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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昔洛韋片
泛昔洛韋片

泛昔洛韋片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泛昔洛韋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13101

生產企業: 海南中化聯合製藥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治療帶狀皰疹和原發性生殖器皰疹。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泛昔洛韋片
泛昔洛韋片
解毒散結膠囊
解毒散結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泛昔洛韋。

黃芩、黃連、苦參、丹參、連翹、茵陳、虎杖、陳皮。輔料為倍他環糊精、糊精、二氧化矽。

生產企業

海南中化聯合製藥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羚銳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13101

國藥準字Z2012001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治療帶狀皰疹和原發性生殖器皰疹。

清熱燥濕、瀉火解毒、活血散結適用於尋常性痤瘡(肺胃熱盛或兼胃腸濕熱證)分級為一業級症見黑頭粉刺、紅色丘疹及淺表性小膿皰為主,或伴少量結節:新發生的炎性皮損腫痛;顏麵油滑光亮,口幹粘苦,大便秘結,尿黃;舌質紅,苔黃膩或白,脈弦滑或滑數。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3次,連用7天。腎功能不全患者應根據腎功能狀況調整用法與用量,推薦劑量如下: 肌酐清除率≥60ml/min,劑量:成人每次0.25g,每8小時一次 肌酐清除率40~59ml/min,劑量:成人每次0.25g,每12小時一次 肌酐清除率20~39ml/min,劑量:成人每次0.25g,每24小時一次 肌酐清除率<20ml/min,劑量:成人每次0.125g,每48小時一次 肝功能代償的肝病患者無需調整劑量,尚未對肝功能失代償的肝病患者進行藥代動力學研究。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療程4周。

副作用

  1.對本品及噴昔洛韋過敏者禁用;   2.孕婦、哺乳期婦女、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65歲以上老人慎用。

1個別患者出現輕度口幹、輕度腹痛腹瀉、食欲減退、胃痛等消化道不良反應。 2臨床試驗過程中,試驗組1例患者用藥期間出現ALT升高,與用藥可能無關。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慎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哺乳期婦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項:   65歲以上老人慎用。

成分

用於治療帶狀皰疹和原發性生殖器皰疹。

清熱燥濕、瀉火解毒、活血散結適用於尋常性痤瘡(肺胃熱盛或兼胃腸濕熱證)分級為一業級症見黑頭粉刺、紅色丘疹及淺表性小膿皰為主,或伴少量結節:新發生的炎性皮損腫痛;顏麵油滑光亮,口幹粘苦,大便秘結,尿黃;舌質紅,苔黃膩或白,脈弦滑或滑數。

藥理作用

1.本品在體內迅速轉化為有抗病毒活性的化合物噴昔洛韋,後者對Ⅰ型單純皰疹病毒(HSV-1),Ⅱ型單純皰疹病毒(HSV-2)以及水痘帶狀皰疹病毒(VZV)有抑製作用。在細胞培養研究中,噴昔洛韋對下述病毒的抑製作用強弱次序排列為HSV-1、HSV-2、VZV。 2.作用機製如下:在感染上述病毒的細胞中,病毒胸苷激酶將噴昔洛韋磷酸化成單磷酸噴昔洛韋,後者再由細胞激酶將其轉化為三磷酸噴昔洛韋。體外試驗研究顯示,三磷酸噴昔洛韋通過與三磷酸鳥苷競爭,抑製HSV-2多聚酶的活性,從而選擇性抑製皰疹病毒DNA的合成和複製。 3.長達2年的大鼠和小鼠致癌實驗證實,雌性大鼠接受600mg/kg/天(相當於人類推薦劑量500mg,或125mg,一天2次的1.5到9倍),乳腺癌的發生率增加。雄性大鼠、小鼠和狗服用本品後,發現睾丸毒性。雌性大鼠服用本品1000mg/kg/天未見生殖毒性。

注意事項

  1.本品對預防生殖器皰疹的複發,眼部帶狀皰疹、播散性帶狀皰疹及免疫缺陷患者皰疹的療效尚未得到確認;   2.腎功能不全者噴昔洛韋的表觀血漿清除率、腎清除率和血漿清除速率常數均隨腎功能的降低而下降,故腎功能不全者應注意調整用法用量;   3.肝功能代償的肝病患者無需調整劑量,尚未對肝功能失代償的肝病患者進行藥代動力學研究;   4.食物對生物利用度無明顯影響,口服本品0.5g,一日3次,連續7天,未見噴昔洛韋的蓄積現象;   5.病毒胸腺嘧啶脫氧核苷激酶或DNA多聚酶的質變可導致HSV或VZV對噴昔洛韋耐藥突變株的產生,若病人治療臨床療效不佳時,應考慮病毒可能對噴昔洛韋耐藥。對阿昔洛韋耐藥的突變株對噴昔洛韋也耐藥;   6.必須告知患者本品不能治愈生殖器皰疹,本品是否能夠防止疾病傳播尚不清楚,但生殖器皰疹可以通過性接觸傳播,故治療期間應避免性接觸。

1.忌煙酒、辛辣、油膩及腥發食物。 2.保持麵部衛生,切忌以手擠壓患處。不宜濫用化妝品及外塗藥物,必要時應在醫師或藥師指導下使用。 3.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 4.牌虛便溏者慎用。有高血壓、心髒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5.孕婦慎用,井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兒童、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服藥後大便次數增多且不成形者,應的情減量。 7.服藥期間如出現其他不適應到醫院就診。 8.如有較多囊腫、膿瘡、結節等損害者。應去醫院就診。 9.用藥2周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10.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1.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2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3.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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