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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麻美敏片
酚麻美敏片

酚麻美敏片

非處方 非醫保

通用名稱:酚麻美敏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10115

生產企業: 上海強生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狀。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酚麻美敏片
酚麻美敏片
鹽酸乙胺丁醇片
鹽酸乙胺丁醇片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片含主要成份對乙酰氨基酚325毫克、鹽酸偽麻黃堿30毫克、氫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馬來酸氯苯那敏2毫克。輔料為:粉狀纖維素、預膠化澱粉、澱粉甘醇酸鈉、微晶纖維素、澱粉、硬脂酸鎂、歐巴代和棕櫚蠟。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乙胺丁醇。

生產企業

上海強生製藥有限公司

湖南康爾佳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10115

國藥準字H4302134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狀。

適用於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治療結核杆菌所致的肺結核。亦可用於結核性腦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療。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6小時1~2片,24小時不超過8片;6~12歲兒童每6小時1片,24小時不超過4片。

1.成人常用量與其他抗結核藥合用,結核初治,按體重15mg/kg,每日一次頓服;或每次口服25~30mg/kg,最高2.5g,每周3次;或50mg/kg,最高2.5g,每周2次。結核複治,按體重25mg/kg,每日一次頓服,連續60天,繼以按體重15mg/kg,每日一次頓服。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每日15~25mg/kg,一次頓服。2.小兒常用量13歲以下不宜應用本品;13歲以上兒童用量與成人相同。

副作用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尚不明確。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6歲以下兒童不宜使用本藥。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妊娠期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項: 尚未明確。

藥理作用

本品中對乙酰氨基酚能抑製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熱鎮痛作用;口服後胃腸道吸收,0.5-2小時血藥濃度達到峰值,作用3-4小時。鹽酸偽麻黃堿能選擇性收縮上呼吸道血管,胡鼻部粘膜出血,減輕鼻塞、流涕、打噴嚏等症狀。氫溴酸右美沙芬能抑製咳嗽中樞產生鎮咳作用,口服後30分鍾起效,作用持續6小時。馬來酸氯苯那敏為抗組胺藥,可消除或減輕感冒所致的流淚、流涕、噴嚏等過敏症狀,口服後15-60分鍾起效,作用可維持4-6小時。

1.發生率較多者為視力模糊、眼痛、紅綠色盲或視力減退、視野縮小(視神經炎每日按體重劑量25mg/kg以上時易發生)。視力變化可為單側或雙側。2發生率較少者為畏寒、關節腫痛(尤其大趾、髁、膝關節)、病變關節表麵皮膚發熱拉緊感(急性痛風、高尿酸血症)。3發生率極少者為皮疹、發熱、關節痛等過敏反應;或麻木,針刺感、燒灼痛或手足軟弱無力(周圍神經炎)。

注意事項

1.用藥3-7天,症狀未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2.12歲以下兒童用量請谘誨醫師或藥師。 3.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4.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 5.心髒病、高血壓、甲狀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鬱症、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6.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7.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8.運動員慎用。 9.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 10.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1.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

1.對診斷的幹擾: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濃度測定值增高。 2.下列情況應慎用:痛風、視神經炎、腎功能減退。 3.治療期間應檢查:眼部,視野、視力、紅綠鑒別力等,在用藥前、療程中每日檢查一次,尤其是療程長,每日劑量超過15mg/kg的患者;血清尿酸測定,由於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濃度增高,引起痛風發作。因此在療程中應定期測定。 4.如發生胃腸道刺激,乙胺丁醇可與食物同服。一日劑量分次服用可能達不到有效血藥濃度,因此本品一日劑量宜一次頓服。 5.乙胺丁醇單用時細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因此必須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應用。本品用於曾接受抗結核藥的患者時,應至少與一種以上藥物合用。 6.鑒於目前尚無切實可行的測定血藥濃度方法,劑量應根據患者體重計算。肝或腎功能減退的患者,本品血藥濃度可能增高,半衰期延長。有腎功能減退的患者應用時需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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