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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帕洛諾司瓊膠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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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帕洛諾司瓊膠囊

鹽酸帕洛諾司瓊膠囊

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帕洛諾司瓊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50029

生產企業: 正大天晴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預防中毒致吐化療引起的急性惡心、嘔吐。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帕洛諾司瓊膠囊
鹽酸帕洛諾司瓊膠囊
亞砷酸氯化鈉注射液
亞砷酸氯化鈉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帕洛諾司瓊。

三氧化二砷

生產企業

正大天晴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黑龍江哈爾濱醫大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50029

國藥準字H1999019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預防中毒致吐化療引起的急性惡心、嘔吐。

急性非淋巴細胞性白血病,以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M3)療效最為顯著。用於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及慢粒急變期適用於肝癌、肺癌、胰腺癌、結腸癌、乳腺癌、宮頸癌、淋巴瘤等的治療。放化療時應用有增加放療敏感性提高化療療效作用。可用於介入治療及術中動脈灌注。

用法用量

成人推薦劑量為:化療前約1小時,單劑量口服本品0.5mg(一粒)。

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的治療4-6周為一療程,亞砷酸注射液10mg加入0.9%生理鹽水或5%葡萄糖500ml內每日一次靜脈滴注,完全緩解後間隔兩同重複用藥以鞏固療效,維持治療間隔時間為4周8周12周。兒童患者用藥標準按0.16mg/kg計算。惡性腫瘤的治療4周為一療程間隔2周重複用藥。介入治療及術中灌注每次20mg稀釋後注入

副作用

詳見說明書。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腎功能嚴重損害及孕婦禁用。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尚未在妊娠期婦女中進行充分的隨機對照臨床試驗。也沒有妊娠期或分娩期婦女使用過帕洛諾司瓊,因此其對母親及胎兒的影響並不清楚,故懷孕期間應慎用本品。帕洛諾司瓊是否通過乳汁分泌尚不明確。鑒於許多藥物均經人體乳汁排泄,對乳兒有潛在的嚴重不良反應,且在大鼠致癌性研究中發現有潛在致癌作用。因此,應充分考慮使用藥物的必要性,以決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藥。兒童用藥:18歲以下的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經研究確定。老年用藥:在一項口服帕洛諾司瓊的關鍵性研究中,成人癌症患者的總數中有181名65歲或65歲以上。由於接受0.5mg劑量的帕洛諾司瓊的老年患者的人數不足,因此不能推斷出任何療效或安全性方麵的結論。一項交叉研究比較中,口服0.75mg劑量帕洛諾司瓊之後,帕洛諾司瓊的係統暴露量(ACU)相似,但是在健康的老年受試者中,與<65歲的受試者比較,≥65歲的受試者的平均Cmax低於15%。因此,老年患者不必調整劑量。

成分

預防中毒致吐化療引起的急性惡心、嘔吐。

急性非淋巴細胞性白血病,以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M3)療效最為顯著。用於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及慢粒急變期適用於肝癌、肺癌、胰腺癌、結腸癌、乳腺癌、宮頸癌、淋巴瘤等的治療。放化療時應用有增加放療敏感性提高化療療效作用。可用於介入治療及術中動脈灌注。

藥理作用

本藥屬於長春堿類抑製細胞分裂的抗腫瘤藥物,直接作用於微管蛋白/微管的動態平衡,可抑製微管蛋白的聚合,並使分裂期微管崩解,僅在高濃度下影響軸突微管,對管蛋白螺旋化的作用低於長春新堿,通過阻斷G2與M期細胞的有絲分裂,導致進入間期或分裂後期的細胞死亡。

注意事項

1.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 嚴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避免與酒精同服;4. 可能引起過敏反應,出現過敏症狀應立即停藥;5. 用藥期間避免駕駛或操作機械。

請在專科醫生指導下用藥。使用過程中少數病人有白細胞增高現象,用藥2-3周時出現,不必停止治療,1周後白細胞可自行下降或口服羥基脲降低白細胞。用藥過程中有部分病人轉氨酶輕度增高,可加用保肝藥物,停藥兩周後可恢複至用藥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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