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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黴唑倍他米鬆洗劑
克黴唑倍他米鬆洗劑

克黴唑倍他米鬆洗劑

處方 非醫保

通用名稱:克黴唑倍他米鬆洗劑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80488

生產企業: 上海仁虎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治療紅色毛癬菌、須發癬毛癬菌、絮狀表皮菌及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手、足癬和體、股癬,也可用於由白色念珠菌引起的皮膚念珠菌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克黴唑倍他米鬆洗劑
克黴唑倍他米鬆洗劑
複方酮康唑乳膏
複方酮康唑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份為每克含克黴唑10毫克、二丙酸倍他米鬆0.643毫克(相當於倍他米鬆0.5毫克)。

本品主要成分為酮康唑、丙酸氯倍他索和硫酸新黴素。

生產企業

上海仁虎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寶龍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80488

國藥準字H1097031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治療紅色毛癬菌、須發癬毛癬菌、絮狀表皮菌及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手、足癬和體、股癬,也可用於由白色念珠菌引起的皮膚念珠菌病。

主要用於皮膚淺表真菌感染,如手癬、足癬、體癬、股癬等。

用法用量

外用,將本品適量均勻地凃於患處,並溫和地揉搓,每日早晚各1次,對於體股廯不可超過2周,對於足廯不宜超過4周。或遵醫囑。使用前應搖勻。每周的用量不得超過45g(約為45ml)。

清洗後,取適量均勻塗擦患處。一日2次。療程:一般體股癬為2周,手足癬以4周為宜。

副作用

本品禁用於對本品中的組份及皮質類固醇藥物及咪唑類藥物過敏的患者。

對本品組成成分、其他吡咯類、氨基糖苷類及皮質激素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遵醫囑。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遵醫囑。 老人注意事項: 遵醫囑。

兒童注意事項: 請遵醫囑。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1.孕婦慎用。禁止長期、大麵積或大量使用本品。 2.哺乳期婦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項: 請遵醫囑。

成分

用於治療紅色毛癬菌、須發癬毛癬菌、絮狀表皮菌及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手、足癬和體、股癬,也可用於由白色念珠菌引起的皮膚念珠菌病。

主要用於皮膚淺表真菌感染,如手癬、足癬、體癬、股癬等。

藥理作用

尚不明確。

1酮康唑為咪唑類廣譜抗真菌藥,作用於真菌細胞膜,改變其通透性,對多種皮膚癬菌(如毛癬菌屬、小孢子菌屬、表皮癬菌屬等常見致病真菌等)、酵母菌和白色念珠菌等均有較強的抗菌作用,且不易產生耐藥性; 2丙酸氯倍他索為皮質類固醇激素,抗炎、抗過敏作用強,副作用小; 3新黴素對革蘭氏陽性球菌和革蘭氏陰性菌有良好的殺滅作用;故本品外用具有明顯的抗菌消炎止痛作用。

注意事項

1.僅限於皮膚外用,避免接觸眼、口及陰道。2.本品使用時不得采用封包的方式。3.使用時如發生刺激反應或過敏反應,應停止用藥並進行適當的治療。如同時伴有細菌性感染,應同時使用抗生素,如沒有出現預期的療效,應停止使用本品,直到細菌感染被充分控製。4.任何全身使用皮質類固醇藥物可出現的副反應包括腎上腺皮質功能抑製在局部使用皮質類固醇藥物時均可能出現,尤其對於兒童患者,由於皮膚表麵積與體重的比例相對較大,故更易產生全身毒副反應。因此,本品不宜長期、大麵積使用。5.不建議17歲以下及尿布疹患者是使用。6.本品用於體、股廯治療1周後,用於足廯治療2周後,病情未見好轉,應重新請醫生診斷。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1.避免接觸眼睛。 2.股癬患者,勿穿緊貼內褲或化纖內褲,宜穿棉織寬鬆內褲。 3.足癬患者,浴後將皮膚擦幹(特別趾間皮膚)。宜穿棉紗襪,每天更換。鞋應透氣。 4.為減少感染複發,對念珠菌病、體癬、股癬和花斑癬,治療至少需2~4周,脂溢性皮炎至少需4周或至臨床治愈。 5.本品含有強效丙酸氯倍他索,若長期、大麵積應用或采用封包治療,由於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腦-垂體-腎上腺(PHA)軸的抑製,部分患者可出現柯興綜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現,因此本品不能長期、大麵積應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療。 6.本品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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