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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阿莫西林鈉舒巴坦鈉
注射用阿莫西林鈉舒巴坦鈉

注射用阿莫西林鈉舒巴坦鈉

處方 非醫保

通用名稱:注射用阿莫西林鈉舒巴坦鈉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20016

生產企業: 哈藥集團製藥總廠

功能主治:本品含β-內酰胺酶抑製劑-舒巴坦,適用於產酶耐藥菌引起的下列感染性疾病,包括:1.上呼吸道感染:如耳、鼻、喉部感染,即中耳炎、竇炎、扁桃體炎和咽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急性支氣管炎和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支氣管擴張、膿胸、肺膿腫;3.泌尿生殖係統感染:如腎盂腎炎、膀胱炎和尿道炎等;4.皮膚及軟組織感染:如蜂窩組織炎、傷口感染、癤病、膿性皮炎和膿皰病;性病;淋病等。5.盆腔感染:婦科感染、產後感染等;6.口腔膿腫:如手術用藥等;7.嚴重係統感染:如腦膜炎、細菌性心內膜炎、腹膜炎、骨髓炎、傷寒和副傷寒、預防心內膜炎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注射用阿莫西林鈉舒巴坦鈉
注射用阿莫西林鈉舒巴坦鈉
酮康唑膠囊
酮康唑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份為阿莫西林鈉與舒巴坦鈉。 阿莫西林鈉分子式:C16H18N3NaO5S舒巴坦鈉分子式:C8H10NNaO5S 分子量:387.40分子量:255.22

主要化學成分為酮康唑:1-乙酰基-4[4-[2-(2,4-二氯苯基)-2(1H-咪唑-1-甲基)-1,3二氧戊環-4-甲氧基]苯基]-呱嗪。

生產企業

哈藥集團製藥總廠

武漢中聯集團四藥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20016

國藥準字H1999330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含β-內酰胺酶抑製劑-舒巴坦,適用於產酶耐藥菌引起的下列感染性疾病,包括:1.上呼吸道感染:如耳、鼻、喉部感染,即中耳炎、竇炎、扁桃體炎和咽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急性支氣管炎和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支氣管擴張、膿胸、肺膿腫;3.泌尿生殖係統感染:如腎盂腎炎、膀胱炎和尿道炎等;4.皮膚及軟組織感染:如蜂窩組織炎、傷口感染、癤病、膿性皮炎和膿皰病;性病;淋病等。5.盆腔感染:婦科感染、產後感染等;6.口腔膿腫:如手術用藥等;7.嚴重係統感染:如腦膜炎、細菌性心內膜炎、腹膜炎、骨髓炎、傷寒和副傷寒、預防心內膜炎等。

本品適用於下列係統性真菌感染的治療:1.念珠菌病、慢性皮膚粘膜念珠菌病、口腔念珠菌感染、尿路念珠菌感染,局部治療無效的慢性、複發性陰道念珠菌病。2.皮炎芽生菌病。3.球孢子菌病。4.組織胞漿菌病。5.著色真菌病。6.副球孢子菌病。由皮膚真菌和酵母菌所致的皮膚真菌病、花斑癬及發癬,當局部治療或口服灰黃黴素無效,或難以接受灰黃黴素治療的嚴重頑固性皮膚真菌感染,可用本品治療。

用法用量

靜脈滴注,用前用適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鈉注射液溶解後,再加入0.9%氯化鈉注射液100ml中靜脈滴注,每次滴注時間不少於30~40分鍾。 成人劑量:每次0.75(阿莫西林0.5g、舒巴坦0.25g)~1.5g(阿莫西林1.0g、舒巴坦0.5g),每日3~4次。根據病情可增加劑量,但舒巴坦每日最大劑量不能超過4.0g。

口服成人每日0.2~0.4g,頓服或分2次服。2歲以上兒童每日3.3~6.6mg/kg,頓服或分2次服。

副作用

對青黴素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對本品過敏者、急慢性肝病患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多數青黴素已應用於兒科病人,至今未發現特殊問題。新生兒和6個月內的嬰兒腎功能發育不完全可能減緩青黴素通過尿路排泄。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應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確立,應僅在確有必要時應用本品:由於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乳母服用後可能導致嬰兒過敏,哺乳期婦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項: 同成年人用藥。腎功能不全者酌減。

兒童注意事項: 本品在小兒中的應用缺乏係統的研究資料,2歲以下嬰幼兒的應用缺乏資料,因此本品不宜用於2歲以下小兒。2歲以上兒童亦不宜應用,如確有指征應用時,需權衡利弊後決定是否應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本品可透過血胎盤屏障。動物實驗表明本品可致畸,如發生大鼠的並指、少指(趾)及難產等。美國FDA資料表明,該藥在孕婦中應用屬C類,即動物實驗研究有毒性,對人類研究缺乏充足的資料。因此孕婦應避免應用。 本品可分泌至乳汁中。在人類應用本品尚未證實有問題存在,但本品可使新生兒發生核黃疸的可能性增加,哺乳期婦女有指征應用時應權衡利弊後決定是否應用。 老人注意事項: 未進行該項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成分

本品含β-內酰胺酶抑製劑-舒巴坦,適用於產酶耐藥菌引起的下列感染性疾病,包括:1.上呼吸道感染:如耳、鼻、喉部感染,即中耳炎、竇炎、扁桃體炎和咽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急性支氣管炎和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支氣管擴張、膿胸、肺膿腫;3.泌尿生殖係統感染:如腎盂腎炎、膀胱炎和尿道炎等;4.皮膚及軟組織感染:如蜂窩組織炎、傷口感染、癤病、膿性皮炎和膿皰病;性病;淋病等。5.盆腔感染:婦科感染、產後感染等;6.口腔膿腫:如手術用藥等;7.嚴重係統感染:如腦膜炎、細菌性心內膜炎、腹膜炎、骨髓炎、傷寒和副傷寒、預防心內膜炎等。

本品適用於下列係統性真菌感染的治療:1.念珠菌病、慢性皮膚粘膜念珠菌病、口腔念珠菌感染、尿路念珠菌感染,局部治療無效的慢性、複發性陰道念珠菌病。2.皮炎芽生菌病。3.球孢子菌病。4.組織胞漿菌病。5.著色真菌病。6.副球孢子菌病。由皮膚真菌和酵母菌所致的皮膚真菌病、花斑癬及發癬,當局部治療或口服灰黃黴素無效,或難以接受灰黃黴素治療的嚴重頑固性皮膚真菌感染,可用本品治療。

藥理作用

本品為由阿莫西林鈉與舒巴坦鈉以2:1配比組成的複方製劑,其中阿莫西林與氨苄西林的抗敏感微生物作用類似,主要作用在其繁殖階段。通過抑製細胞壁粘多肽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舒巴坦鈉能抑製大部分細菌所產生的β-內酰胺酶(Ⅱ型至Ⅳ型),其穩定性優於其它β-內酰胺酶抑製劑,它能迅速貫穿細菌細胞壁並不可逆地破壞β-內酰胺酶,使細菌恢複對阿莫西林的敏感性。 體外試驗和臨床使用結果均表明,阿莫西林對以下多數微生物有效; 革蘭氏陽性需氧微生物:糞鏈球菌、葡萄球菌屬(僅限於β-內酰胺酶陰性菌珠)、肺炎鏈球菌、鏈球菌屬(僅限於α和β溶血性菌株)。 革蘭氏陰性需氧微生物:大腸杆菌(僅限於β-內酰胺酶陰性菌株)、流感嗜血杆菌(僅限於β-內酰胺酶陰性菌株)、奈瑟氏淋球菌(僅限於β-內酰胺酶陰性菌株)、奇異變形杆菌(僅限於β-內酰胺酶陰性菌株)。

1藥理:本品屬吡咯類抗真菌藥,對深部感染真菌如念珠菌屬、著色真菌屬、球孢子菌屬、組織漿胞菌屬、孢子絲菌屬等均具抗菌作用,對毛發癬菌等亦具抗菌活性。本品對曲黴、申克氏孢子絲菌、某些暗色孢科、毛黴屬等作用差。本品通過幹擾細胞色素P-450的活性,從而抑製真菌細胞膜主要固醇類-麥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損傷真菌細胞膜並改變其通透性,以致重要的細胞內物質外漏。本品可抑製真菌的三酰甘油和磷脂的生物合成,抑製氧化酶和過氧化酶的活性,引起細胞內過氧化氫積聚導致細胞亞微結構變性和細胞壞死。對白念珠菌則可抑製其自芽孢轉變為侵襲性菌絲的過程。 2毒理:動物長期毒性實驗表明,本品可使堿性磷酸酶明顯上升,肝細胞變性。

注意事項

1.本品含阿莫西林,其為青黴素類藥品,使用本品前進行青黴素鈉皮內敏感試驗,陽性反應者禁用。 2.本品與其它青黴素類藥物和頭孢菌素類藥物之間存在交叉過敏性。 3.延長療程時,應不定期檢查肝腎功能和血象。淋病患者初診及治療三個月後應進行梅毒檢查。 4.使用本品後,使用Clinitest,Benedict溶液或Fehling溶液檢查尿中葡萄糖的實驗結果會出現假陽性。建議使用本品後,采用葡萄糖氧化酶反應法(如Clinistix或Tes-Tape法)進行此項檢查。 5.孕婦使用時,血漿中的結合雌三醇、雌三醇葡萄糖苷酸、結合雌酮、雌三醇會出現一過性升高。 6.本品配成溶液後必須及時使用,不宜久置。 7.接受別嘌醇(Allopurinol)或雙硫侖(Disulfiram)治療的病人,不宜使用本品。

1.下列情況應慎用:1胃酸缺乏(可能引起本品的吸收減少)。2酒精中毒或肝功能損害(本品可致肝毒性)。 2.治療前及治療期間應定期檢查肝功能。血清氨基轉移酶的升高可能不伴肝炎症狀,然而,如果血清氨基轉移酶值持續升高或加劇,或伴有肝毒性症狀時均應中止酮康唑的治療。 3.如同時應用西咪替丁或呋喃硫胺,應至少於服用本品2小時後服用。 4.本品可引起光敏反應,故服藥期間應避免長時間暴露於明亮光照下,可佩戴有色眼鏡。 5.服藥期間禁服酒精類飲料。如發生頭暈、嗜睡時需引起注意。 6.腎功能損害者應用本品不需減量。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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