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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伐昔洛韋片
鹽酸伐昔洛韋片

鹽酸伐昔洛韋片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鹽酸伐昔洛韋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65679

生產企業: 江蘇華信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治療水痘帶狀皰疹及I型、II型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包括初發和複發的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本品可用於阿昔洛韋的所有適應症。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伐昔洛韋片
鹽酸伐昔洛韋片
曲安奈德益康唑乳膏
曲安奈德益康唑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伐昔洛韋。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克含硝酸益康唑10毫克,曲安奈德1.0毫克。輔料為:單、雙硬脂酸甘油酯、肉豆蔻酸異丙酯、輕質液狀石蠟、十六醇、硬脂山梨坦、甘油、聚山梨酯80、羥苯乙酯、香精。

生產企業

江蘇華信製藥有限公司

福建太平洋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65679

國藥準字H2006418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治療水痘帶狀皰疹及I型、II型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包括初發和複發的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本品可用於阿昔洛韋的所有適應症。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傾向的皮炎、濕疹;2.由皮膚癬菌、酵母菌和黴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膚真菌病,如手足癬、體癬、股癬、花斑癬,其他詳見說明書。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3g,一日2次,飯前空腹服用。帶狀皰疹連續服藥10日。單純性皰疹連續服藥7日。

局部外用。取適量本品塗於患處,每日早晚各1次。治療皮炎、濕疹時,療程2-4周。治療炎症性真菌性疾病應持續至炎症反應消退,療程不超過4周。

副作用

  1.對本品及阿昔洛韋過敏者禁用;   2.哺乳期婦女應慎用。

局部偶見過敏反應,如出現皮膚燒灼感、瘙癢、針刺感等。 長期使用時可出現皮膚萎縮、毛細血管擴張、色素沉著以及繼發感染。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兒童用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定。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哺乳期婦女應慎用。 老人注意事項: 由於生理性腎功能的衰退,本品劑量與用藥間期需調整。

成分

用於治療水痘帶狀皰疹及I型、II型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包括初發和複發的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本品可用於阿昔洛韋的所有適應症。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傾向的皮炎、濕疹;2.由皮膚癬菌、酵母菌和黴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膚真菌病,如手足癬、體癬、股癬、花斑癬,其他詳見說明書。

藥理作用

本品是阿昔洛韋的前體藥物,口服後吸收迅速並在體內很快轉化為阿昔洛韋,其抗病毒作用為阿昔洛韋所發揮,阿昔洛韋進入皰疹感染細胞之後,與脫氧核苷競爭病毒胸腺嘧啶激酶或細胞激酶,藥物被磷酸化成活化型無環鳥苷三磷酸酯,作為病毒複製的底物與脫氧鳥嘌呤三磷酸酯競爭病毒DNA多聚酶,從而抑製了病毒DNA合成,顯示抗病毒作用。 本品體內的抗病毒活性優於阿昔洛韋,對單純性皰疹病毒I型和II型的治療指數分別比阿昔洛韋高42.91%和30.13%。對水痘帶狀皰疹病毒也有很高的療效,對哺乳動物宿主細胞的毒性很低。 大鼠和小鼠灌胃給藥的LD50分別4.4g/kg和1.51g/kg。由於本品在體內很快轉化為阿昔洛韋,其代謝物在體內沒有蓄積現象。在不同階段的長期毒性試驗中,本品與阿昔洛韋具有相同的安全性。

本品中硝酸益康唑為抗真菌藥,對皮膚癬菌、黴菌和酵母菌(如念珠菌)等有抗菌活性,對某些革蘭陽性菌也有效。曲安奈德為糖皮質激素,具有抗炎、止癢及抗過敏作用。

注意事項

  1.對更昔洛韋過敏者也可能對本品過敏;   2.脫水或已有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腎功能不全者在接受本品治療時,需根據肌酐清除率來校正劑量;   3.嚴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長期或多次應用本品治療後可能引起單純皰疹病毒和帶狀皰疹病毒對本品耐藥。如單純皰疹患者應用本品後皮損不見改善者應測試單純皰疹病毒對本品的敏感性;   4.隨訪檢查:由於生殖器皰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宮頸癌,因此患者至少應一年檢查一次,以早期發現;   5.一旦皰疹症狀與體征出現,應盡早給藥;   6.服藥期間應給予患者充分的水,防止阿昔洛韋在腎小管內沉澱;   7.一次血液透析可使阿昔洛韋的血藥濃度減低60%,因此血液透析後應補給一次劑量;   8.生殖器複發性皰疹感染以間歇短程療法給藥有效。由於動物實驗曾發現本品對生育的影響及致突變作用,因此口服劑量與療程不應超過推薦標準。生殖器複發性皰疹的長程療法也不應超過6個月;   9.本品對單純皰疹病毒的潛伏感染和複發無明顯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1.避免接融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內、鼻等)。 2.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3.不得長期大麵積使用。 4.兒童、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5.連續使用不能超過4周,麵部、腋下、腹股溝及外陰等皮膚細薄處連續使用不能超過2周,症狀不緩解請谘詢醫師。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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