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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甲酚磺醛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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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甲酚磺醛溶液

聚甲酚磺醛溶液

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聚甲酚磺醛溶液

批準文號:注冊證號H20140836

生產企業: Takeda GmbH

功能主治:1.婦科:用於局部治療宮頸及陰道的局部炎症(如細菌、滴蟲和黴菌感染引起的白帶增多),尖銳濕疣、使用子宮托造成的壓迫性潰瘍等。用於宮頸息肉切除或活檢後的止血。2.外科和皮膚科:加速燒傷後壞死組織脫落,促進愈合過程(如小麵積燒傷、肢體潰瘍、褥瘡、慢性炎症、尖銳濕疣等)。3.耳鼻喉科:用於局部治療口腔粘膜和齒齦的炎症;口腔潰瘍、扁桃體切除後及鼻出血的止血。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聚甲酚磺醛溶液
聚甲酚磺醛溶液
克林黴素磷酸酯陰道泡騰片
克林黴素磷酸酯陰道泡騰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聚甲酚磺醛。化學名稱:亞甲基二(羥基甲基苯磺酸)聚合物分子式:[C8H8O4S]n分子量:(200.212)n

本品主要成份為克林黴素磷酸酯,其化學名稱為6-(1-甲基-反-4-丙基-L-吡咯烷甲酰氨基)-1-硫代-7(S)-氯-6,7,8-三脫氧-L-蘇式-α-D-半乳辛吡喃糖苷-2-磷酸酯。分子式:C18H33ClN2O8PS分子量:504.96

生產企業

Takeda GmbH

江蘇黃河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注冊證號H20140836

國藥準字H2008079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婦科:用於局部治療宮頸及陰道的局部炎症(如細菌、滴蟲和黴菌感染引起的白帶增多),尖銳濕疣、使用子宮托造成的壓迫性潰瘍等。用於宮頸息肉切除或活檢後的止血。2.外科和皮膚科:加速燒傷後壞死組織脫落,促進愈合過程(如小麵積燒傷、肢體潰瘍、褥瘡、慢性炎症、尖銳濕疣等)。3.耳鼻喉科:用於局部治療口腔粘膜和齒齦的炎症;口腔潰瘍、扁桃體切除後及鼻出血的止血。

細菌性陰道炎。

用法用量

1.婦科:用於陰道衝洗時,聚甲酚磺醛溶液應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釋,而用於局部塗抹或敷貼時則無需稀釋,通常敷貼每周進行1-2次。治療前先徹底清潔宮頸及宮頸管,去除分泌物。為此可將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棉簽插入宮頸管,轉動數次取出,然後再將浸有藥液的紗布塊輕輕敷貼於病變組織,持續1-3分鍾。一般敷貼1-2分鍾即可達到止血目的。2.外科與皮膚科:為了終止傷口出血,可將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紗布塊壓在出血部位1-2分鍾,止血後最好擦幹殘留藥液。治療局部燒傷、褥瘡和肢體潰瘍也可采用同樣的方法,以使其壞死組織易於脫落。3.耳鼻喉科:治療口腔和咽腔,應將本品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釋。4.口腔粘膜與牙齦的病變,在使用聚甲酚磺醛溶液治療後必須徹底漱口。

陰道給藥,每日一次,於晚上臨睡前清洗外陰後,將本品0.1g(1片)放入陰道後穹窿處,連用7天。或遵醫囑。

副作用

用藥初期,極個別病例會會產生局部刺激症狀,但會很快消失,少有肛門下墜感,當治療口腔病變時,請注意其高酸性可能損傷牙釉質。

1.對克林黴素、林可黴素或本品其它組分有過敏史者禁用。2.有局限性腸炎、潰瘍性腸炎或抗生素相關腸炎病史者禁用。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注意事項】1.本品可促進壞死組織從病灶處脫落,有時甚至是大片脫落,此時亦無需驚恐。這是聚甲酚磺 醛作用所致。脫落組織應予清除,以免發生刺 激。 2 治療期間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 患處。3.行經時應停止用藥。4.注意防止本品與眼部接觸!如果眼部與本品接 觸,必須立即用水徹底衝洗;如有必要,請谘 詢眼科醫生。5.如果棉織物及皮革與本品接觸後,必須在製劑 未幹前立即用水洗淨。所有治療用具使用後均 應在水中浸泡(可含1-2%的碳酸氫鈉)。6.本品不能吞咽,如果發生誤吞,必須立即飲用 大量水,並谘詢醫生。7.使用本品期間,如出現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 反應,請谘詢醫生。8.同時使用其他藥品,請告知醫生。9.避免兒童接觸。【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懷孕期間,特別是妊娠晚期,任何宮頸內治療均應避免,宮頸外和陰道燒灼隻有在極特殊的情況下方可進行。聚甲酚磺醛亦不例外,此時應充分考慮藥物對母嬰的潛在危害,盡管動物試驗表明此藥無任何致畸作用,但人體試驗的結果尚未獲得,人們還不清楚哺乳期婦女的乳汁內是否會含有此藥的活性成份。兒童用藥:尚缺乏本品對兒童用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兒童注意事項: 尚缺乏資料。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1.孕婦應權衡利害關係後決定是否使用本品,一般不宜使用。2.哺乳期婦女若使用本品,應暫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項: 臨床上沒有足夠的病例證明克林黴素磷酸酯陰道製劑在65歲以上老人和年輕人之間是否有差異。

成分

1.婦科:用於局部治療宮頸及陰道的局部炎症(如細菌、滴蟲和黴菌感染引起的白帶增多),尖銳濕疣、使用子宮托造成的壓迫性潰瘍等。用於宮頸息肉切除或活檢後的止血。2.外科和皮膚科:加速燒傷後壞死組織脫落,促進愈合過程(如小麵積燒傷、肢體潰瘍、褥瘡、慢性炎症、尖銳濕疣等)。3.耳鼻喉科:用於局部治療口腔粘膜和齒齦的炎症;口腔潰瘍、扁桃體切除後及鼻出血的止血。

細菌性陰道炎。

藥理作用

克林黴素磷酸酯為化學合成的克林黴素衍生物,它在體外無抗菌活性,進入體內後迅速被水解為克林黴素發揮抗菌活性。體外試驗表明,克林黴素對以下微生物有活性:1需氧革蘭氏陽性球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均包括產青黴素酶和不產青黴素酶的菌株)、鏈球菌(糞腸道球菌除外)、肺炎球菌。2厭氧革蘭氏陰性杆菌屬:擬杆菌屬(含脆弱擬杆菌群和產黑素擬杆菌群)和梭杆菌。3厭氧革蘭氏陽性不產芽孢杆菌屬:丙酸杆菌屬、真細菌屬和放線菌屬。4厭氧和微需氧的革蘭氏陽性杆菌屬:消化球菌屬、微需氧鏈球菌和消化鏈球菌屬。

注意事項

1.本品可促進壞死組織從病灶處脫落,有時甚至是大片脫落,此時亦無需驚恐。這是聚甲酚磺 醛作用所致。脫落組織應予清除,以免發生刺 激。 2 治療期間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 患處。 3.行經時應停止用藥。 4.注意防止本品與眼部接觸!如果眼部與本品接 觸,必須立即用水徹底衝洗;如有必要,請谘 詢眼科醫生。 5.如果棉織物及皮革與本品接觸後,必須在製劑 未幹前立即用水洗淨。所有治療用具使用後均 應在水中浸泡(可含1-2%的碳酸氫鈉)。 6.本品不能吞咽,如果發生誤吞,必須立即飲用 大量水,並谘詢醫生。 7.使用本品期間,如出現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 反應,請谘詢醫生。 8.同時使用其他藥品,請告知醫生。 9.避免兒童接觸。

1.本品僅供陰道給藥,切忌口服。2.月經期病人不宜使用本品,可在月經幹淨後使用。3.在使用本品期間應避免房事,同時避免衝洗陰道。4.出現過敏反應時應停藥就醫。5.如使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請立即就醫。6.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7.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它藥物,在使用本品前應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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