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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法林鈉
華法林鈉

華法林鈉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華法林鈉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1020112

生產企業: 上海旭東海普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於需長期持續抗凝的患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華法林鈉
華法林鈉
枯草杆菌二聯活菌顆粒
枯草杆菌二聯活菌顆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華法林鈉。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袋(1克)含活菌凍幹粉:37.5毫克、維生素C:10毫克、維生素B1:0.5毫克、維生素B2:0.5毫克、維生素B6:0.5毫克、維生素B12:1.0微克、煙酰胺:2.0毫克、乳酸鈣:20毫克(相當於鈣2.6毫克)、氧化鋅

生產企業

上海旭東海普藥業有限公司

北京韓美藥品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1020112

國藥準字S2002003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於需長期持續抗凝的患者:

本品適用於消化不良、食欲不振、營養不良,腸道菌群紊亂引起的腹瀉、便秘、腹脹、腸道內異常發酵、腸炎,使用抗生素引起的腸粘膜損傷等症。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劑型、不同規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異,請閱讀具體藥物說明書使用,或遵醫囑。 華法林鈉片: 口服,成人常用量:避免衝擊治療口服第1-3天3-4mg(年老體弱及糖尿病患者半量即可),3天後可給維持量一日2.5-5.0mg(可參考凝血時間調整劑量使INR值達2-3)。因本品起效緩慢,治療初3天由於血漿抗凝蛋白細胞被抑製可以存在短暫高凝狀態,如須立即產生抗凝作用,可在開始同用肝素,待本品充分發揮抗凝效果後再停用肝素。

本品為兒童專用藥品,2歲以下兒童,一次1袋,一日1~2次;2歲以上兒童,一次1~...

副作用

1、肝腎功能損害、嚴重高血壓、凝血功能障礙伴有出血傾向、活動性潰瘍、外傷、先兆流產、近期手術者禁用。 2、妊娠期禁用。 3、老年人或月經期應慎用。 4、各種原因的維生素K缺乏症和腦脊髓、眼科手術及孕婦等。

極罕見有服用本品腹瀉次數增加的現象,停藥後可恢複。

禁忌

成分

本品適用於需長期持續抗凝的患者:

本品適用於消化不良、食欲不振、營養不良,腸道菌群紊亂引起的腹瀉、便秘、腹脹、腸道內異常發酵、腸炎,使用抗生素引起的腸粘膜損傷等症。

藥理作用

本品過量易致各種出血,早期表現有瘀斑、紫癜、牙齦出血、鼻衄、傷口出血經久不愈,月經量過多等,出血可發生在任何部位,特別是泌尿和消化道。腸壁血腫可致亞急性腸梗阻,也可見硬膜下顱內血腫和穿刺部位血腫。偶見不良反應有惡心、嘔吐、腹瀉、瘙癢性皮疹,過敏反應及皮膚壞死。大量口服甚至出現雙側乳房壞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貧血以及大範圍皮膚壞疽;一次量過大的尤其危險。

本品含有枯草芽孢杆菌和屎腸球菌,可調節人體腸道環境,促進腸道正常菌群的生長繁殖,抑製腸道致病菌的生長,從而有效地保護腸道。本品含有嬰幼兒生長發育所必需的維生素B1,B2,B6,B12,維生素C及煙酰胺等維生素,以及微量元素鋅和礦物質鈣,其加入量是根據美國FDA(食品和藥品管理局)人體每日攝取推薦量(Recommended Daily Allowances)確定的。

注意事項

1、嚴格掌握適應症,在無凝血酶原測定的條件時,切不可濫用本品。 2、個體差異較大,治療期間應嚴密觀察病情,並依據凝血酶原時間INR值調整用量。治療期間還應嚴密觀察口腔黏膜、鼻腔、皮下出血及大便隱血、血尿等,用藥期間應避免不必要的手術操作,選期手術者應停藥7天,急診手術者需糾正PTINR值≤1.6,避免過度勞累和易致損傷的活動。 3、若發生輕度出血,或凝血酶原時間已顯著延長至正常的2.5倍以上,應立即減量或停藥。嚴重出血可靜注維生素K110-20mg,用以控製出血,必要時可輸全血、血漿或凝血酶原複合物。 4、由於本品係間接作用抗凝藥,半衰期長,給藥5-7日後療效才可穩定,因此,維持量足夠與否務必觀察5-7天後方能定論。

1. 直接服用時應注意避免嗆咳,不滿3歲的嬰幼兒不宜直接服用。2. 本品為活菌製劑,切勿將本品置於高溫處,溶解時水溫不宜超過40℃。3.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4. 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5. 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6. 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7. 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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