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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咪酯
依托咪酯

依托咪酯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依托咪酯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83107

生產企業: 浙江九旭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於全麻誘導,也可用於短時手術麻醉、麻醉輔助。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依托咪酯
依托咪酯
複方環磷酰胺片
複方環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依托咪酯。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分為環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參莖葉總皂苷50mg。

生產企業

浙江九旭藥業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83107

國藥準字H1202100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用於全麻誘導,也可用於短時手術麻醉、麻醉輔助。

適用於惡性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淋巴細胞白血病、神母細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種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劑型、不同規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異,請閱讀具體藥物說明書使用,或遵醫囑。 依托咪酯注射液: 1、本品僅供靜脈注射,劑量必須個體化。 2、用作靜脈全麻誘導,成人按體重靜脈注射0.3mg/kg(範圍0.2-0.6mg/kg),於30-60秒內注完。合用琥珀酰膽堿或非去極化肌鬆藥,便於氣管內插管。術前給以鎮靜藥,或在全麻誘導1-2分鍾注射芬太尼0.1mg,應酌減本品用量。10歲以上兒童用量可參照成人。 依托咪酯乳狀注射液: 緩慢靜脈注射,一次每公斤體重0.15至0.3mg,相當於每公斤體重0.075至0.15ml的依托咪酯脂肪乳注射液,於30-60秒內注射完畢。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依托咪酯注射液: 1、癲癇病人及肝腎功能嚴重不全者禁用。 2、有免疫抑製、膿毒血症及進行器官移植的病人禁用或慎用。 依托咪酯乳狀注射液: 本品不可用於對依托咪酯或脂肪乳過敏的病人,重症糖尿病、高鉀血症患者禁用。

骨髓抑製為最常見的毒性,白細胞往往在給藥後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複正常,血小板減少比其他烷化劑少見;常見的副反應還有惡心、嘔吐。嚴重程度與劑量有關。 環磷酰胺的代謝產物可產生嚴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補充液體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纖維化。 當大劑量環磷酰胺(按體重50mg/kg)與大量液體同時給予時,可產生水中毒,可同時給予呋塞米以防止。 環磷酰胺可引起生殖係統毒性,如停經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給藥可致畸胎。 長期給予環磷酰胺可產生繼發性腫瘤。 用於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療時,易發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腎病。 少見的副作用有發熱、過敏、皮膚及指甲色素沉著、粘膜潰瘍、穀丙轉氨酶升高、蕁麻疹、口咽部感覺異常或視力模糊。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用藥特別在妊娠初期的三個月,由於環磷酰胺有致突變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兒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開始用複方環磷胺片治療時必須終止哺乳。兒童用藥:本品進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老年用藥:本品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成分

本品用於全麻誘導,也可用於短時手術麻醉、麻醉輔助。

適用於惡性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淋巴細胞白血病、神母細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種肉瘤及肺癌等。

藥理作用

依托咪酯注射液: 1、本品可阻礙腎上腺皮質產生可的鬆和其他皮質激素,引起暫時的腎上腺功能不全而呈現水鹽失衡、低血壓甚至休克。術後或危重病人由於應用此藥已有需要補充腎皮質激素的報道。 2、本品用後常見惡心嘔吐,呃逆。 3、本品可使肌肉發生陣攣,肌顫發生率約為6%左右,不自主的肌肉活動發生率可達32%(22.7%-63%)。 4、注射部位疼痛可達20%(1.2%-42%),但若在肘部較大靜脈內注射或用乳劑則發生率較低。 依托咪酯乳狀注射液: 可有惡心、嘔吐及注藥後的不自主的肌肉活動。有時會出現咳嗽,呃逆和寒戰。注射部位疼痛發生率較低。

注意事項

依托咪酯注射液: 1、使用本品須備有複蘇設備,並供氧。 2、給藥後有時可發生惡心嘔吐,麻醉前給予東莨菪堿或阿托品以預防誤吸。 3、與任何中樞性抑製劑並用,用量應酌減。 4、麻醉前應用氟呱利多(Droperidol)或芬太尼可減少肌陣攣的發生。 5、如將本品作為氟烷的誘導麻醉劑,宜將氟烷用量減少。 依托咪酯乳狀注射液: 1、本品不宜稀釋使用。 2、中毒性休克、多發性創傷或腎上腺皮質功能低下者,應同時給予適量氫化可的鬆。 3、本品不具止痛作用,如果用於短期麻醉,強止痛劑如芬太尼須在本品使用之前或同時給藥。

1.下列情況應慎用:骨髓抑製、有痛風病史、肝功能損害、感染、腎功能損害、腫瘤細胞浸潤骨髓、有泌尿素結石史、以前曾接受過化療或放射治療。 2.用藥期間須定期檢查白細胞計數及分類、血小板計數,腎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膽紅素、穀丙轉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腎功能損害時,環磷酰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現尿酸性腎病時,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預防,大量補液、堿化尿液及(或)給予別嘌醇。 5.當腫瘤細胞浸潤骨髓或以往的化療或放射治療引起嚴重骨髓抑製,環磷酰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 6.如有明顯的白細胞減少(特別是粒細胞減少)或血小板減少,應停用本品。 7.對診斷的幹擾:本品可使血清膽堿酯酶減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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