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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伐昔洛韋片
鹽酸伐昔洛韋片

鹽酸伐昔洛韋片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鹽酸伐昔洛韋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65679

生產企業: 江蘇華信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治療水痘帶狀皰疹及I型、II型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包括初發和複發的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本品可用於阿昔洛韋的所有適應症。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伐昔洛韋片
鹽酸伐昔洛韋片
酮康唑膠囊
酮康唑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伐昔洛韋。

主要化學成分為酮康唑:1-乙酰基-4[4-[2-(2,4-二氯苯基)-2(1H-咪唑-1-甲基)-1,3二氧戊環-4-甲氧基]苯基]-呱嗪。

生產企業

江蘇華信製藥有限公司

南京白敬宇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65679

國藥準字H1090005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治療水痘帶狀皰疹及I型、II型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包括初發和複發的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本品可用於阿昔洛韋的所有適應症。

本品適用於下列係統性真菌感染的治療1.念珠菌病、慢性皮膚粘膜念珠菌病、口腔念珠菌感染、尿路念珠菌感染,局部治療無效的慢性、複發性陰道念珠菌病。2.皮炎芽生菌病。3.球孢子菌病。4.組織胞漿菌病。5.著色真菌病。6.副球孢子菌病。由皮膚真菌和酵母菌所致的皮膚真菌病、花斑癬及發癬,當局部治療或口服灰黃黴素無效,或難以接受灰黃黴素治療的嚴重頑固性皮膚真菌感染,可用本品治療。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3g,一日2次,飯前空腹服用。帶狀皰疹連續服藥10日。單純性皰疹連續服藥7日。

口服成人每日0.2~0.4g,頓服或分2次服。2歲以上兒童每日3.3~6.6mg/kg,頓服或分2次服。

副作用

  1.對本品及阿昔洛韋過敏者禁用;   2.哺乳期婦女應慎用。

對本品過敏者、急慢性肝病患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兒童用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定。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哺乳期婦女應慎用。 老人注意事項: 由於生理性腎功能的衰退,本品劑量與用藥間期需調整。

兒童注意事項: 本品在小兒中的應用缺乏係統的研究資料,2歲以下嬰幼兒的應用缺乏資料,因此本品不宜用於2歲以下小兒。2歲以上兒童亦不宜應用,如確有指征應用時,需權衡利弊後決定是否應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本品可透過血胎盤屏障。動物實驗表明本品可致畸,如發生大鼠的並指、少指(趾)及難產等。美國FDA資料表明,該藥在孕婦中應用屬C類,即動物實驗研究有毒性,對人類研究缺乏充足的資料。因此孕婦應避免應用。本品可分泌至乳汁中。在人類應用本品尚未證實有問題存在,但本品可使新生兒發生核黃疸的可能性增加,哺乳期婦女有指征應用時應權衡利弊後決定是否應用。 老人注意事項: 未進行該項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成分

用於治療水痘帶狀皰疹及I型、II型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包括初發和複發的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本品可用於阿昔洛韋的所有適應症。

本品適用於下列係統性真菌感染的治療1.念珠菌病、慢性皮膚粘膜念珠菌病、口腔念珠菌感染、尿路念珠菌感染,局部治療無效的慢性、複發性陰道念珠菌病。2.皮炎芽生菌病。3.球孢子菌病。4.組織胞漿菌病。5.著色真菌病。6.副球孢子菌病。由皮膚真菌和酵母菌所致的皮膚真菌病、花斑癬及發癬,當局部治療或口服灰黃黴素無效,或難以接受灰黃黴素治療的嚴重頑固性皮膚真菌感染,可用本品治療。

藥理作用

本品是阿昔洛韋的前體藥物,口服後吸收迅速並在體內很快轉化為阿昔洛韋,其抗病毒作用為阿昔洛韋所發揮,阿昔洛韋進入皰疹感染細胞之後,與脫氧核苷競爭病毒胸腺嘧啶激酶或細胞激酶,藥物被磷酸化成活化型無環鳥苷三磷酸酯,作為病毒複製的底物與脫氧鳥嘌呤三磷酸酯競爭病毒DNA多聚酶,從而抑製了病毒DNA合成,顯示抗病毒作用。 本品體內的抗病毒活性優於阿昔洛韋,對單純性皰疹病毒I型和II型的治療指數分別比阿昔洛韋高42.91%和30.13%。對水痘帶狀皰疹病毒也有很高的療效,對哺乳動物宿主細胞的毒性很低。 大鼠和小鼠灌胃給藥的LD50分別4.4g/kg和1.51g/kg。由於本品在體內很快轉化為阿昔洛韋,其代謝物在體內沒有蓄積現象。在不同階段的長期毒性試驗中,本品與阿昔洛韋具有相同的安全性。

1藥理:本品屬吡咯類抗真菌藥,對深部感染真菌如念珠菌屬、著色真菌屬、球孢子菌屬、組織漿胞菌屬、孢子絲菌屬等均具抗菌作用,對毛發癬菌等亦具抗菌活性。本品對曲黴、申克氏孢子絲菌、某些暗色孢科、毛黴屬等作用差。本品通過幹擾細胞色素P-450的活性,從而抑製真菌細胞膜主要固醇類-麥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損傷真菌細胞膜並改變其通透性,以致重要的細胞內物質外漏。本品可抑製真菌的三酰甘油和磷脂的生物合成,抑製氧化酶和過氧化酶的活性,引起細胞內過氧化氫積聚導致細胞亞微結構變性和細胞壞死。對白念珠菌則可抑製其自芽孢轉變為侵襲性菌絲的過程。 2毒理:動物長期毒性實驗表明,本品可使堿性磷酸酶明顯上升,肝細胞變性。

注意事項

  1.對更昔洛韋過敏者也可能對本品過敏;   2.脫水或已有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腎功能不全者在接受本品治療時,需根據肌酐清除率來校正劑量;   3.嚴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長期或多次應用本品治療後可能引起單純皰疹病毒和帶狀皰疹病毒對本品耐藥。如單純皰疹患者應用本品後皮損不見改善者應測試單純皰疹病毒對本品的敏感性;   4.隨訪檢查:由於生殖器皰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宮頸癌,因此患者至少應一年檢查一次,以早期發現;   5.一旦皰疹症狀與體征出現,應盡早給藥;   6.服藥期間應給予患者充分的水,防止阿昔洛韋在腎小管內沉澱;   7.一次血液透析可使阿昔洛韋的血藥濃度減低60%,因此血液透析後應補給一次劑量;   8.生殖器複發性皰疹感染以間歇短程療法給藥有效。由於動物實驗曾發現本品對生育的影響及致突變作用,因此口服劑量與療程不應超過推薦標準。生殖器複發性皰疹的長程療法也不應超過6個月;   9.本品對單純皰疹病毒的潛伏感染和複發無明顯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1下列情況應慎用:(1)胃酸缺乏(可能引起本品的吸收減少)。(2)酒精中毒或肝功能損害(本品可致肝毒性)。 2治療前及治療期間應定期檢查肝功能。血清氨基轉移酶的升高可能不伴肝炎症狀,然而,如果血清氨基轉移酶值持續升高或加劇,或伴有肝毒性症狀時均應中止酮康唑的治療。 3如同時應用西咪替丁或呋喃硫胺,應至少於服用本品2小時後服用。 4本品可引起光敏反應,故服藥期間應避免長時間暴露於明亮光照下,可佩戴有色眼鏡。 5服藥期間禁服酒精類飲料。如發生頭暈、嗜睡時需引起注意。 6腎功能損害者應用本品不需減量。 7本品對血-腦脊液屏障穿透性差,不宜用於真菌性腦膜炎的治療;本品對曲黴、毛黴或足分支菌感染的療效亦不佳,亦不宜選用。 8對診斷的幹擾:可致血清氨基轉移酶增高,也可引起血膽紅素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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