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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甲酚磺醛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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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甲酚磺醛溶液

聚甲酚磺醛溶液

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聚甲酚磺醛溶液

批準文號:注冊證號H20140836

生產企業: Takeda GmbH

功能主治:1.婦科:用於局部治療宮頸及陰道的局部炎症(如細菌、滴蟲和黴菌感染引起的白帶增多),尖銳濕疣、使用子宮托造成的壓迫性潰瘍等。用於宮頸息肉切除或活檢後的止血。2.外科和皮膚科:加速燒傷後壞死組織脫落,促進愈合過程(如小麵積燒傷、肢體潰瘍、褥瘡、慢性炎症、尖銳濕疣等)。3.耳鼻喉科:用於局部治療口腔粘膜和齒齦的炎症;口腔潰瘍、扁桃體切除後及鼻出血的止血。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聚甲酚磺醛溶液
聚甲酚磺醛溶液
氨甲環酸片
氨甲環酸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聚甲酚磺醛。化學名稱:亞甲基二(羥基甲基苯磺酸)聚合物分子式:[C8H8O4S]n分子量:(200.212)n

本品主要成份為: 氨甲環酸。

生產企業

Takeda GmbH

上海信誼萬象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注冊證號H20140836

國藥準字H3102004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婦科:用於局部治療宮頸及陰道的局部炎症(如細菌、滴蟲和黴菌感染引起的白帶增多),尖銳濕疣、使用子宮托造成的壓迫性潰瘍等。用於宮頸息肉切除或活檢後的止血。2.外科和皮膚科:加速燒傷後壞死組織脫落,促進愈合過程(如小麵積燒傷、肢體潰瘍、褥瘡、慢性炎症、尖銳濕疣等)。3.耳鼻喉科:用於局部治療口腔粘膜和齒齦的炎症;口腔潰瘍、扁桃體切除後及鼻出血的止血。

本品主要用於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發性纖維蛋白溶解亢進所致的各種出血。彌散性血管內凝血所致的繼發性高纖溶狀態,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適用於:前列腺、尿道、肺、腦、子宮、腎上腺、甲狀腺、肝等富有纖溶酶原激活物髒器的外傷或手術出血;用作組織型纖溶酶原激活物(-PA)、鏈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產、胎盤早期剝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纖溶性出血;局部纖溶性增高的月經過多,眼前房出血及嚴重鼻出血;用於防止或減輕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術後的出血;中樞動脈瘤破裂所致的輕度出血,如蛛網膜下腔出血和顱內動脈瘤出血;應用本品止血優於其他抗纖溶藥,但必須注意並發腦水腫或腦梗塞的危險性,至於重症有手術指征患者,本品僅可作輔助用藥;用於治療遺傳性血管神經性水腫.可減少其發作次數和嚴重度;血友病患者發生活動性出血,可聯合應用本藥;可治療溶栓過量所致的嚴重出血。

用法用量

1.婦科:用於陰道衝洗時,聚甲酚磺醛溶液應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釋,而用於局部塗抹或敷貼時則無需稀釋,通常敷貼每周進行1-2次。治療前先徹底清潔宮頸及宮頸管,去除分泌物。為此可將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棉簽插入宮頸管,轉動數次取出,然後再將浸有藥液的紗布塊輕輕敷貼於病變組織,持續1-3分鍾。一般敷貼1-2分鍾即可達到止血目的。2.外科與皮膚科:為了終止傷口出血,可將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紗布塊壓在出血部位1-2分鍾,止血後最好擦幹殘留藥液。治療局部燒傷、褥瘡和肢體潰瘍也可采用同樣的方法,以使其壞死組織易於脫落。3.耳鼻喉科:治療口腔和咽腔,應將本品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釋。4.口腔粘膜與牙齦的病變,在使用聚甲酚磺醛溶液治療後必須徹底漱口。

口服:一次1~1.5g(4~6片),一日2~6g(8~24片)。為防止手術前後出血,可參考上述劑量,為治療原發性纖維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劑量可酌情加大。

副作用

用藥初期,極個別病例會會產生局部刺激症狀,但會很快消失,少有肛門下墜感,當治療口腔病變時,請注意其高酸性可能損傷牙釉質。

本品副作用較氨基己酸為少。偶有藥物過量所致顱內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瀉、惡心及嘔吐;較少見的有經期不適(經期血液凝固所致)。持續應用本品較久者,應作眼科檢查監護(例如視力測驗、視覺、視野和眼底)。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注意事項】1.本品可促進壞死組織從病灶處脫落,有時甚至是大片脫落,此時亦無需驚恐。這是聚甲酚磺 醛作用所致。脫落組織應予清除,以免發生刺 激。 2 治療期間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 患處。3.行經時應停止用藥。4.注意防止本品與眼部接觸!如果眼部與本品接 觸,必須立即用水徹底衝洗;如有必要,請谘 詢眼科醫生。5.如果棉織物及皮革與本品接觸後,必須在製劑 未幹前立即用水洗淨。所有治療用具使用後均 應在水中浸泡(可含1-2%的碳酸氫鈉)。6.本品不能吞咽,如果發生誤吞,必須立即飲用 大量水,並谘詢醫生。7.使用本品期間,如出現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 反應,請谘詢醫生。8.同時使用其他藥品,請告知醫生。9.避免兒童接觸。【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懷孕期間,特別是妊娠晚期,任何宮頸內治療均應避免,宮頸外和陰道燒灼隻有在極特殊的情況下方可進行。聚甲酚磺醛亦不例外,此時應充分考慮藥物對母嬰的潛在危害,盡管動物試驗表明此藥無任何致畸作用,但人體試驗的結果尚未獲得,人們還不清楚哺乳期婦女的乳汁內是否會含有此藥的活性成份。兒童用藥:尚缺乏本品對兒童用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兒童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老年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成分

1.婦科:用於局部治療宮頸及陰道的局部炎症(如細菌、滴蟲和黴菌感染引起的白帶增多),尖銳濕疣、使用子宮托造成的壓迫性潰瘍等。用於宮頸息肉切除或活檢後的止血。2.外科和皮膚科:加速燒傷後壞死組織脫落,促進愈合過程(如小麵積燒傷、肢體潰瘍、褥瘡、慢性炎症、尖銳濕疣等)。3.耳鼻喉科:用於局部治療口腔粘膜和齒齦的炎症;口腔潰瘍、扁桃體切除後及鼻出血的止血。

本品主要用於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發性纖維蛋白溶解亢進所致的各種出血。彌散性血管內凝血所致的繼發性高纖溶狀態,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適用於:前列腺、尿道、肺、腦、子宮、腎上腺、甲狀腺、肝等富有纖溶酶原激活物髒器的外傷或手術出血;用作組織型纖溶酶原激活物(-PA)、鏈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產、胎盤早期剝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纖溶性出血;局部纖溶性增高的月經過多,眼前房出血及嚴重鼻出血;用於防止或減輕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術後的出血;中樞動脈瘤破裂所致的輕度出血,如蛛網膜下腔出血和顱內動脈瘤出血;應用本品止血優於其他抗纖溶藥,但必須注意並發腦水腫或腦梗塞的危險性,至於重症有手術指征患者,本品僅可作輔助用藥;用於治療遺傳性血管神經性水腫.可減少其發作次數和嚴重度;血友病患者發生活動性出血,可聯合應用本藥;可治療溶栓過量所致的嚴重出血。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本品可促進壞死組織從病灶處脫落,有時甚至是大片脫落,此時亦無需驚恐。這是聚甲酚磺 醛作用所致。脫落組織應予清除,以免發生刺 激。 2 治療期間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 患處。 3.行經時應停止用藥。 4.注意防止本品與眼部接觸!如果眼部與本品接 觸,必須立即用水徹底衝洗;如有必要,請谘 詢眼科醫生。 5.如果棉織物及皮革與本品接觸後,必須在製劑 未幹前立即用水洗淨。所有治療用具使用後均 應在水中浸泡(可含1-2%的碳酸氫鈉)。 6.本品不能吞咽,如果發生誤吞,必須立即飲用 大量水,並谘詢醫生。 7.使用本品期間,如出現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 反應,請谘詢醫生。 8.同時使用其他藥品,請告知醫生。 9.避免兒童接觸。

1.應用本品患者要監護血栓形成並發症的可能性。對於有血栓形成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單獨用於彌散性血管內凝血所致的繼發性纖溶性出血,以防進一步血栓形成,影響髒器功能,特別是急性腎功能衰竭。如有必要,應在肝素化的基礎上才應用本品。 3.如與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應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認為在凝血因子使用後8小時再用本品較為妥善。 4.由於本品可導致繼發腎盂和輸尿管凝血塊阻塞,血友病或腎盂實質病變發生大量血尿時要慎用。 5.宮內死胎所致低纖維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療較本品為安全。 6.慢性腎功能不全時用量酌減,給藥後尿液濃度常較高:治療前列腺手術出血時,用量也應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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