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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
利福平

利福平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利福平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1020837

生產企業: 沈陽抗生素廠

功能主治:滴眼用利福平: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福平
利福平
鹽酸氟西汀膠囊
鹽酸氟西汀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利福平。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氟西汀。

生產企業

沈陽抗生素廠

蘇州中化藥品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1020837

國藥準字H2006484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滴眼用利福平:

用於各種抑鬱症的治療。

用法用量

滴眼用利福平: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將滴丸放入緩衝液中,振搖,使完全溶解後滴眼。 利福平膠囊/利福平片: 1、抗結核治療: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頓服,每日不超過1.2g;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按體重10-20mg/kg,空腹頓服,每日量不超過0.6g。 2、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成人5mg/kg,每12小時1次,連續2日;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10mg/kg,每12小時1次,連服4次。 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頓服。 注射用利福平: 1、用法:本品僅供靜脈滴注,須即配即用。輸液配製方法:將10ml注射用水加入利福平管製注射劑瓶中,振搖待利福平完全溶解之後,加入500毫升5%葡萄糖溶液或生理鹽水中,輸液應在2-3小時內完成。 2、用量: (1)結核病: 成人:一次10mg/kg,一日一次,一日劑量不超過0.6g。 兒童:一次10-20mg/kg,一日一次,一日劑量不超過0.6g。 (2)其他感染:軍團病或重症葡萄球菌感染。 成人劑量:建議一日劑量為0.6g-1.2g,分2-4次給藥。

僅用於成人口服。成人及老年患者:每日20mg~60mg。推薦的起始劑量為每日20mg.盡管高劑量可能增加不良反應的發生,但如果治療3周仍未見效,應考慮增加藥物劑量。WHO達成的共識認為,抗抑鬱藥物持續治療至少6個月。推薦劑量可酌情增減。每日劑量高於80mg的情況未經係統評估。氟西汀可單次或分次給藥,可與食物同服,亦可餐間服用。停藥時,藥物活性成分仍將在體內存留數周。這一特點必須在開始及結束治療時予以考慮。多數患者不需要逐步減少劑量。兒童:因為安全性和療效尚未明確,兒童和青少年(不足18歲)不推薦使用氟西汀。老年人:應注意增加劑量和日劑量一般不宜超過40毫克。最高推薦日劑量為60mg。對於肝功能受損患者(參見【藥代動力學】),或合用了其它可能產生相互作用(參見【藥物相互作用】)藥物的患者,需考慮減少劑量或降低給藥頻率(例如隔日20毫克)。或遵醫囑。

副作用

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2、嚴重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3、膽道阻塞患者禁用。 4、3個月以內孕婦禁用。

隨著本品的持續治療,不良反應的強度和發生頻率會減少,通常不會導致治療停止。同其它SSRIs一樣,常見的不良反應如下:全身:過敏(如搔癢、皮疹、風疹、過敏反應、脈管炎、血清反應、顏麵水腫等)(見【禁忌】和【警告】)、寒戰、5-羥色胺綜合征、光敏反應及非常罕見的毒性表皮壞死鬆解症(Lyell綜合征)消化係統:胃腸道功能紊亂(如腹瀉、惡心、嘔吐、消化不良、吞咽困難、味覺顛倒)、口幹等。少見肝功能檢測異常,肝炎鮮有報告。神經係統:頭痛、睡眠異常(如夢境反常、失眠等)、頭暈、厭食、疲乏(如困倦、睡意等)、欣快、短暫的動作異常(如抽搐、共濟失調、戰栗、肌陣攣等)、痙攣發作及精神運動性不安。幻覺、躁狂反應、混亂、興奮、焦慮及有關症狀(如緊張等)、專心及思考行為減弱(如人格障礙等)、攻擊(這些症狀可能歸因於潛在的疾病),5-羥色胺綜合症罕有報道。泌尿係統:尿瀦留,尿頻等。生殖紊亂:性功能障礙(如延遲或缺少射精、性高潮缺乏)、陰莖異常勃起、溢乳。其它症狀:禿頭症、嗬欠、視覺異常(如視力模糊,瞳孔散大等)、出汗、血管舒張、關節痛、肌痛、體位性低血壓和瘀癍。其它出血表現(如婦科出血、胃腸道出血、皮膚或粘膜出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大量資料顯示氟西汀對人類井無致畸作用。氟西汀在懷孕期間可以使用,但需注意,尤其在妊娠晚期或分娩開始時。因為已有報道氟西汀對新生兒產生以下影響:易激惹、震顫、肌張力減退、持續哭泣、吮吸困難或睡眠困難。這些症狀提示可能是5-羥色胺能效應或撤藥綜合征。這些症狀發生和持續的時間可能與氟西汀(4~6天)及其活性代謝產物去甲氟西汀(4~16天)較長的半衰期有關。乳母:氟西汀及其代謝產物去甲氟西汀可分泌至母乳。對乳兒的不良事件已有報道。如果必需服用氟西汀,應停止母乳喂養;但是如果要繼續母乳喂養,氟西汀應采用最低有效劑量。兒童用藥:因安全性和療效尚未明確,兒童和青少年(不足18歲)不推薦使用氟西汀。老年用藥:參見【用法用量】或遵醫囑。

成分

滴眼用利福平:

用於各種抑鬱症的治療。

藥理作用

1、消化係統:可出現燒心、上腹不適、厭食、嘔吐、惡心、腹瀉、胃腸脹氣、黃疸。 肝髒:本藥有肝毒性,多發生在與其他結核藥聯合使用時,表現為ALT升高、肝腫大,嚴重時出現黃疸。 2、血液係統:高劑量間歇治療時可引起血小板減少症。但合理的每日督導治療則很少發生這種情況。停藥後血小板減少及紫癜可恢複。偶有暫時性白細胞減少、溶血性貧血和血紅蛋白降低的報道。 3、中樞神經係統:有出現頭痛、發熱、嗜睡、疲勞、頭昏、共濟失調、注意力不集中、四肢疼痛、全身麻木等的報道。偶有肌病和精神錯亂的報道。 4、內分泌係統:可引起月經紊亂。偶有引起腎上腺機能不全的報道。 5、腎髒:可引起BUN和血尿酸升高。偶有溶血、血紅蛋白尿、血尿、間質性腎炎、急性腎小管壞死和腎功不全。這些通常考慮為高度的過敏反應所致,一 般多在間歇治療或者故意、偶然中斷每日治療後的重新用藥後出現。當中止用藥或者開始合理用藥後,這些症狀可恢複。 6、皮膚:皮膚反應一般輕微且為自限性,包括皮膚發紅、瘙癢伴或不伴隨皮疹的出現。嚴重的皮膚反應多由過敏反應引起,但並不常見。 7、過敏反應:偶有瘙癢、蕁麻疹、皮疹、多形紅斑、毒性表皮壞死鬆解、脈管炎。 8、其他:麵部及四肢浮腫。間歇治療還可引起流感樣症狀,呼吸短促,血壓降低,休克。

注意事項

1、酒精中毒、肝功能損害者慎用。嬰兒、3個月以上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慎用。 2、對診斷的幹擾: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試驗(Coombs試驗)陽性;幹擾血清葉酸濃度測定和血清維生素B12濃度測定結果;可使磺溴酞鈉試驗滯留出現假陽性;可幹擾利用分光光度計或顏色改變而進行的各項尿液分析試驗的結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血清膽紅素及血清尿酸濃度測定結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同服時有伴發黃疸死亡病例的報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僅在有明確指征情況下方可慎用,治療開始前、治療中嚴密觀察肝功能變化,肝損害一旦出現,立即停藥。 4、高膽紅素血症係肝細胞性和膽汁瀦留的混合型,輕症患者用藥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藥觀察。血膽紅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與膽紅素競爭排泄的結果。治療初期2~3個月應嚴密監測肝功能變化。 5、單用利福平治療結核病或其他細菌性感染時病原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因此本品必須與其他藥物合用。治療可能需持續6個月~2年,甚至數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並導致齒齦出血和感染、傷口愈合延遲等。此時應避免拔牙等手術、並注意口腔衛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複正常。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周圍血象。 7、利福平應於餐前l小時或餐後2小時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進食影響本品吸收。 8、肝功能減退的患者常需減少劑量,每日劑量≤8mg/kg。 9、腎功能減退者不需減量。在腎小球濾過率減低或無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藥濃度無顯著改變。 10、服藥後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顯橘紅色。 1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利福平可透過胎盤,動物實驗曾引起畸胎。人類雖尚無致畸報道,但目前無足夠資料表明可在妊娠期安全應用。3個月以內孕婦禁用。3個月以下孕婦慎用。 (2)利福平可由乳汁排泄,哺乳期婦女用藥應充分權衡利弊後決定。 12、兒童用藥:本品在5歲以下小兒應用的安全性尚未確立。嬰兒慎用。 13、老年用藥:老年患者肝功能有所減退,用藥量應酌減。 14、藥物過量: (1)逾量的表現:精神遲鈍;眼周或麵部水腫;全身瘙癢;紅人綜合征(皮膚粘膜及鞏膜呈紅色或橙色)。有原發肝病,酗酒者或同服其他肝毒性藥物者可能引起死亡。 (2)處理:①停藥。②洗胃,因患者往往出現惡心、嘔吐,不宜再催吐;洗胃後給予活性炭糊,以吸收胃腸道內殘餘的利福平;有嚴重惡心嘔吐者給予鎮吐藥。③靜脈輸液並給予利尿劑,促進藥物的排泄。④對症和支持療法。

1.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 兒童慎用;3. 老年人慎用;4. 肝腎功能不全患者慎用;5. 避免與單胺氧化酶抑製劑合用;6. 避免與CYP2D6抑製劑合用;7. 避免與5羥色胺受體激動劑合用;8. 避免與抗凝血藥物合用;9. 避免與酒精同服;10. 出現過敏反應立即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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