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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處方 非醫保

通用名稱: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4024974

生產企業: 佛山馮了性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真菌引起的皮炎、濕疹、手足癬、股癬及過敏性皮炎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丁酸氯倍他鬆乳膏
丁酸氯倍他鬆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分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本品主要成分為丁酸氯倍他鬆。

生產企業

佛山馮了性藥業有限公司

中美天津史克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44024974

注冊證號H2011025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真菌引起的皮炎、濕疹、手足癬、股癬及過敏性皮炎

用於短期治療和控製濕疹和皮炎,包括特應性濕疹、原發刺激性和過敏性皮炎。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1到2次,均勻塗敷於患處。

外用。本品適應於成年及12歲以上兒童。將本品適量輕塗於患處,一天2次,最長使用達7天。7天內症狀清除,即可停止治療。 若7天內症狀未緩解或症狀加劇,建議患者谘詢醫生。若7天後症狀緩解單仍需治療時,建議患者谘詢醫生。

副作用

1、對皮質激素類藥物及咪唑類藥物過敏者禁用。2、麵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溝等皮膚褶皺部位禁用。

局部應用本品一般無不良反應,偶見局部燒灼感、蜇刺感及瘙癢等,一般不需停藥。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對於兒童,如大麵積用藥或長期用藥,會增加藥物的全身吸收。故嬰兒及兒童不宜使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權衡利弊後使用。2.孕婦禁止長期、大麵積使用。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患者慎用。

成分

用於真菌引起的皮炎、濕疹、手足癬、股癬及過敏性皮炎

用於短期治療和控製濕疹和皮炎,包括特應性濕疹、原發刺激性和過敏性皮炎。

藥理作用

本品為硝酸咪康唑與丙酸氯倍他索的複方製劑。硝酸咪康唑為咪唑類抗真菌藥。具有抑菌作用,濃度高時也可具殺菌作用;可抑製真菌麥角固醇等固醇的生物合成;作用於真菌細胞膜,損傷真菌胞膜和改變其通透性,致胞內重要物質漏失;也可抑製真菌的甘油三酯和磷脂的生物合成:亦可抑製氧化和過氧化酶的活性,引起過氧化物在胞內過度積聚,導致真菌亞細胞結構變性或壞死;對白色念珠菌則可抑製其芽孢轉變為具有侵襲性的菌絲,丙酸氯倍他索為高效外用皮質激素,具有毛細血管收縮作用和抗炎作用。

注意事項

1、本品含皮質類固醇外用製劑,若長期、大麵積應用或采用封包治療,由於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腦-垂體-腎上腺(PHA)軸的抑製,部分患者可出現柯興綜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現,因此本藥不能長期、大麵積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療。2、任何全身使用皮質激素可出現的不良反應包括腎上腺皮質功能抑製,在局部使用皮質激素時均可能出現。因此,大麵積使用本品不能超過2周;若用藥麵積僅占體表5%-10%,連續用藥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過50g,不易發生全身性不良反應。3、使用時如發生刺激反應或過敏反應,應停藥並進行適當的治療。4、如伴有皮膚感染,必須同時使用抗感染藥物。如感染症狀沒有及時改善,應停用本藥直至感染得到控製。5、當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由於封包情況下可能增加所有局部外用糖皮質激素的全身吸收,故可能在嬰兒及兒童中引起腎上腺功能抑製。嬰兒和低齡兒童治療濕疹和皮炎時, 需谘詢並得到醫生的監護。故本品應限於成人及12歲以上兒童使用,不能包裹用藥局部,且聯係使用不得超過7天。 2.未得到醫生確診的情況下,不推薦患者在同一部位的治療超過兩次。 3.本品可能會掩蓋或加劇其他病症,因此建議患者僅用於治療濕疹和皮炎。尤其不要在腹股溝、生殖器或趾間等易受真菌感染的部位使用本品。 4.本品不能用於麵部,因其可能導致痤瘡樣膿包或口周皮炎。 5.請特別注意不要讓本品進入眼內,因糖皮質激素類外用要可能導致青光眼。 6.之一性皮炎的治療應谘詢醫生,因此類皮炎會涉及到本品不能使用的皮膚部位。 7.請吻合用其他糖皮質激素類外用藥,無論處方藥貨非處方藥(如:氫化可的鬆),合用這些藥物可能會增加不良反應的發生率。 8.不建議患者使用糖皮質激素類外用藥治療銀屑病,此類藥可能導致銀屑病複發或加重。因此,應在醫生監護下進行銀屑病治療。 9.本品輔料包括十八十六醇,其可能會引起皮膚局部不良發應。 10.請勿將乳膏塗於已使用任何措施(石膏敷蓋物,手套或薄膜)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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