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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方克黴唑乳膏(Ⅱ)
複方克黴唑乳膏(Ⅱ)

複方克黴唑乳膏(Ⅱ)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複方克黴唑乳膏(Ⅱ)

批準文號:HC20070006

生產企業: 香港澳美製藥廠

功能主治:適用於對皮質類固醇藥物敏感的皮膚炎性疾病(如接觸性皮炎、濕疹、神經性皮炎等伴發細菌和真菌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複方克黴唑乳膏(Ⅱ)
複方克黴唑乳膏(Ⅱ)
鬼臼毒素酊
鬼臼毒素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二丙酸倍他米鬆、克黴唑、硫酸慶大黴素。1.二丙酸倍他米鬆化學名:16-甲基-11,17,21-三羥基-9-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17,21-二丙酸鹽分子式:C28H37FO7分子量:504.592.克黴唑化

本品主要成份是鬼臼毒素。

生產企業

香港澳美製藥廠

葫蘆島國帝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HC20070006

國藥準字H2007418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於對皮質類固醇藥物敏感的皮膚炎性疾病(如接觸性皮炎、濕疹、神經性皮炎等伴發細菌和真菌感染)。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門周圍部位的尖銳濕疣。

用法用量

每日二次,先將患處清洗。將小量乳膏塗於患處,然後輕輕摩擦,使其充分滲入皮膚。為保證治療各種皮膚病的療效,用藥療程應是夠,每個療程根據個別患者及深淺情況而定或遵醫生指示使用。

①塗藥前先用消毒、收斂溶液(如高錳酸鉀溶液等)清洗患處、擦幹;②用特製藥簽將藥液塗於疣體處,塗遍疣體,不需重複並盡量避免藥液接觸正常皮膚和粘膜;③用藥總量勿超過1毫升,塗藥後暴露患處使藥液幹燥;④每日用藥2次,連續3天,停藥觀察4天為一療程。如病灶尚有殘留可重複一個療程,但最多不超過三個療程,如三個療程後仍有濕疣,患者應及時就醫以進一步檢查。

副作用

對本品中的所有組份或對皮質類固醇藥物或咪唑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1.多數病人用藥後塗藥部位可出現不同程度燒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紅斑、水腫和糜爛; 2.脫落後局部可出現紅斑或淺表糜爛,以上均為常見的局部反應,不必停藥。 3.個別患者局部反應嚴重,可用消炎、收斂藥液冷濕敷或用霜、乳、糊劑處理,可很快顯著減輕症狀,對於局部出現嚴重潰瘍、水腫、劇烈疼痛者,必要時可停止治療。 4.少數病人治療過程中無任何不良反應。 5.外用治療未見係統不良反應。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由於兒童體表麵積相對較大,容易增加藥物的全身吸收,使用本品時對腎上腺皮質激素抑製及外源性皮質激素藥物的敏感性大於成年人。已有報道兒童局部應用皮質類固醇藥物時出現丘腦-垂體-腎上(HPA)功能抑製、柯興氏綜合症、線性生長抑製、體重增加延緩和顱內高壓等不良反應。腎上腺抑製表現為血漿腎上腺素水平低下,ACTH應激反應消失,顱內高壓表現為前額突出、頭痛和雙側性視乳頭水腫。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本品尚缺乏孕婦使用的安全性研究資料。孕婦使用本品需考慮用藥的利弊。如必須使用本品,則要求不要長期或大麵積使用本品。尚不明確局部使用皮質激素是否增加全身吸收並從乳汁中排出的可檢測量,如哺乳期婦女使用本品,應停止用藥或停止喂乳。 老人注意事項: 目前尚缺乏詳細的研究資料。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與哺乳期婦女禁用。兒童用藥:目前尚缺乏兒童用藥方麵的實驗資料,建議兒童不宜用藥。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藥理作用

本品所含克黴唑為抗真菌藥,對白色念珠菌等皮膚癬菌具有抑製作用。尿素能增進角質層的水合作用,使皮膚柔軟,並有抗菌、止癢作用,兩者配合有協同作用。

注意事項

1.本品外用也可能吸收入乳汁,哺乳期婦女慎用。2.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4.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5.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6.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7.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1.本藥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藥不能接觸眼部。若不慎進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衝洗淨。 3.嚴禁藥液與健康皮膚長期接觸,因為藥液中的活性成分能損害健康皮膚。 4.治療期間,最好不要性交。 5.用藥後立即蓋緊瓶蓋,防止藥液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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