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氫化可的鬆片
氫化可的鬆片

氫化可的鬆片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氫化可的鬆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3021782

生產企業: 哈藥集團三精明水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於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症的替代治療及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功能增生症的治療,也可用於類風濕性關節炎、風濕性發熱、痛風、支氣管哮喘、過敏性疾病,並可用於嚴重感染和抗休克治療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氫化可的鬆片
氫化可的鬆片
鹽酸西替利嗪片
鹽酸西替利嗪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氫化可的鬆。

本品主要成分是鹽酸西替利嗪。化學名稱:(±) -2-[2-[4-[(4-氯苯基)苯甲基]-1-呱嗪基]乙氧基]乙酸二鹽酸鹽。分子式:C21H25CIN2O3·2HCI分子量:461.81

生產企業

哈藥集團三精明水藥業有限公司

廣東彼迪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3021782

國藥準字H2010338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用於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症的替代治療及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功能增生症的治療,也可用於類風濕性關節炎、風濕性發熱、痛風、支氣管哮喘、過敏性疾病,並可用於嚴重感染和抗休克治療等。

季節性過敏性鼻炎、常年性過敏性鼻炎、過敏性結膜炎及過敏引起的瘙癢和蕁麻疹的對症治療。

用法用量

口服:治療成人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症,每日劑量20-30mg,清晨服2/3,午餐後服1/3。有應激情況時,應適當加量,可增至每日80mg,分次服用。小兒的治療劑量為按體表麵積每日20-25/m2,分3次,每小時服一次。

推薦成年人和2歲以上兒童使用。 成年人:在大多數情況下,推薦劑量為每日10mg,一次口服。 由於症狀通常在晚間出現而服藥,故建議可在晚餐期間用少量液體送服此藥。 若病人出現不良反應,可每日早晚各服一次,每次5mg。 6-12歲的兒童:每日一次10mg或每次5mg,每日2次。 2-6歲的兒童:每日一次5mg或每次2.5mg,每日2次。 1-2歲的兒童:建議1-2歲的兒童服用滴劑,早上和晚上各服用0.25ml(2.5mg,約5滴)。 1歲以下的兒童:雖然有6個月以上到1歲的嬰兒服用西替利嗪的臨床數據,但是相關評估尚未完全結束,如需使用,請服用滴劑產品,謹遵醫囑。 老年患者:腎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參照成人推薦劑量。 腎功能損害的老年患者,參見腎功能損害患者推薦劑量。 腎功能損害的患者: 中度至重度腎功能損害患者,給藥間隔應根據腎功能個體化。請采用下列公式和圖表,參考病人的血清肌酐(mg/dl)計算: 對於腎功能損害的兒童患者,劑量的調整還需要考慮兒童的肌酐清除率和體重。 肝功能損害患者:腎功能正常的患者,無需調整給藥劑量。 口服片劑: 1片=10mg 1/2片

副作用

對本品及其它甾體激素過敏者禁用。下列疾病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況應權衡利弊使用,但應注意病情惡化可能:嚴重的精神病(過去或現在)和癲癇,活動性消化性潰瘍病,新近胃腸吻合手術,骨折,創傷修複期,角膜潰瘍,腎上腺皮質機能亢進症,高血壓,糖尿病,孕婦,抗菌藥物不能控製的感染如水痘、麻疹、黴菌感染、較重的骨質疏鬆等。腎上腺皮質功能低減症及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功能增生症患者在妊娠合並糖尿病等情況時都仍然要用。

偶有報告患者有輕微和短暫的不良反應,如頭痛、頭暈、嗜睡、激動不安、口幹、腹部不適。在測定精神運動功能的客觀試驗中,本品的鎮靜作用和安慰劑相似。罕有報道過敏反應。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動物致畸試驗顯示無任何致畸作用,但是為了預防,鹽酸西替利嗪不應給懷孕頭三個月的孕婦服用,同樣也不應給授乳婦女使用。兒童用藥:見【用法用量】項。老年用藥:肝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參見(用法用量)項成人用法與用量。腎功能損害的老年患者參見(用法用量)項腎功能損害患者用法用量。

藥理作用

糖皮質激素在應用生理劑量替代治療時無明顯不良反應,不良反應多發生在應用藥理劑量時,而且與療程、劑量、用法及給藥途徑等有密切關係。常見不良反應有以下幾類: 1、長程使用可引起以下副作用:醫源性庫欣綜合征麵容和體態、體重增加、下肢浮腫、紫紋、易出血傾向、創口癒合不良、痤瘡、月經紊亂、肱或股骨頭缺血性壞死、骨質疏鬆及骨折(包括脊椎壓縮性骨折、長骨病理性骨折)、肌無力、肌萎縮、低血鉀綜合征、胃腸道刺激(惡心、嘔吐)、胰腺炎、消化性潰瘍或穿孔,兒童生長受到抑製、青光眼、白內障、良性顱內壓升高綜合征、糖耐量減退和糖尿病加重。 2、患者可出現精神症狀:欣快感、激動、譫妄、不安、定向力障礙,也可表現為抑製。精神症狀由易發生與患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人及以往有過精神不正常者。 3、並發感染為腎上腺皮質激素的主要不良反應。以真菌、結核菌、葡萄球菌、變形杆菌、綠膿杆菌和各種皰疹病毒為主。 4、糖皮質激素停藥綜合征。有時患者在停藥後出現頭暈、昏厥傾向、腹痛或背痛、低熱、食欲減退、惡心、嘔吐、肌肉或關節疼痛、頭疼、乏力、軟弱,經仔細檢查如能排除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和原來疾病的複燃,則可考慮為對糖皮質激素的依賴綜合征。

注意事項

1、誘發感染:腎上腺皮質激素功能減退患者易發生感染。在激素作用下,原來已被控製的感染可活動起來,最常見者為結核感染複發。在某些感染時應用激素可減輕組織的破壞、減少滲出、減輕感染中毒症狀,但必須同時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療、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在短期用藥後,即應迅速減量、停藥。 2、對診斷的幹擾: (1)糖皮質激素可使血糖、血膽固醇和血脂肪酸、血鈉水平升高、使血鈣、血鉀下降。 (2)對外周血象的影響為淋巴細胞、真核細胞及嗜酸、嗜堿細胞數下降,多核白細胞和血小板增加,後者也可下降。 (3)長期大劑量服用糖皮質激素可使皮膚試驗結果呈假陰性,如結核菌素試驗、組織胞漿菌素試驗和過敏反應皮試等。 (4)還可使甲狀腺131I攝取率下降,減弱促甲狀腺激素(TSH)對TSH釋放素(TRH)刺激的反應,使TRH興奮實驗結果呈假陽性。幹擾促黃體生成素釋放素(LHRH)興奮試驗的結果。 (5)使同位素腦和骨顯象減弱或稀疏。 3、下列情況應慎用:心髒病或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憩室炎、情緒不穩定和有精神病傾向、全身性真菌感染、青光眼、肝功能損害、眼單純性皰疹、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壓、甲減(此時糖皮質激素作用增強)、重症肌無力、骨質疏鬆、胃潰瘍、胃炎或食管炎、腎功能損害或結石、結核病等。 4、隨訪檢查:長期應用糖皮質激素者,應定期檢查以下項目: (1)血糖、尿糖或糖耐量試驗,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傾向者。 (2)小兒應定期檢測生長和發育情況。 (3)眼科檢查,注意白內障、青光眼或眼部感染的發生。 (4)血清電解質和大便隱血。 (5)高血壓和骨質疏鬆的檢查,尤以老年人為重。

1.酒後避免使用:在治療劑量下,本品不會強化酒精作用(血液酒精濃度0.8g/L),但是必須小心。 2.司機、操作機器或高空作業人員慎用;對健康誌願者的試驗表明,每日服用20或25mg本品可能影響人的機敏性和反應時間,少數情況下服用10mg本品會導致機敏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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