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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酸倍氯米鬆乳膏
丙酸倍氯米鬆乳膏

丙酸倍氯米鬆乳膏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丙酸倍氯米鬆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4020372

生產企業: 福元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於過敏性與炎症性皮膚病和相關疾病,如濕疹、過敏性皮炎、接觸性皮炎、神經性皮炎、扁平苔蘚、盤狀紅斑狼瘡、掌蹠膿皰病、瘙癢、銀屑病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丙酸倍氯米鬆乳膏
丙酸倍氯米鬆乳膏
遠策素(注射用重組人幹擾素α2b)
遠策素(注射用重組人幹擾素α2b)
主要成分

16β-甲基-11β,17α,21-三羥基-9α-氯孕甾-1,4-二烯-3,20-二酮-17,21,二丙酸酯

本品主要成份為重組人幹擾素α2b。

生產企業

福元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遠策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4020372

國藥準字S1999001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於過敏性與炎症性皮膚病和相關疾病,如濕疹、過敏性皮炎、接觸性皮炎、神經性皮炎、扁平苔蘚、盤狀紅斑狼瘡、掌蹠膿皰病、瘙癢、銀屑病等。

1.用於治療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帶狀皰疹、尖銳濕疣。|2.用於治療某些腫瘤,如毛細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細胞性白血病、多發性骨髓瘤、非何傑金氏淋巴瘤、惡性黑色素瘤、腎細胞癌、喉乳頭狀瘤、卡波氏肉瘤、卵巢癌、基底細胞癌、表麵膀胱癌等。

用法用量

外用塗患處,一日2-3次,必要時予以封包。

1.慢性乙型肝炎:皮下或肌內注射,3~6×106IU/日,連用四周後改為3次/周,連用16周以上。|2.急慢性丙型肝炎:皮下或肌內注射,3~6×106IU/日,連用四周後改為3次/周,連用16周以上。|3.丁型肝炎:皮下或肌內注射,4~5×106IU/日,連用四周後改為3次/周,連用16周以上。|4.帶狀皰疹:肌內注射,1×106IU/日,連用6天,同時口服無環鳥苷。|5.尖銳濕疣:可單獨應用,肌內注射,1~3×106IU/日,連用四周。也可與激光或電灼等合用,一般采用疣體基底部注射,1×106IU/次。|6.毛細胞白血病:2~8×106IU/m2天,連用至少3個月。|7.慢性粒細胞白血病:3~5×106IU/m2/天,肌內注射。可與化療藥物羥基脲、Ara-c等合用。|8.多發性骨髓瘤:作為誘導或維持治療,3~5×106IU/m2p,肌內注射,3次/周,並與VMCP等化療方案合用。|9.非何傑金氏淋巴瘤:作為誘導或維持治療,3~5×106IU/m2,肌內注射,3次/周,並與CHVP等化療方案合用。|10.惡性黑色素瘤:6×106IU,肌內注射,3次/周,與化療藥物合用。|11.腎細胞癌:6×106IU,肌內注射,3次/周,與化療藥物合用。|12.喉乳頭狀瘤:3×106IU/m2,肌內注射或皮下注射,每周3次(隔日1次)。|13.卡波氏肉瘤:50×106IU/m2/天,連續5天,每次靜脈滴注30分鍾。至少間隔9天再進行下一個5天的治療期。|14.基底細胞癌:5×106IU,瘤灶內注射,3次/周,3周。|15.卵巢癌:5~8×106IU,肌內注射,3次/周,與化療藥物合用。

副作用

1對細菌、真菌、病毒感染症,可使感染惡化。 2對本品和其他皮質激素有過敏史患者禁用。

1.對重組人幹擾素α2b或該製劑的任何成分有過敏史者禁用。|2.患有嚴重心髒疾病者禁用。|3.嚴重的肝、腎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禁用。|4.癲癇及中樞神經係統功能損傷者禁用。|5.有其他嚴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者,不宜使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嬰兒應慎用,避免長期大量封包給藥。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應慎用,避免長期大量用藥。 老人注意事項: 避免長期大量封包給藥。

成分

適用於過敏性與炎症性皮膚病和相關疾病,如濕疹、過敏性皮炎、接觸性皮炎、神經性皮炎、扁平苔蘚、盤狀紅斑狼瘡、掌蹠膿皰病、瘙癢、銀屑病等。

1.用於治療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帶狀皰疹、尖銳濕疣。|2.用於治療某些腫瘤,如毛細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細胞性白血病、多發性骨髓瘤、非何傑金氏淋巴瘤、惡性黑色素瘤、腎細胞癌、喉乳頭狀瘤、卡波氏肉瘤、卵巢癌、基底細胞癌、表麵膀胱癌等。

藥理作用

本品為強效外用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本品外用具有: 1抗炎、抗過敏、止癢和減少滲出作用。 2可以減輕和防止組織對炎症的反應,能消除局部非感染性炎症引起的發熱、發紅及腫脹,從而減輕炎症的表現。 3免疫抑製作用:防止或抑製細胞中介的免疫反應,延遲性的過敏反應,並減輕原發免疫反應的擴展。

1.使用本品常見有發燒、頭痛、寒戰、乏力、肌痛、關節痛等症狀,常出現在用藥的第一周,不良反應多在注射48小時後消失,如遇嚴重不良反應,須修改治療方案或停止用藥,一旦發生過敏反應,應立即停止用藥。|2.少數病人可出現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等血象異常,停藥後即可恢複正常。|3.偶見有厭食、惡心、腹瀉、嘔吐、脫發、血壓升高或降低、神經係統功能紊亂等不良反應。

注意事項

1本品不宜長期大麵積應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療,大麵積使用不能超過2周。 2治療頑固、斑塊狀銀屑病。若用藥麵積僅占體表麵積的5%-10%可連續應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過50g。 3伴有皮膚感染,必須同時使用抗感染藥物。 4不可用於眼部。 5用藥一周後症狀未緩解,應向醫師谘詢。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孕婦應慎用,避免長期大量用藥。嬰兒應慎用,避免長期大量封包給藥。老年患者用藥,避免長期大量封包給藥

1.本品凍幹製劑為白色疏鬆體,溶解後為無色透明液體,如遇有渾濁、沉澱等異常現象,則不得使用。包裝瓶有損壞、過期失效不能使用。|2.以注射用水溶解時應沿瓶壁注入,以免產生氣泡,溶解後宜於當日用完,不得放置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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