰甘油和磷脂的生物合成,抑製氧化酶和過氧化酶的活性,引起細胞內過氧化氫積聚導致細胞亞微結構變性和細胞壞死。對白念珠菌則可抑製其自芽孢轉變為侵襲性菌絲的過程。 2毒理:動物長期毒性實驗表明,本品可使堿性磷酸酶明顯上升,肝細胞變性。

注意事項

(1)本品應放在兒童無法取到的地方。(2)牛皮癬患者及卟啉症患者使用本品均可使原病症加重。故本品不應使用於這些患者,除非根據醫師判斷,患者的得益將超過其可能的風險。(3)醫師在開出本品處方前應當完全熟悉本說明書的全部內容。(4)接受長期或高劑量治療的某些患者,已觀察到有不可逆視網膜損傷,據報道視網膜病變具有劑量相關性。(5)服用本品應進行初次(基線)以及定期(每3個月1次)的眼科檢查(包括視敏度、輸出裂隙燈、眼底鏡以及視野檢查)。(6)如果視敏度、視野或視網膜黃斑區出現任何異常的跡象(如色素變化,失去中心凹反射)或出現任何視覺症狀(如閃光和劃線),且不能用調節困難或角膜混濁完全解釋時,應當立即停藥,並密切觀察其可能的進展。即使在停止治療之後,視網膜改變(及視覺障礙)仍可能進展。(7)使用本品長期治療的所有患者應定期隨訪和檢查,包括檢查膝和踝反射,以及發現肌肉軟弱的任何跡象。如發現肌軟弱,應當停藥。(8)肝病或醇中毒患者,或者與已知有肝髒毒性的藥物合用時,應慎用。(9)對長期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應定期作血細胞計數。如出現不能歸因於所治疾病的任何嚴重血液障礙,應當考慮停藥。缺乏G—6—PD(

1下列情況應慎用:(1)胃酸缺乏(可能引起本品的吸收減少)。(2)酒精中毒或肝功能損害(本品可致肝毒性)。 2治療前及治療期間應定期檢查肝功能。血清氨基轉移酶的升高可能不伴肝炎症狀,然而,如果血清氨基轉移酶值持續升高或加劇,或伴有肝毒性症狀時均應中止酮康唑的治療。 3如同時應用西咪替丁或呋喃硫胺,應至少於服用本品2小時後服用。 4本品可引起光敏反應,故服藥期間應避免長時間暴露於明亮光照下,可佩戴有色眼鏡。 5服藥期間禁服酒精類飲料。如發生頭暈、嗜睡時需引起注意。 6腎功能損害者應用本品不需減量。 7本品對血-腦脊液屏障穿透性差,不宜用於真菌性腦膜炎的治療;本品對曲黴、毛黴或足分支菌感染的療效亦不佳,亦不宜選用。 8對診斷的幹擾:可致血清氨基轉移酶增高,也可引起血膽紅素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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