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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美舒利分散片
尼美舒利分散片

尼美舒利分散片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尼美舒利分散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00121

生產企業: 海南康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為非甾體抗炎藥,僅在至少一種其他非甾體抗炎藥治療失敗的情況下使用。可用於慢性關節炎(如骨關節炎等)的疼痛、手術和急性創傷後的疼痛、原發性痛經的症狀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尼美舒利分散片
尼美舒利分散片
鹽酸洛美沙星膠囊
鹽酸洛美沙星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尼美舒利。

鹽酸洛美沙星

生產企業

海南康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白敬宇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00121

國藥準字H1998018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為非甾體抗炎藥,僅在至少一種其他非甾體抗炎藥治療失敗的情況下使用。可用於慢性關節炎(如骨關節炎等)的疼痛、手術和急性創傷後的疼痛、原發性痛經的症狀治療。

本品適用於敏感細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支氣管擴張伴感染、急性支氣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係統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腎盂腎炎、複雜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發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宮頸炎(包括產酶株所致者)等。3.胃腸道細菌感染:由誌賀菌屬、沙門菌屬、產腸毒素大腸杆菌、親水氣單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腹腔、膽道、傷寒等感染。5.骨和關節感染。6.皮膚軟組織感染。7.敗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竇炎、中耳炎、眼瞼炎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後服用。最大單次劑量不超過100mg,療程不能超過15天。建議使用最小的有效劑量、最短的療程,以減少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

1.細菌性支氣管感染:口服一次0.4g,一日1次,或一次0.3g,一日2次,療程...

副作用

1.對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過敏者。 2.對乙酰水楊酸或其它非甾體類抗炎藥過敏史者(支氣管痙攣、鼻炎、風疹)。 3.於冠狀動脈搭橋手術(CABG)圍手術期疼痛的治療。 4.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應病史者。 5.用非甾體抗炎藥後發生胃腸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6.動性消化道潰瘍/出血,腦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動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複發潰瘍/出血的患者。 7.血障礙者。 8.心衰患者。 9.腎功能損害患者。 10.損害患者。

1.胃腸道反應較為常見,可表現為腹部不適或疼痛、腹瀉、惡心或嘔吐。2.中樞神經係統反應:可有頭昏、頭痛、嗜睡或失眠。3.過敏反應:皮疹、皮膚瘙癢,偶可發生滲出性多形性紅斑及血管神經性水腫。其中光敏反應較其他常用喹諾酮類多見。4.少數患者可發生血清氨基轉移酶、BUN值升高及周圍血象白細胞降低,多屬輕度,並呈一過性。5.偶可發生:(1)癲癇發作、精神異常、煩躁不安、意識混亂、幻覺、震顫。(2)血尿、發熱、皮疹等間質性腎炎表現。(3)結晶尿,多見於高劑量應用時。(4)關節疼痛。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禁止12歲以下兒童使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在尚無試驗證實尼美舒利對胎兒是否有毒性,不推薦妊娠婦女應用;尚未證實尼美舒利是否通過母乳排出體外,不推薦哺乳婦女使用。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患者因腎功能減退,用量可以根據情況適當減少。

成分

本品為非甾體抗炎藥,僅在至少一種其他非甾體抗炎藥治療失敗的情況下使用。可用於慢性關節炎(如骨關節炎等)的疼痛、手術和急性創傷後的疼痛、原發性痛經的症狀治療。

本品適用於敏感細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支氣管擴張伴感染、急性支氣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係統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腎盂腎炎、複雜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發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宮頸炎(包括產酶株所致者)等。3.胃腸道細菌感染:由誌賀菌屬、沙門菌屬、產腸毒素大腸杆菌、親水氣單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腹腔、膽道、傷寒等感染。5.骨和關節感染。6.皮膚軟組織感染。7.敗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竇炎、中耳炎、眼瞼炎等。

藥理作用

本品屬非甾體類抗炎藥,具有抗炎、鎮痛、解熱作用。其作用機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與抑製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細胞的介質釋放和多形核白細胞的氧化反應有關。

1.藥理:本品為喹諾酮類抗菌藥。對腸杆菌科細菌如大腸埃希菌、誌賀菌屬、克雷伯菌屬、變形杆菌屬、腸杆菌屬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對本品亦呈現高度敏感;對不動杆菌、銅綠假單胞菌等假單胞菌屬、葡萄球菌屬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鏈球菌等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本品通過作用於細菌細胞DNA螺旋酶的A亞單位,抑製DNA的合成和複製而起殺菌作用。2.毒理:本品僅在用CHO/HGPRT方法進行的體外致突變試驗中,濃度≥226μg/ml時有微弱的陽性反應。小鼠口服人用推薦劑量34倍的本品時不影響其生育力。

注意事項

1.使用最小的有效劑量、最短的療程,以減少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 2.治療無效請終止本品的治療。 3.療期間應監測肝腎心功能等檢查。 4.本品引起嚴重肝損傷的報道,致死性報道更為罕見。服用本品治療期間出現肝損傷症狀(如厭食、惡心、嘔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檢查出現異常的患者應該被終止治療。這些患者不應該繼續服用本品。有報導顯示本品短期服用後引起肝損害,其中絕大多數屬於可逆性病變。 5.本品進行治療期間必須避免同時使用已知的肝損害性藥物與過量飲酒,因為任何一種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損害風險。 6.本

1.腎功能減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據減退程度調整劑量。當患者血肌酐清除率≤40ml/分或≤0.67ml/秒時該藥劑量調整為:第一劑仍予0.4g,此後0.2g,一日1次。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應注意監測肝功能。3.原有中樞神經係統疾患者,包括腦動脈硬化或癲癇病史者均應避免應用,有指征時權衡利弊應用。4.喹諾酮類藥物品種間存在交叉過敏反應,對任何一種喹諾酮類過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食物對本品的吸收影響少,可空腹亦可與食物同服。6.本品清除半衰期長達7~8小時,治療一般感染時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較重,或感染病原菌敏感性較低(如銅綠假單胞菌等)時,則宜予0.3g,每日2次。7.隻有在由多重耐藥菌引起的感染,細菌僅對喹諾酮類呈現敏感時,在權衡利弊後小兒才可應用本品。8.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時易發生結晶尿,故每日進水量必須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9.本品可引起光敏反應,至少在光照後12小時才可接受治療,治療期間及治療後數天內應避免過長時間暴露於明亮光照下。10.當出現光敏反應指征如皮膚灼熱、發紅、腫脹、水泡、皮疹、瘙癢及皮炎時應停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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