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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益康唑噴霧劑
硝酸益康唑噴霧劑

硝酸益康唑噴霧劑

非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硝酸益康唑噴霧劑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63086

生產企業: 遼寧新高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皮膚念珠菌病的治療;亦可用於治療體癬、股癬、足癬、花斑癬。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硝酸益康唑噴霧劑
硝酸益康唑噴霧劑
酚麻美敏混懸液
酚麻美敏混懸液
主要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硝酸益康唑0.01g。輔料為:丙二醇、吐溫一80、乙醇。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毫升含對乙酰氟基酚32毫克、鹽酸偽麻黃堿3毫克、氫溴酸右美沙芬1毫克、馬來酸氯苯那敏0.2毫克。輔料為:黃原膠、微晶纖維素、羧甲基纖維素鈉、丙二醇、甘油、山梨醇、尼泊金、丁酯、苯甲酸鈉、AK糖、無水檸檬酸、食用香精、食用色素、高果糖漿和純水。

生產企業

遼寧新高製藥有限公司

上海強生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63086

國藥準字H2004169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皮膚念珠菌病的治療;亦可用於治療體癬、股癬、足癬、花斑癬。

本品用於小兒,可減輕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噴嚏、流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狀。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噴於患處,每日2次;花斑癬,療程2周;其他癬及皮膚念珠菌病,療程2~4周。

口服,2歲以下小兒應遵醫囑,12歲以下兒童用量: 2-3歲,體重12-14千克,一次用量2.5-3.5毫升; 4-6歲,體重16-20千克,一次用量4-5.5毫升; 7-9歲,體重22-26千克,一次用量6毫升; 10-12歲,體重28-32千克,一次用量8毫升; 若症狀不緩解,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一次,24小時內不超過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確

對本品過敏及其他解熱鎮痛藥過敏者慎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2歲以下小兒應遵醫囑。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服用本品前請向醫師谘詢。

成分

用於皮膚念珠菌病的治療;亦可用於治療體癬、股癬、足癬、花斑癬。

本品用於小兒,可減輕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噴嚏、流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狀。

藥理作用

可見燒灼感,偶見瘙癢、皮疹等過敏反應。

本複方由對乙酰氨基酚、鹽酸偽麻黃堿、氫溴酸右薑沙芬和馬來酸氯苯那敏組成。對乙酰氨基酚為解熱鎮痛藥,作用機理主要為抑製前列腺素合成;鹽酸偽麻黃堿為擬腎上腺素藥。可收縮鼻粘膜血管,減輕鼻塞流涕症狀,氫溴酸右美沙芬為鎮咳藥,通過抑製延髓咳嗽中樞而產生作用,馬來酸氯苯那敏為抗組胺藥,可消除或減輕感冒的流淚、噴嚏和流涕症狀。

注意事項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婦、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3.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4.為避免複發,皮膚念珠菌病及各種癬病的療程至少2周,足癬至少4周 5.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6.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7.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服藥3天後持續發熱.請谘詢醫師。 2.有高血壓、糖尿病、精神抑鬱症、心髒病、甲亢症、青光眼、哮喘患者以及對麻黃堿藥理作用敏感不宜服用本品。 3.伴有多痰的咳嗽、由哮喘引起的慢性咳嗽在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生 4.如出現新的症狀或出現充血、腫脹時請停止使用並谘詢醫生。 5.不得與其它含對乙酰氨基酚的藥物同時使用。 6.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7.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本品配有兒童安全蓋.打開方式見說明書附圖。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運動員慎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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