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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萘替芬軟膏
鹽酸萘替芬軟膏

鹽酸萘替芬軟膏

處方 非醫保

通用名稱:鹽酸萘替芬軟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9980172

生產企業: 唐山紅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於體股癬、手足癬、頭癬、甲癬、花斑癬、淺表念珠菌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萘替芬軟膏
鹽酸萘替芬軟膏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主要成分

鹽酸萘替芬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分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生產企業

唐山紅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國藥集團三益藥業(蕪湖)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9980172

國藥準字H34024122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於體股癬、手足癬、頭癬、甲癬、花斑癬、淺表念珠菌病。

用於真菌引起的皮炎、濕疹、手足癬、股癬及過敏性皮炎

用法用量

外用:適量塗抹患處及其周圍,一日2次。療程一般2~4周,嚴重者可用到8周,甲癬需用6個月。為預放複發,體征消失後可繼續用藥2周。

外用。一日1到2次,均勻塗敷於患處。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1、對皮質激素類藥物及咪唑類藥物過敏者禁用。2、麵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溝等皮膚褶皺部位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尚不知本品對兒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動物實驗資料表明外用皮膚可分布於乳汁中,故對哺乳期婦女慎用.孕婦用藥資料不詳。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成分

適用於體股癬、手足癬、頭癬、甲癬、花斑癬、淺表念珠菌病。

用於真菌引起的皮炎、濕疹、手足癬、股癬及過敏性皮炎

藥理作用

本品為一新型烯丙胺類局部抗真菌藥。其作用機製為選擇性地抑製真菌角鯊烯環氧化酶,幹擾真菌細胞壁的麥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影響真菌的脂質代謝,使真菌細胞損傷或死亡而起到殺菌和抑菌作用。

本品為硝酸咪康唑與丙酸氯倍他索的複方製劑。硝酸咪康唑為咪唑類抗真菌藥。具有抑菌作用,濃度高時也可具殺菌作用;可抑製真菌麥角固醇等固醇的生物合成;作用於真菌細胞膜,損傷真菌胞膜和改變其通透性,致胞內重要物質漏失;也可抑製真菌的甘油三酯和磷脂的生物合成:亦可抑製氧化和過氧化酶的活性,引起過氧化物在胞內過度積聚,導致真菌亞細胞結構變性或壞死;對白色念珠菌則可抑製其芽孢轉變為具有侵襲性的菌絲,丙酸氯倍他索為高效外用皮質激素,具有毛細血管收縮作用和抗炎作用。

注意事項

1.僅供外用,切忌口服,並避免接觸眼睛; 2.塗布部位如有燒灼感,局部發紅、瘙癢時,應停止用藥,並向醫師谘詢; 3.不宜用於眼部及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開放性損傷部位; 4.連續用藥4周後症狀無改善請再到醫院就診; 5.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6.兒童使用本品請谘詢醫師; 7.當藥品性狀改變時禁止使用;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9.請將該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本品含皮質類固醇外用製劑,若長期、大麵積應用或采用封包治療,由於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腦-垂體-腎上腺(PHA)軸的抑製,部分患者可出現柯興綜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現,因此本藥不能長期、大麵積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療。2、任何全身使用皮質激素可出現的不良反應包括腎上腺皮質功能抑製,在局部使用皮質激素時均可能出現。因此,大麵積使用本品不能超過2周;若用藥麵積僅占體表5%-10%,連續用藥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過50g,不易發生全身性不良反應。3、使用時如發生刺激反應或過敏反應,應停藥並進行適當的治療。4、如伴有皮膚感染,必須同時使用抗感染藥物。如感染症狀沒有及時改善,應停用本藥直至感染得到控製。5、當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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