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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黴素
克拉黴素

克拉黴素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克拉黴素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9139

生產企業: 廣東逸舒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於克拉黴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鼻咽感染:扁桃體炎、咽炎、鼻竇炎。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氣管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和肺炎。3.皮膚軟組織感染:膿皰病、丹毒、毛囊炎、癤和傷口感染。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體肺炎、沙眼衣原體引起的尿道炎及宮頸炎等。5.也用於軍團菌感染,或與其他藥物聯合用於鳥分枝杆菌感染、幽門螺杆菌感染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克拉黴素
克拉黴素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特比萘芬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克拉黴素,其化學名稱為:6-O-甲基紅黴素。

主要成份為鹽酸特比萘芬。

生產企業

廣東逸舒製藥有限公司

保定天浩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59139

國藥準字H1998020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於克拉黴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鼻咽感染:扁桃體炎、咽炎、鼻竇炎。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氣管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和肺炎。3.皮膚軟組織感染:膿皰病、丹毒、毛囊炎、癤和傷口感染。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體肺炎、沙眼衣原體引起的尿道炎及宮頸炎等。5.也用於軍團菌感染,或與其他藥物聯合用於鳥分枝杆菌感染、幽門螺杆菌感染的治療。

由毛癬菌(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斷發癬菌、紫色毛癬菌和疣狀毛癬菌)。狗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引起的皮膚、頭發和甲的感染。各種癬病(體癬、股癬、手足癬和頭癬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由皮黴菌引起的甲癬(甲真菌感染)。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0.25g(2片),每12小時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4片),每12小時1次。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應連續服用6~14日。腎功能嚴重損害(肌酐清除率小於30ml/分鍾)者,須作劑量調整。常用量為一次0.25g(2片),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劑0.5g(4片),以後一次0.25g(2片),一日2次。兒童:口服,6個月以上的兒童按體重一次7.5mg/kg,每12小時1次。或按以下方法給藥:體重8~11kg,一次62.5mg(0.5片),每12小時1次;體重12~19kg,一次0.125g(1片),每12小時1次;體重20~29kg,一次0.1875g(1.5片),每12小時1次;體重30~40kg,一次0.250g(2片),每12小時1次;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應連續服用5~10日。或遵醫囑。

口服,成人每次二片,每日一次,療程如下:皮膚感染的療程:手足癬[指(趾)間型和蹠型]:2-6周;體癬、股癬:2-4周;皮膚念珠菌病:2-4周。在真菌學治愈後幾周,才可見到皮觀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狀消失。頭發和頭皮感染療程:頭癬:4周。甲癬:絕大多數患者療程為6周-3個月,其中年輕患者因甲生長正常而能縮短療程,故除拇指(趾)甲外,小於3個月的治療可能已足夠。在其它病例中,療程通常隻需3個月。某些患者,特別是那些大拇指(趾)甲感染的患者,可能需6個月或更長的時間。在第一周治療中見到的甲生長緩慢的患者,其療程可能需超過3個月。在真菌學治愈和停止後幾個月,可看到病情繼續好轉直至甲板外觀完全正常,這是因為健康的甲組織生長需要時間。

副作用

  1.對本品或大環內酯類藥物過敏者禁用。2.孕婦、哺乳期婦女禁用。3.嚴重肝功能損害者、水電解質紊亂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療者禁用。4.某些心髒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動過緩、Q-T間期延長、缺血性心髒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輕至中度,且常為一過性。最常見的有胃腸道症狀(脹滿感、食欲不振、惡心、輕度腹痛及腹瀉)或輕型的皮膚反應(皮疹、蕁麻疹等)。個別嚴重的皮膚反應病例(如Stevens Johnson綜合症,中毒性表皮壞死可分解症)曾見報道,若發生進行性皮疹,則應停藥。罕見味覺改變,包括味覺缺失,後者於停藥後幾周內可恢複。極個別病例發生肝膽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於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過若發生上述情況,則應停用本品。曾報道,極個別患者發生中性白細胞減少。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6個月以下兒童的療效和安全性尚未確定。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動物實驗中本品對胚胎及胎兒有毒性作用,同時本品及其代謝物可進入母乳中,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人的耐受性與年輕人相仿。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於本品用於孕婦的經驗極有限,因此,應權衡利弊,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鹽酸特比萘芬可經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兒童用藥:尚不明確。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成分

適用於克拉黴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鼻咽感染:扁桃體炎、咽炎、鼻竇炎。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氣管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和肺炎。3.皮膚軟組織感染:膿皰病、丹毒、毛囊炎、癤和傷口感染。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體肺炎、沙眼衣原體引起的尿道炎及宮頸炎等。5.也用於軍團菌感染,或與其他藥物聯合用於鳥分枝杆菌感染、幽門螺杆菌感染的治療。

由毛癬菌(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斷發癬菌、紫色毛癬菌和疣狀毛癬菌)。狗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引起的皮膚、頭發和甲的感染。各種癬病(體癬、股癬、手足癬和頭癬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由皮黴菌引起的甲癬(甲真菌感染)。

藥理作用

  本品為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對革蘭陽性菌如金黃色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球菌等有抑製作用,對部分革蘭陰性菌如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杆菌、淋病奈瑟菌、嗜肺軍團菌和部分厭氧菌如脆弱擬杆菌、消化鏈球菌、痤瘡丙酸杆菌等也有抑製作用,此外對支原體也有抑製作用。本品特點為在體外的抗菌活性與紅黴素相似,但在體內對部分細菌如金黃色葡萄球菌、鏈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的抗菌活性比紅黴素強。本品與紅黴素之間有交叉耐藥性。本品的作用機製是通過阻礙細胞核蛋白50S亞基的聯結,抑製蛋白合成而產生抑菌作用。

注意事項

  1.肝功能損害、中度至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慎用。2.本品與紅黴素及其他大環內酯類藥物之間有交叉過敏和交叉耐藥性。3.與別的抗生素一樣,可能會出現真菌或耐藥細菌導致的嚴重感染,此時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時采用適當的治療。4.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與食物或牛奶同服,與食物同服不影響其吸收。5.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藥濃度。6.使用本品期間,如出現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應,請谘詢醫生。7.同時使用其他藥品,請告知醫生。8.請放置於兒童不能夠觸及的地方。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動物實驗中本品對胚胎及胎兒有毒性作用,同時本品及其代謝物可進入母乳中,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老年患者用藥】老年人的耐受性與年輕人相仿。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對本品過敏者禁用;4.避免與眼睛接觸;5.如出現嚴重皮疹,應立即停藥並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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