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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曲康唑口服液
伊曲康唑口服液

伊曲康唑口服液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伊曲康唑口服液

批準文號:H20080401

生產企業: 西安楊森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治療HIV陽性或免疫係統損害患者的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對血液係統腫瘤、骨髓移植患者和預期發生中性粒細胞減少症(亦即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伊曲康唑口服液
伊曲康唑口服液
硫酸羥氯喹片
硫酸羥氯喹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伊曲康唑。其化學名稱為:順-4-[4-[4-[4-[[2-(2,4-二氯苯基)-2-(1H-1,2,4-三氮唑基-1-甲基)-1,3-二氧環戊基-4-]-甲氧基]苯基]-1-呱嗪基]-苯基]-2,4-二氫-2-(-1-甲基丙基)-3H-1。

本品主要成份為硫酸羥氯喹,其化學名稱為:2-[[4-[(7-氯-4-喹啉基)氨基]戊基]乙氨基]-乙醇硫酸鹽。

生產企業

西安楊森製藥有限公司

Sanofi-Aventis SA

批準文號

H20080401

注冊證號H2016030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治療HIV陽性或免疫係統損害患者的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對血液係統腫瘤、骨髓移植患者和預期發生中性粒細胞減少症(亦即

類風濕性關節炎,青少年慢性關節炎,盤狀和係統性紅斑狼瘡,以及由陽光引發或加劇的皮膚病變。

用法用量

為達到最佳吸收,本品不應與食物同服。服藥後至少1小時內不要進食。對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應將本口服液在口腔內含漱約20秒後再吞咽。吞咽後不可用其它液體漱口。1.治療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每日口服200mg(2量杯或20ml),分1-2次服用,連服1周。服藥1周後若無效,則應再連續服用1周。治療對氟康唑耐藥的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每日2次,每次口服100-200mg(1-2量杯或10-20ml),連服2周。服藥2周後若無效,則應再連續服用2周。每日服用400mg劑量的患者,如症狀無明顯改善,療程不應超過14天。2.預防真菌感染:每日5mg/kg,分2次服用。在臨床試驗中,預防治療開始於細胞抑製劑治療前和移植手術一周前,治療一直持續至嗜中性粒細胞數恢複正常(即>1000個細胞/μl)。3.對於伴有發熱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患者,疑為係統性真菌病時的經驗治療首先應給予伊曲康唑注射液進行治療,推薦劑量為每次200mg、每日2次。給藥4次後,改為每次200mg、每日1次。共使用14日。每劑的輸液時間均應在1小時以上。然後使用伊曲康唑口服液每次200mg(2量杯或20ml)、每2次進行治療,直至臨床意義的嗜中性粒細胞減少症消除。對疑為係統性真菌病發熱患者超過28日經驗治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明確。

片劑為口服給予。1.成年人(包括老年人):首次劑量為每日400mg,分次服用。當療效不再進一步改善時,劑量可減至200mg維持。如果治療反應有所減弱,維持劑量應增加至每日400mg。應使用最小有效劑量,不應超過6.5mg/kg/日(自理想體重而非實際體重算得)或400mg/日,甚至更小量。2.兒童:應使用最小有效劑量,不應超過6.5mg/kg/日(根據理想體重算得)或400mg/日,甚至更小量。年齡低於6歲的兒童禁用,200mg片劑不適合用於體重低於35kg的兒童。每次服藥應同時進食或飲用牛奶。羥氯喹具有累積作用,需要幾周才能發揮它有益的作用,而輕微的不良發應可能發生相對較早。如果風濕性疾病治療6個月沒有改善,應終止治療。在光敏感疾病時,治療應僅在最大程度暴露於日光下給予。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1.視覺影響:視網膜變化可發生視網膜色素沉著變化和視野缺損,但罕見。早期停用本品後這些病變是可逆的。如果進一步發展,即使停用本品後仍有加重的危險。視網膜病變的患者早期可能沒有症狀,或者伴有旁中心暗點,中心周圍環形缺損,顳側缺損和異常色覺。角膜的變化有角膜變化的報道包括角膜水腫和渾濁。可以無自覺症狀或可引起諸如光暈、視力模糊或畏光。這些症狀可能是暫時的或停藥後會逆轉。由於調節功能異常導致的視力模糊是劑量依賴的,也可能是可逆的。2.皮膚影響:有時可發生皮疹;瘙癢症,皮膚粘膜色素變化、頭發變白和脫發也有報道發生。這些症狀通常停藥後容易恢複。有大皰疹包括非常罕見的多形性紅斑和Stevens-Johnson綜合症,光敏感和剝脫性皮炎個案的報道。非常罕見的急性泛發性發疹性膿皰病(AGEP)病例,須與銀屑病進行區別,雖然羥氯喹可能促進銀屑病的發作。發熱和白細胞過多症可能與羥氯喹有關。停藥後通常結果好轉。3.胃腸道影響:可出現胃腸道功能紊亂,例如惡心、腹瀉、厭食、腹痛和罕見的嘔吐。在減小劑量或停止治療後,這些症狀通常會立刻消失。4.中樞神經係統影響:使用此類藥物較少見的不良反應如頭暈、眩暈、耳鳴、聽覺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羥氯喹可通過胎盤。有關羥氯喹在妊娠期的應用資料有限。應該指出的是,治療劑量中的4-氨基喹啉與中樞神經係統損害有關,包括耳毒性(聽覺和前庭毒性、先天性耳聾)、視網膜出血和視網膜色素沉著。所以,妊娠期婦女應避免應用羥氯喹,除非根據醫生的評估潛在治療益處大於潛在風險時方可應用。哺乳期婦女應慎用羥氯喹,因為在母乳中可分泌有少量的羥氯喹,並且已知嬰兒對4-氨基喹啉的毒性作用非常敏感。兒童用藥:應使用最小有效劑量,不應超過6.5mg/kg/日(根據理想體重算得)或400mg/日,甚至更小量。年齡低於6歲的兒童禁用,200mg片劑不適合用於體重低於35kg的兒童。老年用藥:無相關資料。

成分

治療HIV陽性或免疫係統損害患者的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對血液係統腫瘤、骨髓移植患者和預期發生中性粒細胞減少症(亦即

類風濕性關節炎,青少年慢性關節炎,盤狀和係統性紅斑狼瘡,以及由陽光引發或加劇的皮膚病變。

藥理作用

本品為合成的三氮唑衍生物,具有廣譜抗真菌作用,可抑製真菌細胞膜麥角甾醇的合成,從而發揮抗真菌效應。本品對皮膚癬菌(毛癬菌屬、小孢子菌屬、絮狀表皮癬菌)、酵母菌[新生隱球菌、糖秕孢子菌屬、念珠菌屬(包括白色念珠菌、光滑念珠菌和克柔念珠菌)]、曲黴菌屬、組織胞漿菌屬、巴西副球孢子菌、申克孢子絲菌、著色真菌屬、枝孢黴屬、皮炎芽生菌以及各種其它的酵母菌和真菌有抑製作用。

注意事項

1.對持續用藥超過1個月的患者,以及治療過程中如出現厭食、惡心、嘔吐、疲勞、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議檢查肝功能。如果出現異常,應停止用藥。 2.伊曲康唑絕大部分在肝髒代謝,因而肝功能異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療的必要性超過肝損傷的危險性)。 3.當發生神經係統症狀時應終止治療。 4.對腎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減慢,建議監測本品的血藥濃以確定適宜的劑量。 5.孕婦禁用(除非用於係統性真菌病治療,但仍應權衡利弊)。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育齡婦女使用本品時應采取適當的避孕措施。因伊曲康唑用於兒童的臨床資料有限,因

1. 服用期間避免強烈陽光或紫外線照射;2. 定期檢查眼底;3.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4. 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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