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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乙紅黴素顆粒
琥乙紅黴素顆粒

琥乙紅黴素顆粒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琥乙紅黴素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1024820

生產企業: 開封製藥(集團)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猩紅熱、蜂窩組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軍團菌病。(3)肺炎支原體肺炎。(4)肺炎衣原體肺炎。(5)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係感染。(6)沙眼衣原體結膜炎。(7)厭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腸彎曲菌腸炎。(9)百日咳。(10)風濕熱複發、感染性心內膜炎(風濕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心髒瓣膜置換術後)及口腔、上呼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琥乙紅黴素顆粒
琥乙紅黴素顆粒
鹽酸左氧氟沙星膠囊
鹽酸左氧氟沙星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的混懸顆粒;味甜而芳香。

鹽酸左氧氟沙星。化學名:(S)-(-)-9-氟-2.3-二氫-3-甲基-10-(4-甲基-1-呱嗪基)-7-氟代-7H吡啶苯鹽酸左氧氟沙星。化學名:(S)-(-)-9-氟-2.3-二氫-3-甲基-10-(4-甲基-1-呱嗪基)-7-氟代-7H吡啶苯鹽酸左氧氟沙星。化學名:(S)-(-)-9-氟-2.3-二氫-3-甲基-10-(4-甲基-1-呱嗪基)-7-氟代-7H吡啶苯

生產企業

開封製藥(集團)有限公司

揚子江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41024820

國藥準字H1999005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猩紅熱、蜂窩組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軍團菌病。(3)肺炎支原體肺炎。(4)肺炎衣原體肺炎。(5)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係感染。(6)沙眼衣原體結膜炎。(7)厭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腸彎曲菌腸炎。(9)百日咳。(10)風濕熱複發、感染性心內膜炎(風濕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心髒瓣膜置換術後)及口腔、上呼

本品適用於敏感細菌引起的下列輕重感染:1.呼吸係統感染:急性支氣管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彌漫性細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合並感染、肺炎、扁桃體炎(扁桃體周圍膿腫);2.泌尿係統感染:腎盂腎炎、複雜性尿路感染等;3.生殖係統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宮腔感染、子宮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厭氧菌感染時可合用甲硝唑);4.皮膚軟組織感染:傳染性膿皰病、蜂窩組織炎、淋巴管(結)炎、皮下膿腫、肛周膿腫等;5.腸道感染:細菌性痢疾、感染性腸炎、沙門菌屬腸炎、傷寒及副傷寒;6.敗血症、粒細胞減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種感染;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傷、燒傷及手術後傷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時合用甲硝唑)、膽囊炎、膽管炎、骨與關節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用法用量

口服1、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2、軍團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過4g;3、預防鏈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4、衣原體或溶脲脲原體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時一次,療程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時1次,療程14日)。5、小兒:按體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嚴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6、百日咳患兒:按體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療程14日。

口服,成人每次0.1~0.2g,每日兩次。病情偏重者可增為每日三次。

副作用

對本品或其他紅黴素製劑過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損害者及孕婦禁用。

1.對喹諾酮類藥物過敏者; 2.妊娠及哺乳期婦女; 3.18歲以下患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18歲以下患者禁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妊娠及哺乳期婦女。 老人注意事項: 高齡患者應慎用。一般采用1次100mg(1粒)、1日2次給藥,並注意用藥間隔。

成分

(1)本品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猩紅熱、蜂窩組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軍團菌病。(3)肺炎支原體肺炎。(4)肺炎衣原體肺炎。(5)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係感染。(6)沙眼衣原體結膜炎。(7)厭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腸彎曲菌腸炎。(9)百日咳。(10)風濕熱複發、感染性心內膜炎(風濕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心髒瓣膜置換術後)及口腔、上呼

本品適用於敏感細菌引起的下列輕重感染:1.呼吸係統感染:急性支氣管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彌漫性細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合並感染、肺炎、扁桃體炎(扁桃體周圍膿腫);2.泌尿係統感染:腎盂腎炎、複雜性尿路感染等;3.生殖係統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宮腔感染、子宮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厭氧菌感染時可合用甲硝唑);4.皮膚軟組織感染:傳染性膿皰病、蜂窩組織炎、淋巴管(結)炎、皮下膿腫、肛周膿腫等;5.腸道感染:細菌性痢疾、感染性腸炎、沙門菌屬腸炎、傷寒及副傷寒;6.敗血症、粒細胞減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種感染;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傷、燒傷及手術後傷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時合用甲硝唑)、膽囊炎、膽管炎、骨與關節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藥理作用

1、服用本品後發生肝毒性反應者較服用其他紅黴素製劑為多見,服藥數日或1~2周後患者可出現乏力、惡心、嘔吐、腹痛、皮疹、發熱等。有時可出現黃疸,肝功能試驗顯示淤膽,停藥後常可恢複。2、胃腸道反應有腹瀉、惡心、嘔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納減退等,其發生率與劑量大小有關。3、大劑量(≥4g/日)應用時,尤其肝、腎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聽力減退,主要與血藥濃度過高(>12mg/L)有關,停藥後大多可恢複。4、過敏反應表現為藥物熱、皮疹、嗜酸粒細胞增多等,發生率約0.5%~1%。5、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陰道念珠菌感染。

本品具有廣譜抗菌作用,抗菌作用強,對多數腸杆菌科細菌,如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屬、變形杆菌屬、沙門菌屬、誌賀菌屬和流感嗜血杆菌、嗜肺軍團菌、淋病奈瑟菌等革蘭陰性菌有較強的抗菌活性。對金黃色葡萄球菌、肺炎鏈球菌、化膿性鏈球菌等革蘭陽性菌和肺炎支原體、肺炎衣原體也有抗菌作用,但對厭氧菌和腸球菌的作用較差。本品為氧氟沙星的左旋體,其體外抗菌活性約為氧氟沙星的兩倍。其作用機製是通過抑製細菌DNA旋轉酶的活性,阻止細菌DNA的合成和複製而導致細菌死亡。

注意事項

1、溶血性鏈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療時,至少需持續10日,以防止急性風濕熱的發生。2、腎功能減退患者一般無需減少用量,但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本品的劑量應適當減少。3、用藥期間定期檢查肝功能。4、患者對一種紅黴素製劑過敏或不能耐受時,對其他紅黴素製劑也可能過敏或不能耐受。5、因不同細菌對紅黴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異,故應做藥敏測定。

1.由於目前大腸埃希菌對氟喹諾酮類藥物耐藥者多見,應在給藥前留取尿培養標本,參考細菌藥敏結果調整用藥。2.本品大劑量應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時可發生結晶尿。為避免結晶尿的發生,宜多飲水,保持24小時排尿量在1200ml以上。3.腎功能減退者,需根據腎功能調整給藥劑量。4.應用本品時應避免過度暴露於陽光,如發生光敏反應或其他過敏狀需停藥。5.肝功能減退時,如屬重度(肝硬化水)可減少藥物清除,血藥濃度增高,肝、腎功能均減退者尤為明顯,均需權衡利弊後應用,並調整劑量。6.原有中樞神經係統疾患者,例如癲癇癲癇病史者均應避免應用,有指征時需仔細權衡利弊後應用。7.偶有用藥後跟踺炎或跟踺斷裂的報告,如有上述症狀發生,須立即停藥,直至症狀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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