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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維A酸膠丸
異維A酸膠丸

異維A酸膠丸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異維A酸膠丸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5201

生產企業: 上海東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東海製藥廠

功能主治:適用於重度痤瘡,尤其適用於結節囊腫型痤瘡,亦可用於毛發紅糠疹等疾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異維A酸膠丸
異維A酸膠丸
注射用頭孢曲鬆鈉
注射用頭孢曲鬆鈉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異維A酸,又稱13-順式維A酸。

本品主要成分為頭孢曲鬆鈉,其化學名為[6R[6α,7β(Z)]]-3-[[(1,2,5,6-四氫-2-甲基-5,6-二氧代-1,2,4-三嗪-3-基)硫代]甲基]-7-[[(2-氨基-4-噻唑基](甲氧亞氨基)乙酰基]氨基]-8-氧代-5-硫雜-1-氮雜雙環[4.2.0]辛-2-烯-2-羧酸二鈉鹽三倍半水合物。

生產企業

上海東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東海製藥廠

悅康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55201

國藥準字H2004301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於重度痤瘡,尤其適用於結節囊腫型痤瘡,亦可用於毛發紅糠疹等疾病。

適用於對本品敏感的致病菌引起呼吸道感染(尤其是肺炎)、耳鼻喉感染(如急性中耳炎)、泌尿係統感染、敗血症、腦膜炎(如播散性萊姆病早、晚期)、骨和關節感染、皮膚軟組織感染、腹腔感染(腹膜炎、膽道及胃腸道感染)、生殖係統感染包括淋病,也可用於術前預防感染。

用法用量

本品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口服治療痤瘡的劑量應因人而異,從0.1~1(mg/kg)/日不等,一般建議開始劑量為0.5(mg/kg)/日,分兩次口服。本藥為脂溶性,進餐時服藥可促進吸收,治療2~4周後可根據臨床效果及不良反應酌情調整劑量。6~8周為一療程,療程之間可停藥8周,停藥後短期內可持續改善症狀。

  肌內注射或靜脈給藥。1.肌內注射溶液的配製:以3.6ml滅菌注射用水、氯化鈉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1%鹽酸利多卡因加入1g瓶裝中,製成每1ml含250mg頭孢曲鬆的溶液。2.靜脈給藥溶液的配製:將9.6ml前述稀釋液(除利多卡因外)加入1g瓶裝中,製成每1ml含100mg頭孢曲鬆的溶液,再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鈉注射液100~250ml稀釋後靜脈滴注。成人常用量肌內或靜脈給藥,每24小時1~2g或每12小時0.5~1g。最高劑量一日4g。療程7~14日。小兒常用量靜脈給藥,按體重一日20~80mg。

副作用

孕婦、哺乳期婦女、肝腎功能不全,維生素A過量及高血脂症患者禁用。

  對頭孢菌素類抗生素過敏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對兒童的安全性尚不清楚。藥物過量可發生骨結構的改變,包括兒童骨骺盤早熟融合。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育齡期婦女及其配偶服藥期間及服藥前、停藥後應3個月內應嚴格避孕,接受治療2周前作妊娠試驗,以後每月1次,確保無妊娠。 老人注意事項: 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兒童注意事項: 頭孢曲鬆可將膽紅素從血清白蛋白上置換下來,患有高膽紅素血症的新生兒(尤其是早產兒)可能發展成核黃疸,應慎用或避免使用本品。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使用20倍人用劑量進行小鼠及人鼠生殖毒性試驗未出現胚胎毒性和致畸作用。尚未在懷孕婦女中進行充分良好對照的臨床試驗。因為動物試驗結果不能完全反映人體毒性,妊娠及哺乳期婦女應在確實必要時才用。 老人注意事項: 除非老年患者虛弱、營養不良或有重度腎功能損害時,一般按成人推薦劑量給藥,無需變更。

成分

適用於重度痤瘡,尤其適用於結節囊腫型痤瘡,亦可用於毛發紅糠疹等疾病。

適用於對本品敏感的致病菌引起呼吸道感染(尤其是肺炎)、耳鼻喉感染(如急性中耳炎)、泌尿係統感染、敗血症、腦膜炎(如播散性萊姆病早、晚期)、骨和關節感染、皮膚軟組織感染、腹腔感染(腹膜炎、膽道及胃腸道感染)、生殖係統感染包括淋病,也可用於術前預防感染。

藥理作用

1.藥理學:本藥的作用機製尚未完全清楚。用於治療痤瘡時具有縮小皮脂腺組織,抑製皮脂腺活性,減少皮脂分泌,減輕上皮細胞角化及毛囊皮脂腺口的角質栓塞,並抑製痤瘡丙酸杆菌數的生長繁殖。近來研究還表明本藥可調控與痤瘡發病機製有關的炎症免疫介質以及選擇性地結合維A酸核受體而發揮治療作用。 2.毒理學:試驗表明有嚴重致畸作用。

  本品為第三代頭孢菌素類抗生素。對腸杆菌科細菌有強大活性。對大腸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產氣腸杆菌、氟勞地枸櫞酸杆菌、吲哚陽性變形杆菌、普魯威登菌屬和沙雷菌屬的MIC90介於0.12~0.25mg/L之間。陰溝腸杆菌、不動杆菌屬和銅綠假單胞菌對本品的敏感性差。對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和腦膜炎奈瑟菌有較強抗菌作用,對溶血性鏈球菌和肺炎球菌亦有良好作用。對金黃色葡萄球菌的MIC為2~4mg/L。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和腸球菌對本品耐藥。多數脆弱擬杆菌對本品耐藥。

注意事項

1.本藥避免與維生素A及四環素等同時服用。 2.用藥期間及停藥後三月內不得獻血。 3.避免太陽光及UV射線過度照射。 4.糖尿病、肥胖症、酗酒及高脂血症、脂質代謝紊亂者慎用。 5.治療初期痤瘡症狀或許有短暫性加重現象,若無其他異常情況,可在嚴密觀察下繼續用藥,不宜同時服用其他角質分離劑或表皮剝脫性抗痤瘡藥。 6.必要時可用溫和的外用藥作輔助性治療。

  1.交叉過敏反應:對一種頭孢菌素或頭黴素(cephamycin)過敏者對其他頭孢菌素或頭黴素也可能過敏。對青黴素類、青黴素衍生物或青黴胺過敏者也可能對頭孢菌素或頭黴素過敏。對青黴素過敏病人應用頭孢菌素時發生過敏反應者達5%~10%;如作免疫反應測定時,則對青黴素過敏病人對頭孢菌素過敏者達20%。2.對青黴素過敏病人應用本品時應根據病人情況充分權衡利弊後決定。有青黴素過敏性休克或即刻反應者,不宜再選用頭孢菌素類。3.有胃腸道疾病史者,特別是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腸炎或抗生素相關性結腸炎(頭孢菌素類很少產生偽膜性結腸炎)者應慎用。4.由於頭孢菌素類毒性低,所以有慢性肝病患者應用本品時不需調整劑量。病人有嚴重肝腎損害或肝硬化者應調整劑量。5.腎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大於5m1/分鍾,每日應用本品劑量少於2g時,不需作劑量調整。血液透析清除本品的量不多,透析後無需增補劑量。6.對診斷的幹擾:應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銅法測尿糖時可獲得假陽性反應,以葡萄糖酶法則不受影響;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可有暫時性升高;血清膽紅質、堿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和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皆可升高。7.本品的保存溫度為25°C以下。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應用頭孢菌素類雖尚未見發生問題的報告,其應用仍須權衡利弊。   [兒童用藥]:新生兒(出生體重小於2kg者)的用藥安全尚未確定。有黃疸的新生兒或有黃疸嚴重傾向的新生兒應慎用或避免使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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