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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穀氨酸諾氟沙星
注射用穀氨酸諾氟沙星

注射用穀氨酸諾氟沙星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注射用穀氨酸諾氟沙星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40508

生產企業: 華北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於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腸道感染和傷寒及其他沙門菌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注射用穀氨酸諾氟沙星
注射用穀氨酸諾氟沙星
玻璃酸鈉滴眼液
玻璃酸鈉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穀氨酸諾氟沙星。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鈉10mg。輔料為:無水枸櫞酸、枸櫞酸鈉、山梨醇、注射用水。

生產企業

華北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德國悟茲法姆藥業集團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40508

注冊證號H2015015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於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腸道感染和傷寒及其他沙門菌感染。

用於幹眼症,緩解幹眼症狀。

用法用量

臨用前,用適量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鈉注射液溶解,然後加入到25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鈉注射液中,以30-40滴/分速度靜脈滴注;成人一次0.2-0.4g,一日2次,7-14日為一療程。

正常使用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頻率。如需使用頻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過10次)請在眼科醫生指導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隱形眼鏡時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軟性隱形眼鏡的配戴更加舒適,且不會形成任何的附著或殘留物。本品適於長期治療。

副作用

1、對本品及喹諾酮類藥過敏者禁用。 2、孕婦、哺乳期婦女及18歲以下患者禁用。

詳情見產品說明書

禁忌

本品可以用於孕婦及哺乳期婦女。

藥理作用

1、胃腸道反應較為常見,可表現為腹部不適或疼痛、腹瀉、惡心或嘔吐。 2、中樞神經係統反應可有頭昏、頭痛、嗜睡或失眠。 3、過敏反應皮疹、皮膚瘙癢、麵部潮紅、胸悶等,偶可發生滲出性多形性紅斑及血管神經性水腫。少數患者有光敏反應。 4、偶可發生: (1)癲癇發作、精神異常、煩躁不安、意識混亂、幻覺、震顫。 (2)血尿、發熱、皮疹等間質性腎炎表現。 (3)靜脈炎。 (4)結晶尿,多見於高劑量應用時。 (5)關節疼痛。 5、少數患者可發生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圍血象白細胞降低,多屬輕度,並呈一過性。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鈉鹽,是一種存在於眼部和身體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質。玻璃酸鈉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麵形成一種規則、穩定、長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會引起視力模糊並可長時間保護眼睛不會有幹澀和刺激感。治療幹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淚液膜的穩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種與粘蛋白(1種淚液成分)化學結構、分子量和流變學性質都相似的物質。由於它的粘彈性,眼睛可以保持潤滑而不會引起視力損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結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麵的濕潤。

注意事項

1、本品不宜靜脈注射,靜脈滴注速度不宜過快。 2、由於目前大腸埃希菌對諾氟沙星耐藥者多見,應在給藥前留取尿培養標本,參考細菌藥敏結果調整用藥。 3、本品大劑量應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時可發生結晶尿。為避免結晶尿的發生,宜多進水,保持24小時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腎功能不全或無尿患者慎用。腎功能減退者,需根據腎功能調整給藥劑量。 5、應用氟喹諾酮類藥物可發生中、重度光敏反應。應用本品時應避免過度暴露於陽光,如發生光敏反應需停藥。 6、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G-6PD)的患者服用本品,極個別可能發生溶血反應。 7、喹諾酮類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無力症狀加重,呼吸肌無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無力患者應用喹諾酮類包括本品時應特別謹慎。 8、肝功能減退時,如屬重度(肝硬化腹水)可減少藥物清除,使血藥濃度增高,肝、腎功能均減退者尤為明顯,均需權衡利弊後應用,並調整劑量。 9、原有中樞神經係統疾患者,包括腦動脈硬化或癲癇及癲癇病史者均應避免應用,有指征時需仔細權衡利弊後應用。 10、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本品可透過血胎盤屏障,分泌至乳汁中,其濃度接近血藥濃度,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11、兒童用藥:本品可使犬的承重關節軟骨永久性損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幾種未成年動物中也可致關節病發生,故嬰幼兒及18歲以下患者禁用。 12、老年用藥:老年患者常有腎功能減退,因本品部分經腎排出,需減量應用。 13、藥物過量:急性藥物過量時,應仔細觀察病情變化,予以對症處理及支持療法。並須維持適當的補液量。

1.切勿將滴瓶頭接觸眼瞼及其表麵,以防汙染。2.海露玻璃酸鈉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藥同時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請在30分鍾後再使用本品。眼膏應在使用本品後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頻率。如每天使用需超過10次,請在眼科醫生指導下使用。4.孕婦、哺乳期婦女、兒童、老人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現眼部痛癢、燒灼感、眼睛刺痛、結膜充血等不適症狀時,應停止使用,嚴重者應到醫院就診。6.使用本品症狀未見改善時,應停止使用。7.為防止汙染,不應與其他人通用。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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