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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硝唑芬布芬膠囊
甲硝唑芬布芬膠囊

甲硝唑芬布芬膠囊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甲硝唑芬布芬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1023363

生產企業: 遼寧新高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牙齦炎,牙周炎等疾患。對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療效。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甲硝唑芬布芬膠囊
甲硝唑芬布芬膠囊
妥布黴素地塞米鬆滴眼液
妥布黴素地塞米鬆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份為甲硝唑100mg,芬布芬75mg。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分為:5ml中含妥布黴素15mg,地塞米鬆5mg。

生產企業

遼寧新高製藥有限公司

上海信誼金朱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1023363

國藥準字H2006743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牙齦炎,牙周炎等疾患。對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療效。

對腎上腺皮質激素敏感的眼部炎性病變伴有眼部表麵的細菌感染危險的以下情況;用於眼瞼、球結膜、角膜、眼球前端組織及一些可接受激素潛在危險性的感染性結膜炎等炎症病變,可以減輕水腫和炎症的反應。也適用於慢性前葡萄膜炎、化學性、放射性、灼傷性及異物穿透性角膜病變。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一日總量不超過14粒。

1.每4至6小時一次,每次1至2滴。在最初1~2天劑量可增加至每2小時1次。根據臨床征象的改善逐漸減少用藥的頻度,注意不要過早停止治療。用前搖勻。2.第一次開處方不能超過20毫升滴眼液。

副作用

1、對本品或吡咯類藥物過敏史者禁用。2、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3、有活動性中樞神經疾病患者禁用。4、血液病、消化道潰瘍患者禁用。5、嚴重肝、腎功能損害患者禁用。6、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7、兒童禁用。

1.激素和抗菌藥聯合藥物的不良反應既可來自激素成分,也可來自抗菌藥成分,或者二者的聯合使用。沒有準確的不良反應發生率的資料。眼用妥布黴素(托百士)可出現與局部用其它氨基糖苷類抗生素類似的反應。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有:局部的眼毒性和過敏反應,包括眼瞼刺癢、水腫、結膜充血。這些不良反應僅在不到4%的患者中出現。與眼用的其它氨基糖苷類抗生素的不良反應類似的其它不良反應尚未報道。但如果在全身使用氨基糖苷類藥物時合用眼部的妥布黴素就應該監測血清中藥物的濃度; 2.與激素成分有關的不良反應有:眼內壓升高並可能導致青光眼、偶爾有視神經的損害、後囊下白內障形成和傷口愈合延遲; 3.二重感染:在合用抗生素和激素後可能發生二重感染。長期使用激素後極易發生角膜真菌感染。對於使用激素後出現的角膜頑固性潰瘍應該考慮真菌感染。由於宿主的免疫抑製也可能導致繼發眼部細菌感染。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孕婦:動物試驗顯示激素有致畸胎的作用。在兩組孕兔的試驗中,眼部使用0.1%地塞米鬆導致15.6%和32.3%的畸胎發生率。在大鼠的長期使用地塞米鬆的試驗中,也觀察到胎兒發育遲緩和死胎發生率增加。在大鼠和兔子的生殖研究中,未發現胃腸外應用劑量高達每天100mg/kg體重的妥布黴素對生育力和胎兒發育產生不利影響的證據。在孕婦中沒有足夠或很好對照的相關研究。本品僅在潛在益處超過對胎兒的潛在危險性時方可在孕期使用;2.哺乳期婦女:尚不清楚本品局部應用是否從乳汁中排泌。因為許多藥物可以從人乳汁中排泌,所以當使用妥布黴素地塞米鬆滴眼液時應該考慮暫時停止母乳喂養。兒童用藥:由於妥布黴素具有潛在的腎毒性和耳毒性,故小兒慎用。老年用藥:由於妥布黴素具有潛在的腎毒性和耳毒性,故老年患者慎用。

成分

用於牙齦炎,牙周炎等疾患。對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療效。

對腎上腺皮質激素敏感的眼部炎性病變伴有眼部表麵的細菌感染危險的以下情況;用於眼瞼、球結膜、角膜、眼球前端組織及一些可接受激素潛在危險性的感染性結膜炎等炎症病變,可以減輕水腫和炎症的反應。也適用於慢性前葡萄膜炎、化學性、放射性、灼傷性及異物穿透性角膜病變。

藥理作用

1、本品最嚴重不良反應為高劑量時可引起癲癇發作和周圍神經病變,後者主要表現為肢端麻木和感覺異常。某些病例長期用藥時可產生持續周圍神經病變。2、其他常見的不良反應:(1)胃腸道反應,如胃痛、胃燒灼感、惡心、食欲減退、嘔吐、腹瀉、腹部不適、味覺改變、口幹、口腔金屬味等,少數出現嚴重不良反應包括胃潰瘍、出血、甚至穿孔。(2)可逆性粒細胞減少。(3)過敏反應,皮疹、麻疹、瘙癢等。(4)中樞神經係統症狀,如頭痛、眩暈、暈厥、感覺異常、肢體麻木、共濟失調和精神錯亂等。(5)其他有發熱、陰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難、尿液顏色發黑等,均屬可逆性,停藥後自行恢複。(6)白細胞數輕度下降、血清轉移酶微升等較少見。

注意事項

1、致癌、致突變作用:動物試驗或體外測定發現本品具致癌、致突變作用,但人體中尚未證實。2、使用中發生中樞神經係統不良反應,應及時停藥。3、本品可幹擾丙氨酸氨基轉移酶、乳酸脫氫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檢驗結果,使其測定值降至零。4、用藥期間不應飲用含酒精的飲料,因可引起體內乙醛蓄積,幹擾酒精的氧化過程,導致雙硫侖樣反應,患者可出現腹部痙攣、惡心、嘔吐、頭痛、麵部潮紅等。5、肝功能減退者本品代謝減慢,藥物及其代謝物易在體內蓄積,應減量使用,並作血藥濃度監測。6、本品可自胃液持續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減壓者,可引起血藥濃度下降。血液透析時,本品及代謝物迅速被清除,故應用本品不需減量。7、厭氧菌感染合並腎功能衰竭患者,給藥間隔時間應由8小時延長至12小時。8、重複一個療程前,應做白細胞計數。9、同其他非甾體抗炎藥有交叉過敏反應。10、念珠菌感染者應用本品,其症狀會加重,需同時給抗真菌治療。

1.不能用於眼部注射。一些患者可能對局部使用的氨基糖苷類藥物過敏,如果發生過敏則應停藥; 2.長期使用眼部激素可導致青光眼、損害視神經、視力下降、視野缺損、後囊下形成白內障。使用過程中應該常規的監測眼壓,甚至是眼壓測量困難的兒童和不合作的患者也不例外。長期使用激素可以抑製宿主的免疫反應,可能增加繼發嚴重的眼部感染機會。在一些導致角膜、鞏膜變薄的病變中使用激素可能導致眼球穿孔的發生。在眼部急性化膿性病變時,激素可掩蓋感染並加重已經存在的感染; 3.長期使用激素後應該考慮到有角膜真菌感染的可能性。和其它抗生素一樣,長期使用可能導致非敏感微生物的過度生長,包括真菌。一旦二重感染發生,就必須開始適當的治療。當需要多種治療或當臨床判斷提示有二重感染時,患者就應該進行熒光素角膜染色和裂隙燈生物顯微鏡的檢查; 4.尚未進行有關本品的致癌性或致突變性的研究和評估。給大鼠皮下注射妥布黴素50mg和100mg/kg/天的研究中,未發現對生殖力有不良影響; 5.藥物應放置在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 6.眼用製劑在啟用後最多可使用4周。 7.運動員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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