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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處方 非醫保

通用名稱: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2590

生產企業: 湖北科益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於敏感細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呼吸係統感染:急性支氣管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彌漫性細菌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合並感染、肺炎、扁桃體炎(扁桃體周圍膿腫);泌尿係統感染:腎盂腎炎、複雜性尿路感染等;生殖係統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宮腔感染、子宮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厭氧菌感染時可合用甲硝唑);皮膚軟組織感染:傳染性膿皰病、蜂窩組織炎、淋巴管(結)炎、皮下膿腫、肛周膿腫等;腸道感染:細菌性痢疾、感染性腸炎、沙門菌屬腸炎、傷寒及副傷寒;敗血症、粒細胞減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種感染;其它感染:乳腺炎、外傷、燒傷及手術後傷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時合用甲硝唑)、膽囊炎、膽管炎、骨與關節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注射用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硫酸奈替米星注射液
硫酸奈替米星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甲磺酸左氧氟沙星

本品主要成份為:奈替米星。其化學名稱為:O-3-去氧-4-C-甲基-3-甲氨基-?-L-阿拉伯糖吡喃糖基(14)-O-[2,6-二氨基-2,3,4,6-四去氧-?-D-甘油基-4-烯己吡喃糖基-(16)]-2-去氧-N3-乙基-L-鏈黴胺硫酸鹽。┠邗ァ)105g;氯化鋅(ZnCl2)13.6mg;碘化鉀(KI)166g;氟化鈉(NaF)2.1mg;山梨醇(C6H14O6)3.0g;鹽酸調節PH值至2.2;注射用水加至10ml。折合每10ml含:Cr3+0.2umol;Cu2+20umol;Fe3+20umol;Mn2+5umol;MoO42-0.2umol;SeO32-0.4umol;Zn2+100umol;F-50umol;I-11umol;pH2.2;滲透壓約1900mOsm/kg。透壓約1900mOsm/kg。

生產企業

湖北科益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濟南利民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52590

國藥準字H2004375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於敏感細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呼吸係統感染:急性支氣管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彌漫性細菌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合並感染、肺炎、扁桃體炎(扁桃體周圍膿腫);泌尿係統感染:腎盂腎炎、複雜性尿路感染等;生殖係統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宮腔感染、子宮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厭氧菌感染時可合用甲硝唑);皮膚軟組織感染:傳染性膿皰病、蜂窩組織炎、淋巴管(結)炎、皮下膿腫、肛周膿腫等;腸道感染:細菌性痢疾、感染性腸炎、沙門菌屬腸炎、傷寒及副傷寒;敗血症、粒細胞減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種感染;其它感染:乳腺炎、外傷、燒傷及手術後傷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時合用甲硝唑)、膽囊炎、膽管炎、骨與關節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1本品適用於治療敏感革蘭陰性杆菌所致嚴重感染。如銅綠假單胞菌、變形杆菌屬(吲哚陽性和陰性)、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屬、腸杆菌屬、沙雷菌屬及枸櫞酸杆菌屬等所致的新生兒膿毒症、敗血症、中樞神經係統感染(包括腦膜炎)、尿路生殖係統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腸道感染、腹膜炎、膽道感染、皮膚或骨骼感染、中耳炎、鼻竇炎、軟組織感染、李斯特菌病等。2本品亦可與其他抗菌藥物聯合用於治療葡萄球菌感染,但對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感染常無效。

用法用量

本產品應臨用現配。先用5%葡萄糖注射用或5%葡萄糖氯化鈉注射液5~10ml溶解後,再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鈉注射液100ml中靜脈滴注。本製劑專供靜脈滴注,滴注時間為每100ml至少60分鍾。本製劑不宜與其它藥物同瓶混合靜滴,或在一根靜脈輸液管內進行靜滴。推薦劑量:成人每日400mg,分2次靜滴。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對本品的敏感性較差者(如綠膿杆菌),每日最大劑量可增至600mg,分2次靜滴。腎功能減退者按照肌酐清除率決定用藥劑量。肌酐清除率50~80ml/min正常劑量20~49ml/min首劑400mg,以後每24小時200mg10~19ml/min首劑400mg,以後每48小時200mg

腎功能正常者成人肌內注射或稀釋後靜脈滴注。按體重每8小時1.3~2.2mg/kg;或每12小時2~3.25mg/kg;治療複雜性尿路感染,按體重每12小時1.5~2mg/kg。療程均為7~14日。一日最高劑量不超過7.5mg/kg。血液透析後應補給1mg/kg。小兒肌內注射或稀釋後靜脈滴注。(1)6周以內小兒,按體重每12小時2~3mg/kg;(2)6周~12歲小兒,按體重每8小時1.7~2.3mg/kg;或按體重每12小時2.5~3.5mg/kg。療程均為7~14日。靜脈滴注時,取本品用50~200ml氯化鈉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滅菌稀釋液稀釋,於1.5~2小時內靜脈滴注;小兒的稀釋液量應相應減少。於1.5~2小時內緩慢輸入。應用本品宜定期監測血藥濃度,使血藥峰濃度維持在6~10mg/L,穀濃度為0.5~2mg/L。2腎功能減退者必須根據腎功能減退程度調整劑量,有條件時宜進行血藥濃度監測,據其結果擬訂個體化給藥方案,使血藥濃度調整至上述範圍,也可根據測得的肌酐清除率或參考肌酐值、血尿素氮值減少本品劑量或延長給藥間期。

副作用

對喹諾酮類藥物過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婦女、18歲以下患者禁用。

對本品或任何一種氨基糖苷類抗生素過敏或有嚴重毒性反應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適用於敏感細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呼吸係統感染:急性支氣管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彌漫性細菌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合並感染、肺炎、扁桃體炎(扁桃體周圍膿腫);泌尿係統感染:腎盂腎炎、複雜性尿路感染等;生殖係統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宮腔感染、子宮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厭氧菌感染時可合用甲硝唑);皮膚軟組織感染:傳染性膿皰病、蜂窩組織炎、淋巴管(結)炎、皮下膿腫、肛周膿腫等;腸道感染:細菌性痢疾、感染性腸炎、沙門菌屬腸炎、傷寒及副傷寒;敗血症、粒細胞減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種感染;其它感染:乳腺炎、外傷、燒傷及手術後傷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時合用甲硝唑)、膽囊炎、膽管炎、骨與關節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1本品適用於治療敏感革蘭陰性杆菌所致嚴重感染。如銅綠假單胞菌、變形杆菌屬(吲哚陽性和陰性)、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屬、腸杆菌屬、沙雷菌屬及枸櫞酸杆菌屬等所致的新生兒膿毒症、敗血症、中樞神經係統感染(包括腦膜炎)、尿路生殖係統感染、呼吸道感染、胃腸道感染、腹膜炎、膽道感染、皮膚或骨骼感染、中耳炎、鼻竇炎、軟組織感染、李斯特菌病等。2本品亦可與其他抗菌藥物聯合用於治療葡萄球菌感染,但對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感染常無效。

藥理作用

本品為氧氟沙星的左旋體,其抗菌活性約為氧氟沙星的兩倍,它的主要作用機理是通過抑製細菌DNA旋轉酶(細菌拓撲異構酶II)的活性,阻礙細菌DNA的複製而達到抗菌作用。本品具有抗菌譜廣、抗菌作用強的特點,對大多數腸杆菌科細菌,如大腸埃希菌、克雷白菌屬、沙雷氏菌屬、變形杆菌屬、誌賀菌屬、沙門氏菌屬、枸櫞酸杆菌、不動杆菌屬以及銅綠假單胞菌、流感嗜血杆菌、淋球菌等革蘭陰性細菌有較強的抗菌活性。對部分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肺炎鏈球菌、化膿性鏈球菌、溶血性鏈球菌等革蘭陽性菌和軍團菌、支原體、衣原體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但對厭氧菌和腸球菌的作用較差。

1.藥理本品為半合成的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對需氧革蘭陰性杆菌有強大抗菌活性,抗菌譜與慶大黴素相似,對大腸埃希菌、銅綠假單胞菌、吲哚陰性和陽性變形杆菌、克雷伯杆菌、不動杆菌、枸櫞酸杆菌,以及沙雷杆菌和腸杆菌的部分菌株有良好的抗菌作用。對於結核杆菌、非典型性分枝杆菌和金黃色葡萄球菌(產酶和不產酶株)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其他革蘭陽性菌(包括糞鏈球菌)、厭氧菌、立克次體、真菌和病毒均對本品不敏感。本品對氨基糖苷乙酰轉移酶AAC(3)穩定,因此能產生該酶而耐卡那黴素、慶大黴素、妥布黴素和西索米星等的菌株對本品敏感。本品與-內酰胺類聯合用藥常可獲得協同作用。本品的作用機製是與細菌核糖體30S亞單位結合,抑製細菌蛋白質的合成。 2.毒理動物試驗資料提示,本品的耳毒性較慶大黴素和妥布黴素低,腎毒性比慶大黴素低。

注意事項

1.本製劑專供靜脈滴注,滴注時間為每100ml至少60分鍾。本製劑不宜與其它藥物同瓶混合靜滴,或在同一根靜脈輸液管內進行靜滴。2.腎功能不全者應減量或慎用,使用時參照用法用量中的詳細內容。3.有中樞神經係統疾病及癲癇史患者應慎用。4.喹諾酮類藥物尚可引起少見的光毒性反應(發生率小於0.1%)。在接受本品治療時應避免過度陽光曝曬和人工紫外線。如出現光敏反應或皮膚損傷時應停用本品。此外偶有用藥後發生跟踺炎或跟踺斷裂的報告,故如有上述症狀發生時須立即停藥並休息,嚴禁運動,直至症狀消失。

1.本品不是單純性尿路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及輕度皮膚軟組織感染的首選藥;敗血症治療中需聯合應用具協同作用的藥物;腹腔感染治療,宜加用甲硝唑等抗厭氧菌藥物。 2.下列情況應慎用本品:失水、第8對腦神經損害、重症肌無力或帕金森病及腎功能損害患者。 3.交叉過敏:對一種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如鏈黴素、慶大黴素過敏的患者,可能對本品過敏。 4.為避免或減少耳、腎毒性反應的發生,治療期間應定期監測尿常規、血尿素氮、血肌酐等,並密切觀察前庭功能及聽力改變。有條件者應進行血藥濃度監測,調整劑量使血藥峰濃度在16mg/L以下,且不宜持續較長時間(如2~3小時以上),穀濃度避免超過4mg/L。 5.腎功能減退患者應根據腎損害程度減量用藥(見用法用量)。 6.嚴重燒傷患者本品的血藥濃度可能較低,應根據血藥濃度測定結果調整劑量。 7.本品劑量相同時,發熱患者的血藥濃度較無發熱者低,血消除半衰期(t1/2b)亦較短,但退熱後血藥濃度可能增高,通常不須調整劑量。貧血患者本品的t1/2b也可能較短。 8.療程一般不宜超過14天,以減少耳、腎毒性的發生。 9.對實驗室檢查指標的幹擾:本品可使血糖、血堿性磷酸酶、血清氨基轉移酶和嗜酸性粒細胞等的測定值升高,使白細胞、血小板等的測定值降低,多呈一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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