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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鹽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鹽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鹽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83287

生產企業: 湖北康正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於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結膜炎、角膜炎、角膜潰瘍、淚囊炎、術後感染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鹽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琥乙紅黴素片
琥乙紅黴素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洛美沙星。

本品主要成份為琥乙紅黴素。

生產企業

湖北康正藥業有限公司

西安利君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83287

國藥準字H1999926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於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結膜炎、角膜炎、角膜潰瘍、淚囊炎、術後感染等。

1.本品可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猩紅熱、蜂窩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軍團菌病;3.肺炎支原體肺炎;4.肺炎衣原體肺炎;5.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係感染;6.沙眼衣原體結膜炎;7.厭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腸彎曲菌腸炎;9.百日咳;10.風濕熱複發、感染性心內膜炎(風濕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心髒瓣膜置換術後)及口腔、上呼吸道醫療操作時的預防

用法用量

滴於眼臉內,每次1~2滴,每日3~5次,或遵醫囑。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軍團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過4g。預防鏈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體或溶脲脲原體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時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時1次,共14日。小兒,按體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嚴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兒,按體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療程14日。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軍團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過4g。預防鏈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體或溶脲脲原體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時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時1次,共14日。小兒,按體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嚴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兒,按體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療程14日。

副作用

對洛美沙星或喹諾酮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對本品或其他紅黴素製劑過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損害者及孕婦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1.因出現肝毒性反應的可能性增加,故孕婦禁用。 2.由於本品有相當量進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婦女慎用或暫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成分

本品適用於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結膜炎、角膜炎、角膜潰瘍、淚囊炎、術後感染等。

1.本品可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猩紅熱、蜂窩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軍團菌病;3.肺炎支原體肺炎;4.肺炎衣原體肺炎;5.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係感染;6.沙眼衣原體結膜炎;7.厭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腸彎曲菌腸炎;9.百日咳;10.風濕熱複發、感染性心內膜炎(風濕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心髒瓣膜置換術後)及口腔、上呼吸道醫療操作時的預防

藥理作用

局部滴用可有一過性刺激症狀,不影響使用。

本品屬大環內酯類抗生素,為紅黴素的琥珀酸乙酯,在胃酸中較紅黴素穩定。對葡萄球菌屬(耐甲氧西林菌株除外)、各組鏈球菌和革蘭陽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屬、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鮑特氏菌等也對本品敏感。本品對除脆弱擬杆菌和梭杆菌屬以外的各種厭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對軍團菌屬、胎兒彎曲菌、某些螺旋體、肺炎支原體、立克次體屬和衣原體屬和衣原體也有抑製作用。本品係抑菌劑,但在高濃度時對某些細菌也具殺菌作用。本品可透過細菌細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與細菌核糖體的50S亞基形成可逆性結合,阻斷轉移核糖核酸(t-RNA)結合至P位上,同時也阻斷了多肽鏈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從而抑製細菌蛋白質合成。

注意事項

1.使用中如出現皮疹或其他過敏症狀,應停用,嚴重者應采取相應措施。2.隻限於滴眼用。  3.不宜長期使用。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1.溶血性鏈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療時,至少需持續10日,以防止急性風濕熱的發生。 2.腎功能減退患者一般無需減少用量,但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本品的劑量應適當減少。 3.用藥期間定期檢查肝功能。 4.患者對一種紅黴素製劑過敏或不能耐受時,對其他紅黴素製劑也可能過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細菌對紅黴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異,故應做藥敏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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