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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黃黴素片
灰黃黴素片

灰黃黴素片

處方 非醫保

通用名稱:灰黃黴素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1020775

生產企業: 上海信誼藥廠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於各種癬病的治療,包括頭癬、須癬、體癬、股癬、足癬和甲癬。上述癬病由深紅色發癬菌、斷發癬菌、須發癬菌、指間發癬菌等以及奧杜安小孢子菌、犬小孢子菌、石膏樣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所致。本品不宜用於輕症、局限的淺部真菌感染及局部用抗真菌藥已可奏效者。灰黃黴素對念珠菌屬、組織胞漿菌屬、放線菌屬、孢子絲菌屬、芽生菌屬、球孢子菌屬、奴卡菌屬及隱球菌屬等感染及花斑癬均無效。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灰黃黴素片
灰黃黴素片
甲氧沙林搽劑
甲氧沙林搽劑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灰黃黴素。其化學名為:6-甲基-2,4,6-三甲氧基-7-氯-螺[苯並呋喃-2(3H),1-[2]環己烯]-3,4-二酮。分子式:C17H17ClO6,分子量:352.77。

本品主要成份為甲氧沙林,其化學名稱為:9-甲氧基-7H-呋喃[3,2-g][1]苯並吡喃-7-酮

生產企業

上海信誼藥廠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1020775

H2009027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於各種癬病的治療,包括頭癬、須癬、體癬、股癬、足癬和甲癬。上述癬病由深紅色發癬菌、斷發癬菌、須發癬菌、指間發癬菌等以及奧杜安小孢子菌、犬小孢子菌、石膏樣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所致。本品不宜用於輕症、局限的淺部真菌感染及局部用抗真菌藥已可奏效者。灰黃黴素對念珠菌屬、組織胞漿菌屬、放線菌屬、孢子絲菌屬、芽生菌屬、球孢子菌屬、奴卡菌屬及隱球菌屬等感染及花斑癬均無效。

本品用於白癜風、牛皮癬。

用法用量

以下為微粒型的劑量。成人甲癬和足癬,一次500mg,每12小時1次;頭癬、體癬或股癬,一次250mg,每12小時1次,或一次500mg,每日1次。小兒2歲以上體重14~23kg者,一次62.5~125mg,每12小時1次,或125~250mg,每日1次。小兒體重大於23kg者,一次125~250mg,每12小時1次,或250~500mg,每日1次。

用法用量初期治療需用75%的酒精稀釋4-5倍後使用,隨著皮膚對藥物耐受性的提高,可稀釋2-3倍後使用。用棉花棒或毛筆蘸藥塗在患處,注意盡量不塗到患處以外的部位。1-2小時後,照射陽光或紫外線(320~380nmU.V.A.)。初照時間為0.5-1分鍾,以後每周增加1分鍾,出現明顯紅斑反應時,不再增加照射劑量。隔日或每日治療一次。外用與內服配合使用,療效更佳(內服方法參見敏柏寧片說明書)。療程視適應症而定。

副作用

卟啉症、肝功能衰竭、孕婦及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1;紅斑狼瘡症、紅細胞生成性卟啉症和著色性幹皮病患者及其它光敏疾病患者。2;皮膚癌史患者。3;曾使用含砷藥物或放射治療的患者。4;無晶狀體的患者(因沒有晶狀體,視網膜損害的危險性明顯增加)。5;對補骨脂類有特異反應或過敏史的患者。6;有黑色瘤或黑色瘤病史的患者。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2歲以下兒童缺乏應用本品的資料。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動物實驗證實本品有致畸作用,故孕婦禁用。育齡期婦女治療期間采取避孕措施,並持續至治療結束後1個月。

兒童注意事項: 12歲以下兒童禁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在妊娠期間不建議治療。 老人注意事項: 年老體弱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適用於各種癬病的治療,包括頭癬、須癬、體癬、股癬、足癬和甲癬。上述癬病由深紅色發癬菌、斷發癬菌、須發癬菌、指間發癬菌等以及奧杜安小孢子菌、犬小孢子菌、石膏樣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等所致。本品不宜用於輕症、局限的淺部真菌感染及局部用抗真菌藥已可奏效者。灰黃黴素對念珠菌屬、組織胞漿菌屬、放線菌屬、孢子絲菌屬、芽生菌屬、球孢子菌屬、奴卡菌屬及隱球菌屬等感染及花斑癬均無效。

本品用於白癜風、牛皮癬。

藥理作用

本品主要對毛發癬菌、小孢子菌、表皮癬菌等淺部真菌有良好抗菌作用。對念珠菌屬、隱球菌屬、組織胞漿菌屬、孢子絲菌屬、芽生菌屬、球孢子菌屬等無抗菌作用。該藥係通過幹擾真菌核酸的合成而抑製其生長。

本品(8-甲氧補骨脂素)是從尼羅河岸的植物大阿美的種子內提取出來的光敏化劑,具有光動力學作用,使皮膚對太陽光或人工紫外線作用敏感。它的作用譜在320~380nm之間,365nm的效果最大。-毒理特性:動物試驗顯示甲氧沙林沒有致畸作用。小規模人體臨床試驗數據也未顯示有致畸作用。

注意事項

1交叉過敏由於灰黃黴素獲自青黴菌,由此推測該藥可能與青黴素類或青黴胺存在交叉過敏,然而臨床並未證實此情況存在,但青黴素過敏患者應用本品時仍需謹慎,並嚴密觀察。 2灰黃黴素在動物實驗中有致腫瘤作用。 3本品偶可致肝毒性,原有肝病或肝功能損害者需權衡利弊後決定是否用藥。 4本品可誘發卟啉病、紅斑狼瘡,紅斑狼瘡患者如有指征應用該藥時必須權衡利弊後決定。 5治療中需定期檢測周圍血象、肝功能、血尿素氮、肌酐及尿常規。 6本品可於進餐時同服或餐後服,以進高脂肪餐為最佳,因可減少胃腸道反應及增加藥物吸收。 7為防止複發,治療應持續到臨床症狀消失和實驗室檢查證實病原菌已完全根除。一般療程為:頭癬8~10周;體癬2~4周;足癬4~8周;指甲癬至少4個月;趾甲癬至少6個月;但趾甲癬的複發率仍高。 8通常需同時予以適宜的局部用藥,此對足癬尤為重要。 9男性患者在治療期間及治療結束後至少6個月應采取避孕措施。

1本藥是強力光敏藥物,隻能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2照射治療後,應清洗患處並遮蓋治療部位,以避免過度陽光或紫外線照射,防止燒傷的風險。3長期多次照射引起皮膚老化,皮膚呈深紅色或起水泡,應停藥數日,直到以上症狀消失。4治療接近眼部時,應避免藥液進入眼內,並注意在白天配戴眼罩或能完全遮蔽紫外線的太陽眼鏡,以避免晶體受損而發生白內障。5建議青年女性在治療期間采用有效的避孕方法。6防止兒童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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