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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麻美敏口服溶液
酚麻美敏口服溶液

酚麻美敏口服溶液

處方 非醫保

通用名稱:酚麻美敏口服溶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41491

生產企業: 青島正大海爾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供兒童用的感冒對症治療藥,適用於治療由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周身四肢酸痛、噴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狀。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酚麻美敏口服溶液
酚麻美敏口服溶液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主要成分

對乙酰氨基酚;氫溴酸右美沙芬;鹽酸偽麻黃堿;馬來酸氯苯那敏

  布洛芬

生產企業

青島正大海爾製藥有限公司

吉林敖東集團大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41491

國藥準字H2102397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供兒童用的感冒對症治療藥,適用於治療由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周身四肢酸痛、噴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狀。

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也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用法用量

12歲以下兒童用量如下: 2-3歲:12-14千克,2.5-3.5毫升/次 4-6歲:16-20千克,4-5.5毫升/次 7-9歲:22-26千克,6毫升/次 10-12歲:28-32千克,8毫升/次 次數:若症狀不緩解,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一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年齡(歲)1-3,體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片)1/2,次數若持續疼痛或發熱,可間隔   年齡(歲)4-6,體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片)1,次數4~6小時重複用藥1次,24   年齡(歲)7-9,體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片)1.5,次數小時不超過4次。   年齡(歲)10-12,體重(公斤)8-32,一次用量(片)2

副作用

  1.有高血壓、糖尿病、精神抑鬱症、心髒病、甲亢症、青光眼、哮喘患者以及對麻黃堿藥理作用敏感者不宜服用;   2.對本品成分過敏者禁用。

  1對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禁用。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3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禁用。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成分

供兒童用的感冒對症治療藥,適用於治療由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周身四肢酸痛、噴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狀。

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也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藥理作用

本品中對乙酰氨基酚能抑製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熱鎮痛作用;鹽酸偽麻黃堿能選擇性收縮上呼吸道血管,消除鼻粘膜充血,減輕鼻塞、流涕;氫溴酸右美沙芬能抑製咳嗽中樞而產生鎮咳作用;馬來酸氯苯那敏為抗組胺藥,可消除或減輕因感冒引起的流淚、流涕、噴嚏等過敏症狀。

  本品能抑製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熱鎮痛及抗炎作用。

注意事項

  1.不得超過推薦劑量服用,否則可能發生神經過敏、眩暈或難以入睡,過量服用應立即請醫生診治。每隔4~6小時給藥一次量;   2.如症狀持續一周以上或伴有高熱者,應及時停藥交谘詢醫生;   3.有高血壓、糖尿病、精神抑鬱症、心髒病、甲亢症、青光眼、哮喘患者以及對麻黃堿藥理作用敏感者不宜服用;   4.不得與其它含對乙酰氨基酚的藥物同時服用。

  1本品為對症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於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於解熱不得超過3天,如症狀不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21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3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   4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5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60歲以上、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製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   6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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