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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孢克洛膠囊
頭孢克洛膠囊

頭孢克洛膠囊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頭孢克洛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40027

生產企業: 蘇州第三製藥廠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主要用於由敏感菌所致呼吸係統、泌尿係統、耳鼻喉科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頭孢克洛膠囊
頭孢克洛膠囊
酮康唑洗劑
酮康唑洗劑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頭孢克洛。其化學名稱為;(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雜-1-氮雜雙環[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分子式】C15H14ClN3O4S·H2O【分子量】385.82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為酮康唑20毫克,輔料為十二烷基硫酸鈉、25%乙氧基化十二烷基硫酸鈉液、EDTA-2Na、無水亞硫酸鈉、十二烷基甜菜堿、十二烷基醇酰胺、聚乙二醇雙硬脂酸酯、7.5%陽離子羥乙基纖維素聚合物、甘油、磷酸二氫鈉、香精。

生產企業

蘇州第三製藥廠有限責任公司

南京白敬宇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0940027

國藥準字H2000070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主要用於由敏感菌所致呼吸係統、泌尿係統、耳鼻喉科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

用於頭皮糠疹(頭皮屑)、局部性花斑癬、脂溢性皮炎。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嚴重感染患者劑量可加倍,但每日總量不超過4.0g。或遵醫囑。

局部外用。花斑癬,每日1次,連用5日;脂溢性皮炎和頭皮糠疹,每周2次,連用2-4周。將本品適量塗於皮膚或已潤濕的頭發上,搓揉3-5分鍾後,用水洗淨。

副作用

對頭孢類過敏者禁用。

局部使用本品治療一般耐受性良好。罕見的不良反應有:用藥局部皮膚燒灼感、瘙癢、刺激、油膩或幹燥,用藥局部頭發紋理異常、幹燥或油膩。有報道對頭發受到化學損傷或灰發的病人,使用本品後可能出現頭發褪色。此外,偶見過敏反應。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一個月內的嬰兒使用本品的療效和安全性,尚未確立。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及哺乳婦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項: 據文獻資料報道,相對於45歲以下健康成人受試者,健康老年受試者(65歲以上)單獨服用的750mg頭孢克洛,40-50%患者有高AUC,且20%患者有低的腎髒清除率。這些不同主要是由與年齡有關的腎髒功能性疾病引起。在臨床研究上,當老年患者按成人推薦劑量服用時,臨床效果和安全性類似於成人患者,老年患者服用劑量並無不同。因此,除非老年患者虛弱、營養不良和嚴重腎功能損害,一般不需要調整劑量。

成分

主要用於由敏感菌所致呼吸係統、泌尿係統、耳鼻喉科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

用於頭皮糠疹(頭皮屑)、局部性花斑癬、脂溢性皮炎。

藥理作用

本品為廣譜半合成頭孢菌素類抗生素。對產青黴素酶金黃色葡萄球菌、A組溶血性鏈球菌、草綠色鏈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與頭孢羥氨苄相同,對不產酶金黃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較頭孢羥氨苄強2~4倍。對革蘭陰性杆菌包括對大腸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較頭孢氨苄強,與頭孢羥氨苄相仿,對奇異變形杆菌、沙門菌屬和誌賀菌屬的活性較頭孢羥氨苄強。2.9~8mg/L的本品可抑製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對氨苄西林耐藥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對本品很敏感。吲哚陽性變形杆菌、沙雷菌屬、不動杆菌屬和銅綠假單胞菌均對本品耐藥。本品的作用機製是抑製細菌細胞壁的合成。

本品為廣譜抗真菌藥,對皮膚癬菌如發癬菌屬,表皮癬菌屬,小孢子菌屬及酵母菌,如念珠菌均具有抑菌或殺菌作用。因此它能迅速緩解通常由花斑癬、脂溢性皮炎和頭皮糠疹(頭皮屑)引起的脫屑和瘙癢。

注意事項

1本品與青黴素類或頭黴素(cephamycin)有交叉過敏反應,因此對青黴素類、青黴素衍生物、青黴胺及頭黴素過敏者慎用。2腎功能減退及肝功能損害者慎用。3有胃腸道疾病史者,特別是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腸炎或抗生素相關性結腸炎者慎用。4長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調,引發繼發性感染。5對實驗室檢查指標的幹擾:抗球蛋白(Coombs)試驗可出現陽性;硫酸銅尿糖試驗可呈假陽性,但葡萄糖酶試驗法不受影響;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堿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應進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測定時可有假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遲其吸收。牛奶不影響本品吸收。

1.使用2~4周後,症狀無改善或加重,應停藥並谘詢醫師或藥師。 2.不得用於皮膚破潰處。 3.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如不慎入眼,應用水衝洗。 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5.兒童、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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