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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酸鈉注射液
乳酸鈉注射液

乳酸鈉注射液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乳酸鈉注射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2021591

生產企業: 江蘇朗歐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於糾正代謝性酸中毒,腹膜透析液中緩衝劑、高鉀血症伴嚴重心率失常QRS波增寬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乳酸鈉注射液
乳酸鈉注射液
複方環磷酰胺片
複方環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乳酸鈉。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分為環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參莖葉總皂苷50mg。

生產企業

江蘇朗歐藥業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2021591

國藥準字H1202100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用於糾正代謝性酸中毒,腹膜透析液中緩衝劑、高鉀血症伴嚴重心率失常QRS波增寬者。

適用於惡性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淋巴細胞白血病、神母細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種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1、代謝性酸中毒:按酸中毒程度計算劑量。靜脈滴注堿缺失(mmol/L)×0.3×體重(kg)=所需乳酸鈉(mol/L的體積(ml)),目前已不用乳酸鈉糾正代謝性酸中毒。 2、高鉀血症:首次可予靜脈滴注11.2%注射液40-60ml,以後酌情給藥。嚴重高鉀血症導致緩慢異位心律失常,特別是心電圖QRS波增寬時,應在心電圖監護下給藥。有時須高達200ml才能奏效,此時應注意血鈉濃度及防止心衰。 3、乳酸鈉需在有氧條件下經肝髒氧化代謝成碳酸氫根才能發揮糾正代謝性酸中毒的作用,故不及碳酸氫鈉作用迅速和穩定,現已少用。但在高鉀血症伴酸中毒時,仍以使用乳酸鈉為宜。 4、製劑為11.2%高滲溶液,臨床應用時可根據需要配製成不同滲透壓濃度;等滲液濃度為1.86%。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1、心力衰竭及急性肺水腫。 2、腦水腫。 3、乳酸性酸中毒已顯著時。 4、重症肝功能不全。 5、嚴重腎功能衰竭有少尿或無尿。

骨髓抑製為最常見的毒性,白細胞往往在給藥後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複正常,血小板減少比其他烷化劑少見;常見的副反應還有惡心、嘔吐。嚴重程度與劑量有關。 環磷酰胺的代謝產物可產生嚴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補充液體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纖維化。 當大劑量環磷酰胺(按體重50mg/kg)與大量液體同時給予時,可產生水中毒,可同時給予呋塞米以防止。 環磷酰胺可引起生殖係統毒性,如停經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給藥可致畸胎。 長期給予環磷酰胺可產生繼發性腫瘤。 用於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療時,易發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腎病。 少見的副作用有發熱、過敏、皮膚及指甲色素沉著、粘膜潰瘍、穀丙轉氨酶升高、蕁麻疹、口咽部感覺異常或視力模糊。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用藥特別在妊娠初期的三個月,由於環磷酰胺有致突變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兒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開始用複方環磷胺片治療時必須終止哺乳。兒童用藥:本品進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老年用藥:本品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成分

本品用於糾正代謝性酸中毒,腹膜透析液中緩衝劑、高鉀血症伴嚴重心率失常QRS波增寬者。

適用於惡性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淋巴細胞白血病、神母細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種肉瘤及肺癌等。

藥理作用

1、有低鈣血症者(如尿毒症),在糾正酸中毒後易出現手足發麻、疼痛、搐搦、呼吸困難等症狀,是由於血清鈣離子濃度降低所致。 2、心率加速、胸悶、氣急等肺水腫、心力衰竭表現。 3、血壓升高。 4、體重增加、水腫。 5、逾量時出現堿中毒。 6、血鉀濃度下降,有時出現低鉀血症表現。

注意事項

1、浮腫及高血壓患者,應用時宜謹慎。 2、給藥速度不宜過快,以免發生堿中毒、低鉀及低鈣血症。 3、下列情況應慎用: (1)糖尿病患者服用雙胍類藥物尤其是降糖靈,阻礙肝髒對乳酸的利用,易引起乳酸中毒。 (2)水腫患者伴有鈉瀦留傾向時。 (3)高血壓患者可增高血壓。 (4)心功能不全。 (5)肝功能不全時乳酸降解速度減慢。 (6)缺氧及休克,組織供血不足及缺氧時,乳酸氧化成丙酮酸進入三羧酸循環代謝速度減慢,以致延緩酸中毒的糾正速度。 (7)酗酒、水楊酸中毒、Ⅰ型糖原沉積病時有發生乳酸性酸中毒傾向,不宜再用乳酸鈉糾正酸堿平衡。 (8)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時乙酰醋酸、β-羥丁酸及乳酸均升高,且常伴有循環不良或髒器供血不足,乳酸降解速度減慢。 (9)腎功能不全,容易出現水、鈉瀦留,增加心髒負擔。 4、應根據臨床需要作下列檢查及觀察: (1)血氣分析或二氧化碳結合力檢查。 (2)血清鈉、鉀、鈣、氯濃度測定。 (3)腎功能測定,包括血肌酐、尿素氮等。 (4)血壓。 (5)心肺功能狀態,如浮腫、氣急、紫紺、肺部羅音、頸靜脈充盈,肝-頸靜脈返流等,按需作靜脈壓或中心靜脈壓測定。 (6)肝功能不全:表現黃疸、神誌改變、腹水等,應於使用乳酸鈉前後及過程中,經常隨時進行觀察。

1.下列情況應慎用:骨髓抑製、有痛風病史、肝功能損害、感染、腎功能損害、腫瘤細胞浸潤骨髓、有泌尿素結石史、以前曾接受過化療或放射治療。 2.用藥期間須定期檢查白細胞計數及分類、血小板計數,腎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膽紅素、穀丙轉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腎功能損害時,環磷酰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現尿酸性腎病時,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預防,大量補液、堿化尿液及(或)給予別嘌醇。 5.當腫瘤細胞浸潤骨髓或以往的化療或放射治療引起嚴重骨髓抑製,環磷酰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 6.如有明顯的白細胞減少(特別是粒細胞減少)或血小板減少,應停用本品。 7.對診斷的幹擾:本品可使血清膽堿酯酶減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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