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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乙酰氨基酚片
對乙酰氨基酚片

對乙酰氨基酚片

非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對乙酰氨基酚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7022847

生產企業: 煙台隻楚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解熱鎮痛類藥,用於發熱、頭痛、關節痛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對乙酰氨基酚片
對乙酰氨基酚片
頭孢氨苄膠囊
頭孢氨苄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對乙酰氨基酚0.3克。輔科為澱粉、膠化澱粉、聚乙烯吡咯烷酮、硬脂酸、滑石粉、山梨酸鉀、羥丙基甲基纖維素、三乙酸甘油酯。

頭孢氨苄

生產企業

煙台隻楚藥業有限公司

山東魯抗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7022847

國藥準字H1999303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解熱鎮痛類藥,用於發熱、頭痛、關節痛等。

適用於敏感細菌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中耳炎、鼻竇炎、支氣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本品為口服製劑,不宜用於重症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用溫開水送服或用溫開水分散後口服。 12歲以下兒童用量:年齡(歲)3-6,體重(公斤)14-21,一次用量(片)1.5-2,次數:若持續發熱或疼痛,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一次,24小時內不得超過4次。 年齡(歲)7-9,體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片)2-3,次數:若持續發熱或疼痛,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一次,24小時內不得超過4次。 年齡(歲)10-12,體重(公斤)28-32,一次用量(片)3-3.5,次數:若持續發熱或疼痛,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一次,24小時內不得超過4次。

成人: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一日4次,高劑量一日4g。兒童:口服。每...

副作用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患者及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1.惡心、嘔吐、腹瀉和腹部不適較為多見。 2.皮疹、藥物熱等過敏反應,偶可發生過敏性休克。   3.頭暈、複視、耳鳴、抽搐等神經係統反應。   4.應用該品期間偶可出現一過性腎損害。   5.偶有患者出現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Coombs試驗陽性。溶血性貧血罕見,中性粒細胞減少和偽膜性結腸炎也有報告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3歲以下兒童因其肝、腎功能發育不全,應避免使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本品可透過胎盤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不推薦使用。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患者由於肝、腎功能發生減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長,易發生不良反應,應慎用或適當減量使用。

成分

解熱鎮痛類藥,用於發熱、頭痛、關節痛等。

適用於敏感細菌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中耳炎、鼻竇炎、支氣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本品為口服製劑,不宜用於重症感染。

藥理作用

本品為乙酰苯胺類解熱鎮痛藥。通過抑製環氧化酶,選擇性抑製下丘腦體溫調節中樞前列腺素的合成,導致外周血管擴張、出汗而達到解熱的作用,其解熱作用強度與阿司匹林相似;通過抑製前列腺素等的合成和釋放,提高痛閾而起到鎮痛作用,屬於外周性鎮痛藥,作用較阿司匹林弱,僅對輕、中度疼痛有效。本品無明顯抗炎作用。

藥理頭孢氨苄屬第一代頭孢菌素,抗菌譜與頭孢噻吩相仿,但其抗菌活性較後者為差。除腸球菌屬、甲氧西林耐藥葡萄球菌外,肺炎鏈球菌、溶血性鏈球菌、產或不產青黴素酶葡萄球菌的大部分菌株對該品敏感。該品對奈瑟菌屬有較好抗菌作用,但流感嗜血杆菌對該品的敏感性較差;該品對部分大腸埃希菌、奇異變形杆菌、沙門菌和誌賀菌有一定抗菌作用。其餘腸杆菌科細菌、不動杆菌、銅綠假單胞菌、脆弱擬杆菌均對該品呈現耐藥。梭杆菌屬和韋容球菌一般對該品敏感,厭氧革蘭陽性球菌對該品中度敏感。

注意事項

(1)對阿司匹林過敏者一般對本品不發生過敏反應。但有報告在因阿司匹林過敏發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數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後發生支氣管痙攣。 (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時,本品有增加肝髒毒性的危險,應慎用。 (3)腎功能不全者長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腎髒毒性的危險,應慎用。 (4)因疼痛服用此藥時,不得連續使用5天以上,退熱治療不得超過3天,除非另有醫囑 (5)服用本品後出現紅斑或水腫症狀應立即停藥。 (6)將此藥放在兒童不易觸及之處,萬一發生過量服藥現象,應立即就醫。 (7)本品僅為對症治療藥,在使用本品的同時,應盡可能進行病因治療。 (8)對診斷的幹擾:①血糖測定,應用葡萄糖氧化酶/過氧化酶法測定時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脫氫酶法測定時則無影響;②血清尿酸測定,應用磷鎢酸法測定時可得假性高值;③測定尿5-羥吲哚醋酸(5-HIAA),用亞硝基奈酚試劑作定性過篩試驗時可得假陽性結果,定量試驗不受影響;④肝功能試驗,大劑量或長期使用時,凝血酶原時間、血清膽紅素、LDH、血清轉氨酶均可增高。

1.在應用該品前須詳細詢問患者對頭孢菌素類、青黴素類及其他藥物過敏史,有青黴素類藥物過敏性休克史者不可應用該品,其他患者應用該品時必須注意頭孢菌素類與青黴素類存在交叉過敏反應的機會約有5%~7%,需在嚴密觀察下慎用。一旦發生過敏反應,立即停用藥物。如發生過敏性休克,須立即就地搶救,包括保持氣道通暢、吸氧和腎上腺素、糖皮質激素的應用等措施。   2.有胃腸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腸炎或抗菌藥物相關性結腸炎(頭孢菌素很少產生偽膜性腸炎)者以及腎功能減退者應慎用該品。   3.對診斷的幹擾:應用該品時可出現直接Coombs試驗陽性反應和尿糖假陽性反應(硫酸銅法);少數患者的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和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皆可升高。   4.當每天口服劑量超過4g(無水頭孢氨苄)時,應考慮改用注射用頭孢菌素類藥物。   5.頭孢氨苄主要經腎排出,腎功能減退患者應用該品須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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