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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毒口服液
抗病毒口服液

抗病毒口服液

非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抗病毒口服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10890023

生產企業: 遼寧新高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熱祛濕,涼血解毒。用於風熱感冒,流感。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抗病毒口服液
抗病毒口服液
克林黴素磷酸酯片
克林黴素磷酸酯片
主要成分

板藍根、石膏、蘆根、生地黃、鬱金、知母、石菖蒲、廣藿香、連翹。輔料為蜂蜜、蔗糖、羥莘甲酯、羥苯乙脂。

本品活性成份為克林黴素磷酸酯。輔料:微晶纖維素、玉米澱粉、羧甲澱粉鈉、硬脂酸鎂。

生產企業

遼寧新高製藥有限公司

湖南九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10890023

國藥準字H2004046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清熱祛濕,涼血解毒。用於風熱感冒,流感。

本品適用於治療由敏感細菌(如厭氧菌與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感染;1.呼吸道感染;2.泌尿係統感染;3.五官感染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注意:本品代謝產物克林黴素不能通過血腦屏障,對腦膜炎無效;對於厭氧菌感染,本品與甲硝唑有相同的療效。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早飯前和午、晚飯後各服一次),小兒酌減。

口服,一次0.15~0.3g(1~2片)(以克林黴素計),一日3~4次;小兒每日每公斤體重10~20mg,分3~4次服用。為防止急性風濕熱的發生,用本類藥物治療溶血性鏈球菌感染時的療程至少為10日。

副作用

孕婦、哺乳期婦女禁用。

常見出現胃腸道反應,如惡心、嘔吐、稀便、腹瀉、腹痛等,通常不影響治療,少數病人可出現黃疸和肝功能異常,偶見皮疹、皮膚瘙癢、刺脫性皮炎等過敏反應;偶有出現可逆性嗜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及嗜酸性細胞減少症。長期使用時,可引起異常口渴,極度乏力,顯著體重減輕,甚至偽膜性腸炎,應進行肝功能試驗及血象檢查,深部真菌感染患者忌用。詳見說明書。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克林黴素可經過胎盤進入胎兒肝中並濃縮,亦可排入乳汁中,故婦女在妊娠和哺乳期應慎用本品。兒童用藥:四周以內的新生兒應慎用。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成分

清熱祛濕,涼血解毒。用於風熱感冒,流感。

本品適用於治療由敏感細菌(如厭氧菌與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感染;1.呼吸道感染;2.泌尿係統感染;3.五官感染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注意:本品代謝產物克林黴素不能通過血腦屏障,對腦膜炎無效;對於厭氧菌感染,本品與甲硝唑有相同的療效。

藥理作用

尚不明確。

注意事項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3.適用於風熱感冒症見:發熱,微惡風,有汗,口渴,鼻流濁涕,咽喉腫痛,咳吐黃痰。4.發高燒體溫超過38.5℃的患者,請上醫院就診;脾胃虛寒泄瀉者慎服。5.高血壓、心髒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6.本品不宜長期服用,服藥3天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7.嚴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13.本品在貯藏期間有少量搖之易散的沉澱。14.臨床症狀較重、病程較長或合並有細菌感染的患者,應加服其他治療藥物。

1.患者對一種林可黴素過敏時可以對林可黴素亦產生過敏反應。 2.不同菌株對林可黴素的敏感性可有相當差異,故藥敏試驗有重要意義。 3.肝、腎功能應減退時應慎用,除重度減退外,腎功能減退患者的克林黴素用量一般無需減少,患者有嚴重腎功能減退和(或)嚴重肝功能減退,伴嚴重代謝異常,采用高劑量時需做血清藥物濃度監測。 4.在腸胃疾病或既往史者,特別是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結腸炎、抗生素伴隨腸炎時應慎用,以免發生偽膜性腸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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