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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麻美敏口服溶液
酚麻美敏口服溶液

酚麻美敏口服溶液

處方 非醫保

通用名稱:酚麻美敏口服溶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41491

生產企業: 青島正大海爾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供兒童用的感冒對症治療藥,適用於治療由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周身四肢酸痛、噴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狀。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酚麻美敏口服溶液
酚麻美敏口服溶液
頭孢羥氨苄膠囊
頭孢羥氨苄膠囊
主要成分

對乙酰氨基酚;氫溴酸右美沙芬;鹽酸偽麻黃堿;馬來酸氯苯那敏

本品主要成份為:頭孢羥氨苄

生產企業

青島正大海爾製藥有限公司

石家莊四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41491

國藥準字H1302303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供兒童用的感冒對症治療藥,適用於治療由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周身四肢酸痛、噴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狀。

適用於敏感細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膚軟組織感染以及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為口服製劑,不宜用於重症感染。

用法用量

12歲以下兒童用量如下: 2-3歲:12-14千克,2.5-3.5毫升/次 4-6歲:16-20千克,4-5.5毫升/次 7-9歲:22-26千克,6毫升/次 10-12歲:28-32千克,8毫升/次 次數:若症狀不緩解,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一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一日2次。兒童常用量:一次按體重15~2...

副作用

  1.有高血壓、糖尿病、精神抑鬱症、心髒病、甲亢症、青光眼、哮喘患者以及對麻黃堿藥理作用敏感者不宜服用;   2.對本品成分過敏者禁用。

本品不良反應發生率約為5%,以惡心、上腹部不適等胃腸道反應為主,少數患者尚可發生皮疹等過敏反應。偶可發生過敏性休克,也可出現尿素氮、血清氨基轉移酶、血清堿性磷酸酶一過性升高。

禁忌

成分

供兒童用的感冒對症治療藥,適用於治療由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周身四肢酸痛、噴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狀。

適用於敏感細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膚軟組織感染以及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為口服製劑,不宜用於重症感染。

藥理作用

本品中對乙酰氨基酚能抑製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熱鎮痛作用;鹽酸偽麻黃堿能選擇性收縮上呼吸道血管,消除鼻粘膜充血,減輕鼻塞、流涕;氫溴酸右美沙芬能抑製咳嗽中樞而產生鎮咳作用;馬來酸氯苯那敏為抗組胺藥,可消除或減輕因感冒引起的流淚、流涕、噴嚏等過敏症狀。

1.藥理頭孢羥氨苄為第一代口服頭孢菌素,對產青黴素酶和不產青黴素酶的金葡菌,凝固酶陰性葡萄球菌、肺炎鏈球菌、A組溶血性鏈球菌等大部分菌株具良好抗菌作用。對大腸埃希菌、奇異變形杆菌、沙門菌屬、誌賀菌屬、流感嗜血杆菌和淋球菌亦有一定抗菌活性。甲氧西林耐藥葡萄球菌、腸球菌屬、吲哚陽性變形杆菌屬、腸杆菌屬、沙雷菌屬等腸杆菌科細菌、銅綠假單胞菌屬及脆弱擬杆菌等對本品耐藥。2.藥理頭孢羥氨苄屬低毒。給新生大鼠12600mg/kg的高劑量未發生死亡;犬每日口服本品600mg/kg,大鼠每日口服本品1000mg/kg,連續6個月,對各組織器官未產生毒性反應。

注意事項

  1.不得超過推薦劑量服用,否則可能發生神經過敏、眩暈或難以入睡,過量服用應立即請醫生診治。每隔4~6小時給藥一次量;   2.如症狀持續一周以上或伴有高熱者,應及時停藥交谘詢醫生;   3.有高血壓、糖尿病、精神抑鬱症、心髒病、甲亢症、青光眼、哮喘患者以及對麻黃堿藥理作用敏感者不宜服用;   4.不得與其它含對乙酰氨基酚的藥物同時服用。

1.在應用本品前須詳細詢問患者對頭孢菌素類、青黴素類及其他藥物過敏史,有青黴素類藥物過敏性休克史者不可應用本品,其他患者應用本品時必須注意頭孢菌素類與青黴素類存在交叉過敏反應的機會約有5%~7%,需在嚴密觀察下慎用。一旦發生過敏反應,立即停用藥物。如發生過敏性休克,須立即就地搶救,包括保持氣道通暢、吸氧和腎上腺素、糖皮質激素的應用等措施。2.有胃腸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腸炎或抗菌藥物相關性結腸炎(頭孢菌素很少產生偽膜性腸炎)者以及有腎功能減退者慎用本品。3.應用頭孢羥氨苄時可出現直接Coombs試驗陽性反應和尿糖假陽性反應(硫酸銅法);少數患者的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轉移酶、門冬氨基酸轉移酶和堿性磷酸酶可有短暫性升高。4.頭孢羥氨苄主要經腎排出,腎功能減退患者應用本品須適當減量。5.每日口服劑量超過4g時,應考慮改注射用頭孢菌素類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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