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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阿昔洛韋
注射用阿昔洛韋

注射用阿昔洛韋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注射用阿昔洛韋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44431

生產企業: 海南中和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治療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帶狀皰疹,以及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注射用阿昔洛韋
注射用阿昔洛韋
丙酸氯倍他索乳膏
丙酸氯倍他索乳膏
主要成分

阿昔洛韋。

本品主要成分為丙酸氯倍他索。

生產企業

海南中和藥業有限公司

廣東華潤順峰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44431

國藥準字H1088001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治療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帶狀皰疹,以及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療。

適用於慢性濕疹、銀屑病、扁平苔蘚、盤狀紅斑狼瘡、神經性皮炎、掌蹠膿皰病等皮質類固醇外用治療有效的皮膚病。

用法用量

一般情況,一次劑量5mg/kg靜脈滴注,一日3次,隔八小時滴注1次,每次滴注時間在1小時以上,連續給藥7天。 注射液的配製法:每瓶(含阿昔洛韋0.25)用10ml注射用水或生理鹽水溶解,然後每瓶加100ml平衡液稀釋,用前臨時配製。

外用:薄薄一層均勻塗於患處,一日2次。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可在用藥部位產生紅斑、灼熱、瘙癢等刺激症狀,毛囊炎,皮膚萎縮變薄,毛細血管擴張。還可引起皮膚幹燥,多毛,萎縮紋,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長期用藥可能引起皮質功能亢進症,表現為多毛、痤瘡、滿月臉、骨質疏鬆等症狀。偶可引起變態反應性接觸性皮炎。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權衡利弊後慎用。孕婦不能長期、大麵積或大量使用。兒童用藥:嬰兒及兒童不宜使用。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成分

用於治療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帶狀皰疹,以及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療。

適用於慢性濕疹、銀屑病、扁平苔蘚、盤狀紅斑狼瘡、神經性皮炎、掌蹠膿皰病等皮質類固醇外用治療有效的皮膚病。

藥理作用

抗病毒藥。體外對單純性皰疹病毒、水痘帶狀皰疹病毒、巨細胞病毒等具抑製作用。本品進入皰疹病毒感染的細胞後,與脫氧核苷競爭病毒胸苷激酶或細胞激酶,藥物被磷酸化成活化型阿昔洛韋三磷酸酯,然後通過二種方式抑製病毒複製:①幹擾病毒DNA多聚酶,抑製病毒的複製;②在DNA多聚酶作用下,與增長的DNA鏈結合,引起DNA鏈的延伸中斷。本品對病毒有特殊的親和力,但對哺乳動物宿主細胞毒性低。體外細胞轉化測定有致癌報道,但動物實驗未見致癌依據。某些動物實驗顯示高濃度藥物可致突變,但無染色體改變的依據。本品的致癌與致突變作用尚不明確。大劑量注射可致動物睾丸萎縮和精子數減少,藥物能通過胎盤,動物實驗證實對胚胎無影響。

注意事項

  1.對更昔洛韋過敏者也可能對本品過敏;   2.急性或慢性腎功能不全者不宜用本品靜脈滴注,因為滴速過快時可引起腎功能衰竭;   3.以下情況需考慮用藥利弊:脫水患者,本品劑量應減少;嚴重肝功能不全者、對本品不能承受者、精神異常或以往對細胞毒性藥物出現精神反應者,應用本品易產生精神症狀,需慎用;   4.嚴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長期或多次應用本品治療後可能引起單純皰疹病毒和帶狀皰疹病毒對本品耐藥;如單純皰疹患者應用阿昔洛韋後皮損不見改善者應測試單純皰疹病毒對本品的敏感性;   5.對診斷的幹擾:可引起腎小管阻塞,使血肌酐和尿素氮增高;如劑量恰當、水分充足一般不會引起;   6.隨訪檢查:由於生殖器皰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宮頸癌,因此患者至少應一年檢查一次,以早期發現;靜脈用藥可能引起腎毒性,用藥前或用藥期間應檢查腎功能;   7.靜脈滴注後2小時,尿藥濃度最高,此時應給病人充足的水,防止藥物沉積於腎小管內;   8.一次血液透析可使血藥濃度降低60%,故每次血液透析6小時應重複初給一次劑量;   9.靜脈滴注時宜緩慢,否則可發生腎小管內藥物結晶沉澱,引起腎功能損害的病例可達10%,並勿使之漏至血管外,以免引起疼痛及靜脈炎;   10.肥胖患者的劑量應按標準體重計算;   11.本品對單純皰疹病毒的潛伏感染和複發無明顯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12.一旦皰疹症狀與體征出現,應盡早給藥;   13.本劑呈堿性,與其他藥物混合容易引起pH值改變,應盡量避免配伍使用。

1.本品屬於強效皮質類固醇外用製劑,若長期、大麵積應用或采用封包治療,由於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腦-垂體-腎上腺(PHA)軸的抑製,部分患者可出現庫欣綜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現,因此本藥不能長期大麵積應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療。 2.大麵積使用不能超過2周;若用藥麵積僅占體表的5%~10%,可以連續應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過50ml。 3.不能應用於麵部、腋部及腹股溝等皮膚折皺部位,因為即便短期應用也可造成皮膚萎縮、毛細血管擴張等不良反應。 4.如伴有皮膚感染,必須同時使用抗感染藥物。如同時使用後,感染的症狀沒有及時改善,應停用本藥直至感染得到控製。 5.不可用於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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