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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酸丙吡胺片
磷酸丙吡胺片

磷酸丙吡胺片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磷酸丙吡胺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2021347

生產企業: 常州康普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於其他藥物無效的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失常。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磷酸丙吡胺片
磷酸丙吡胺片
碘甘油
碘甘油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磷酸丙吡胺。

本品每毫升含碘10mg。輔料為:碘化鉀、甘油、純化水。

生產企業

常州康普藥業有限公司

上海運佳黃浦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2021347

國藥準字H31021302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用於其他藥物無效的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失常。

用於口腔黏膜潰瘍、牙齦炎及冠周炎。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首次0.2g,以後0.1-0.15g,每6小時一次。應根據需要及耐受程度調整用量。

外用,用棉簽蘸取少量本品塗於患處,一日2-4次。

副作用

下列情況應禁用: 1、II或III度房室傳導阻滯及雙束支傳導阻滯(除非已有起搏器)。 2、病態竇房結綜合征。 3、心源性休克。 4、青光眼 5、尿瀦留,以前列腺肥大為最常見發病原因。 6、重症肌無力。

偶見過敏反應。

禁忌

成分

本品用於其他藥物無效的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失常。

用於口腔黏膜潰瘍、牙齦炎及冠周炎。

藥理作用

1、心血管: (1)過量可致呼吸暫停、神誌喪失、心髒停搏、傳導阻滯及室性心律失常,心電圖出現PR間期延長、QRS波增寬及Q-T延長,扭轉性室速及室顫。 (2)負性肌力作用是本品最重要的不良反應,可使50%患者心力衰竭複發或加重,無心力衰竭史者發生心力衰竭的機會少於5%,可致低血壓,甚至休克。 (3)已有報道靜注可產生明顯的冠狀動脈收縮。 2、抗膽堿作用:是本品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有口幹、尿儲留、尿頻、尿急、便秘、視力模糊、青光眼加重等。 3、胃腸:惡心、嘔吐、厭食、腹瀉。 4、肝髒:肝髒膽汁鬱積或肝功能不正常。 5、血液:粒細胞減少。 6、神經係統:失眠、精神抑鬱或失常。 7、其他:低血糖、陽萎、水儲留、靜注時血壓升高、過敏性皮疹、光敏性皮炎、潮紅及紫癲也偶有發生。

本品為消毒防腐劑,其作用機製是使菌體蛋白質變性、死亡,對細菌、真菌、病毒均有殺滅作用。

注意事項

1、首次服300mg後0.5-3小時可達治療作用,但不良反應也相應增加。 2、心肌病或可能產生心功能不全者不宜用負荷量,並應嚴密監測血壓及心功能情況。 3、劑量應根據療效及耐受性個體化給藥,並逐漸增量;肝、腎功能不全者及體重輕者應適當減量。 4、服用硫酸奎尼丁或鹽酸普魯卡因胺者如需換用本品,應先停服硫酸奎尼丁6-12小時或鹽酸普魯卡因胺3-6小時。 5、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故透析後可能需加一劑藥。 6、腎功能受損者應依據腎功能適當減量。 7、對診斷的幹擾:①血糖降低(原因不明);②心電圖QRS波增寬,P-R及Q-T間期延長。 8、下列情況應慎用:①對本品過敏者;②I度房室或室內阻滯;③腎功能衰竭;④未經治療控製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有心力衰竭史;⑤廣泛心肌損害,如心肌病等;⑥低血壓;⑦肝功能受損者;⑧低鉀血症。 9、用藥期間應注意隨訪檢查:①血壓;②心電圖:QRS增寬超過25%時應停藥;③心功能監測;④肝、腎功能;⑤眼壓;⑥血清鉀(治療前及治療中定期測定)。 10、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本品可通過胎盤,動物研究未證實有致畸,僅有很輕度的生育力受損。孕婦用藥的臨床經驗也有限,已報道可引起孕婦子宮收縮。研究證明齧齒類動物乳汁中藥物濃度較血漿濃度高1-3倍。 11、兒童用藥: 小兒常用量:尚未確定。需根據血藥濃度逐漸增量。口服劑量,1歲以下一般每日按體重10-30mg/kg。 1-4歲每日10-20mg/kg。 4-12歲每日10-15mg/kg。 12-18歲每日6-15mg/kg。分3-4次口服。上述劑量僅供參考。 12、老年患者用藥:老年人及腎功能受損者應依據腎功能適當減量。 13、藥物過量:口服丙吡胺過量可引起呼吸暫停、意識喪失、心律失常和自主呼吸消失。嚴重者可致死。血清丙吡胺達中毒水平時,可發生心電圖QRS波和Q-T間期增寬,充血性心力衰竭惡化,低血壓,不同種類和程度的傳導異常,心動過緩,最終導致心髒驟停。治療原則如下: (1)發生心髒停搏或傳導阻滯時可靜滴異丙腎上腺素或用心室起搏。 (2)心髒呈現異常激動時,治療目的是減輕或終止心動過速並防止發展成室顫,不宜用奎尼丁、普魯卡因胺及胺碘酮等使Q-T間期延長的藥物,可用利多卡因或苯妥英鈉;對Q-T間期延長伴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可用異丙腎上腺素,補鉀補鎂,臨時起搏,如仍不能終止,應采用電除顫。 (3)低血壓時可靜滴異丙腎上腺素,應同時注意糾正電解質紊亂、酸中毒等。 (4)其他治療措施與一般藥物中毒及過敏反應處理原則大致相似,首先應停藥,對過量者必要時洗胃、服大量高滲液減少吸收。血液透析也可能有益。

1.新生兒慎用。 2.本品僅供口腔局部使用。如誤服中毒,應立即用澱粉糊或米湯灌胃,並送醫院救治。 3.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瘙癢、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4.如果連續使用5日無效,應谘詢醫師。 5.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6.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7.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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