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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美舒利分散片
尼美舒利分散片

尼美舒利分散片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尼美舒利分散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00121

生產企業: 海南康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為非甾體抗炎藥,僅在至少一種其他非甾體抗炎藥治療失敗的情況下使用。可用於慢性關節炎(如骨關節炎等)的疼痛、手術和急性創傷後的疼痛、原發性痛經的症狀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尼美舒利分散片
尼美舒利分散片
異煙肼片
異煙肼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尼美舒利。

本品主要成份為:異煙

生產企業

海南康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雲鵬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00121

國藥準字H1402076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為非甾體抗炎藥,僅在至少一種其他非甾體抗炎藥治療失敗的情況下使用。可用於慢性關節炎(如骨關節炎等)的疼痛、手術和急性創傷後的疼痛、原發性痛經的症狀治療。

1.異煙肼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適用於各型結核病的治療,包括結核性腦膜炎以及其他分枝杆菌感染。 |2.異煙肼單用適用於各型結核病的預防: |(1)新近確診為結核病患者的家庭成員或密切接觸者。 |(2)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PPD)強陽性同時胸部X射線檢查符合非進行性結核病,痰菌陰性,過去未接受過正規抗結核治療者。|(3)正在接受免疫抑製劑或長期激素治療的患者,某些血液病或網狀內皮係統疾病(如白血病?霍奇金氏病),糖尿病,尿毒症,矽肺或胃切除術等患者,其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呈陽性反應者。 |(4)35歲以下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陽性的患者。|(5)已知或疑為HIV感染者,其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呈陽性反應者,或與活動性肺結核患者有密切接觸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後服用。最大單次劑量不超過100mg,療程不能超過15天。建議使用最小的有效劑量、最短的療程,以減少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

口服預防:成人一日0.3g,頓服;小兒每日按體重10mg/kg,一日總量不超過0...

副作用

1.對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過敏者。 2.對乙酰水楊酸或其它非甾體類抗炎藥過敏史者(支氣管痙攣、鼻炎、風疹)。 3.於冠狀動脈搭橋手術(CABG)圍手術期疼痛的治療。 4.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應病史者。 5.用非甾體抗炎藥後發生胃腸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6.動性消化道潰瘍/出血,腦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動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複發潰瘍/出血的患者。 7.血障礙者。 8.心衰患者。 9.腎功能損害患者。 10.損害患者。

發生率較多者有步態不穩或麻木針刺感、燒灼感或手指疼痛(周圍神經炎);深色尿、眼或皮膚黃染(肝毒性,35歲以上患者肝毒性發生率增高);食欲不佳、異常乏力或軟弱、惡心或嘔吐(肝毒性的前驅症狀)。發生率極少者有視力模糊或視力減退,合並或不合並眼痛(視神經炎);發熱、皮疹、血細胞減少及男性乳房發育等。本品偶可因神經毒性引起的抽搐。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禁止12歲以下兒童使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在尚無試驗證實尼美舒利對胎兒是否有毒性,不推薦妊娠婦女應用;尚未證實尼美舒利是否通過母乳排出體外,不推薦哺乳婦女使用。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患者因腎功能減退,用量可以根據情況適當減少。

成分

本品為非甾體抗炎藥,僅在至少一種其他非甾體抗炎藥治療失敗的情況下使用。可用於慢性關節炎(如骨關節炎等)的疼痛、手術和急性創傷後的疼痛、原發性痛經的症狀治療。

1.異煙肼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適用於各型結核病的治療,包括結核性腦膜炎以及其他分枝杆菌感染。 |2.異煙肼單用適用於各型結核病的預防: |(1)新近確診為結核病患者的家庭成員或密切接觸者。 |(2)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PPD)強陽性同時胸部X射線檢查符合非進行性結核病,痰菌陰性,過去未接受過正規抗結核治療者。|(3)正在接受免疫抑製劑或長期激素治療的患者,某些血液病或網狀內皮係統疾病(如白血病?霍奇金氏病),糖尿病,尿毒症,矽肺或胃切除術等患者,其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呈陽性反應者。 |(4)35歲以下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陽性的患者。|(5)已知或疑為HIV感染者,其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呈陽性反應者,或與活動性肺結核患者有密切接觸者。

藥理作用

本品屬非甾體類抗炎藥,具有抗炎、鎮痛、解熱作用。其作用機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與抑製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細胞的介質釋放和多形核白細胞的氧化反應有關。

本品是一種具有殺菌作用的合成抗菌藥,本品隻對分枝杆菌,主要是生長繁殖期的細菌有效。其作用機製尚未闡明,可能抑製敏感細菌分枝菌酸(mycolicacid)的合成而使細胞壁破裂。

注意事項

1.使用最小的有效劑量、最短的療程,以減少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 2.治療無效請終止本品的治療。 3.療期間應監測肝腎心功能等檢查。 4.本品引起嚴重肝損傷的報道,致死性報道更為罕見。服用本品治療期間出現肝損傷症狀(如厭食、惡心、嘔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檢查出現異常的患者應該被終止治療。這些患者不應該繼續服用本品。有報導顯示本品短期服用後引起肝損害,其中絕大多數屬於可逆性病變。 5.本品進行治療期間必須避免同時使用已知的肝損害性藥物與過量飲酒,因為任何一種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損害風險。 6.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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