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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阿昔洛韋
注射用阿昔洛韋

注射用阿昔洛韋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注射用阿昔洛韋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44431

生產企業: 海南中和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治療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帶狀皰疹,以及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注射用阿昔洛韋
注射用阿昔洛韋
鹽酸伊曲康唑膠囊
鹽酸伊曲康唑膠囊
主要成分

阿昔洛韋。

本品主要成份為伊曲康唑。

生產企業

海南中和藥業有限公司

上海現代哈森(商丘)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44431

國藥準字H2007014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治療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帶狀皰疹,以及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療。

伊曲康唑膠囊適用於治療以下疾病:1.婦科:外陰陰道念珠菌病。2.皮膚科/眼科:花斑癬、皮膚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3.由皮膚癬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4.係統性真菌感染:係統性曲黴病及念珠菌病、隱球菌病(包括隱球菌性腦膜炎)、組織胞漿菌病、孢子絲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種少見的係統性或熱帶真菌病。

用法用量

一般情況,一次劑量5mg/kg靜脈滴注,一日3次,隔八小時滴注1次,每次滴注時間在1小時以上,連續給藥7天。 注射液的配製法:每瓶(含阿昔洛韋0.25)用10ml注射用水或生理鹽水溶解,然後每瓶加100ml平衡液稀釋,用前臨時配製。

口服0.1g為達到最佳吸收,應餐後立即給藥。1.念珠菌陰道炎:每次200mg,每天二次,療程為1天或每次200mg,每天一次,療程為3天。2.花斑癬:每次200mg,每天一次,療程為7天。3.皮膚真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療程為15天。高度角化區(如足底部癬、手掌部癬)需:延長治療15日,每次100mg,每天一次,療程為15天。4.口腔念珠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療程為15天。5.真菌性角膜炎:每次200mg,每天一次,療程為21天。6.對於一些免疫缺陷病人,如白血病、愛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等,采用伊曲康唑膠囊治療真菌感染時,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會降低,劑量可加倍。7.甲真菌病:1)衝擊治療:每次200mg,每天二次,連用一周為一個衝擊療程。對於指甲感染,推薦采用兩個衝擊療程,每個療程間隔3周;對於趾甲感染,推薦采用三個衝擊療程。每個療程間隔3周。2)或者采用連續治療:每次200mg,每天一次,連用三個月。本品從皮膚和甲組織中清除比血漿慢,因此,對皮膚感染來說,停藥後2-4周達到最理想的臨床和真菌學療效,對甲真菌病來說在停藥後6-9個月達到最理想的臨床和真菌學療效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在已報告的伊曲康唑的不良反應中常見胃腸道不適,如厭食、惡心、腹痛和便秘;少見的副作用包括頭痛、可逆性肝酶升高、月經紊亂、頭暈和過敏反應(如瘙癢、紅斑、風團和血管性水腫)。有個例報告出現了外周神經病變和Stevens-Johnson綜合症(重症多形紅斑),但後者的原因不明。已有重要的潛在病理改變並同時接受多種藥物治療的大多數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膠囊長療程(約一個月以上)治療時,可見低血鉀症、水腫、肝炎和脫發等症狀。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禁用。除非用於係統性真菌治療,但仍應權衡對胎兒有無潛在性傷害作用。哺乳期婦女不益使用。兒童用藥:因伊曲康唑用於兒童的臨床資料有限,因此建議不要把伊曲康唑用於兒童患者,除非潛在利益優於可能出現的危害。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成分

用於治療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帶狀皰疹,以及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療。

伊曲康唑膠囊適用於治療以下疾病:1.婦科:外陰陰道念珠菌病。2.皮膚科/眼科:花斑癬、皮膚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3.由皮膚癬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4.係統性真菌感染:係統性曲黴病及念珠菌病、隱球菌病(包括隱球菌性腦膜炎)、組織胞漿菌病、孢子絲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種少見的係統性或熱帶真菌病。

藥理作用

抗病毒藥。體外對單純性皰疹病毒、水痘帶狀皰疹病毒、巨細胞病毒等具抑製作用。本品進入皰疹病毒感染的細胞後,與脫氧核苷競爭病毒胸苷激酶或細胞激酶,藥物被磷酸化成活化型阿昔洛韋三磷酸酯,然後通過二種方式抑製病毒複製:①幹擾病毒DNA多聚酶,抑製病毒的複製;②在DNA多聚酶作用下,與增長的DNA鏈結合,引起DNA鏈的延伸中斷。本品對病毒有特殊的親和力,但對哺乳動物宿主細胞毒性低。體外細胞轉化測定有致癌報道,但動物實驗未見致癌依據。某些動物實驗顯示高濃度藥物可致突變,但無染色體改變的依據。本品的致癌與致突變作用尚不明確。大劑量注射可致動物睾丸萎縮和精子數減少,藥物能通過胎盤,動物實驗證實對胚胎無影響。

注意事項

  1.對更昔洛韋過敏者也可能對本品過敏;   2.急性或慢性腎功能不全者不宜用本品靜脈滴注,因為滴速過快時可引起腎功能衰竭;   3.以下情況需考慮用藥利弊:脫水患者,本品劑量應減少;嚴重肝功能不全者、對本品不能承受者、精神異常或以往對細胞毒性藥物出現精神反應者,應用本品易產生精神症狀,需慎用;   4.嚴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長期或多次應用本品治療後可能引起單純皰疹病毒和帶狀皰疹病毒對本品耐藥;如單純皰疹患者應用阿昔洛韋後皮損不見改善者應測試單純皰疹病毒對本品的敏感性;   5.對診斷的幹擾:可引起腎小管阻塞,使血肌酐和尿素氮增高;如劑量恰當、水分充足一般不會引起;   6.隨訪檢查:由於生殖器皰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宮頸癌,因此患者至少應一年檢查一次,以早期發現;靜脈用藥可能引起腎毒性,用藥前或用藥期間應檢查腎功能;   7.靜脈滴注後2小時,尿藥濃度最高,此時應給病人充足的水,防止藥物沉積於腎小管內;   8.一次血液透析可使血藥濃度降低60%,故每次血液透析6小時應重複初給一次劑量;   9.靜脈滴注時宜緩慢,否則可發生腎小管內藥物結晶沉澱,引起腎功能損害的病例可達10%,並勿使之漏至血管外,以免引起疼痛及靜脈炎;   10.肥胖患者的劑量應按標準體重計算;   11.本品對單純皰疹病毒的潛伏感染和複發無明顯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12.一旦皰疹症狀與體征出現,應盡早給藥;   13.本劑呈堿性,與其他藥物混合容易引起pH值改變,應盡量避免配伍使用。

1.對持續用藥超過1個月的患者,以及治療過程中如出現厭食、惡心、嘔吐、疲勞、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議檢查肝功能。如果出現異常,應停止用藥。 2.伊曲康唑絕大部分在肝髒代謝,因而肝功能異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療的必要性超過肝損傷的危險性)。 3.當發生神經係統症狀時應終止治療。 4.對腎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減慢,建議監測本品的血藥濃度以確定適宜的劑量。 5.育齡婦女使用本品時應采取適當的避孕措施。 6.胃酸降低時,會影響本品吸收。需接受酸中和藥物治療者,應在服用伊曲康唑至少2小時後,再服用這些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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