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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胸腺肽
注射用胸腺肽

注射用胸腺肽

處方 非醫保

通用名稱:注射用胸腺肽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03900

生產企業: 大連珍奧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治療各種原發性或繼發性T細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種細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腫瘤的輔助治療。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動性肝炎、慢性遷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帶狀皰疹、生殖器皰疹、尖銳濕疣等;3.支氣管炎、支氣管哮喘、肺結核預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種惡性腫瘤前期及化療,放療合用並用;5.紅斑狼瘡、風濕性及類風濕性疾病、強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綜合症等;6.再生障礙性貧血、白血病、血小板減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結膜炎、過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婦女更年期綜合症等;9.多發性癤腫及麵部皮膚痤瘡等,銀屑病、扁平苔蘚、鱗狀細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兒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注射用胸腺肽
注射用胸腺肽
鹽酸多塞平乳膏
鹽酸多塞平乳膏
主要成分

胸腺肽α1及其他小分子多肽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學名稱:N,N-二甲基-3-二苯並(b,e)-噁庚英-11(6H)亞基-1-丙胺鹽酸。

生產企業

大連珍奧藥業有限公司

湖北科益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03900

國藥準字H2003087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治療各種原發性或繼發性T細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種細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腫瘤的輔助治療。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動性肝炎、慢性遷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帶狀皰疹、生殖器皰疹、尖銳濕疣等;3.支氣管炎、支氣管哮喘、肺結核預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種惡性腫瘤前期及化療,放療合用並用;5.紅斑狼瘡、風濕性及類風濕性疾病、強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綜合症等;6.再生障礙性貧血、白血病、血小板減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結膜炎、過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婦女更年期綜合症等;9.多發性癤腫及麵部皮膚痤瘡等,銀屑病、扁平苔蘚、鱗狀細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兒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用於慢性單純性苔癬,局限性瘙癢症,惡急性、慢性濕疹及異位性皮炎引起的瘙癢。

用法用量

皮下或肌肉注射:1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醫囑。靜脈滴注:一次20-80mg,溶於500ml0.9%氯化鈉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一日1次或遵醫囑。

外用塗於患處,每日2~3次。

副作用

陽性反應者忌用。

1因為本品具有抗膽堿作用,而且外用後可在血中檢出本品,因此對於未治療的窄角性青光眼或有尿瀦留傾向者、心功能不全、嚴重肝、腎損傷者以及有癲癇病史者禁用。 2既往有嚴重藥物過敏史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兒童禁用本品。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患者慎用。

成分

用於治療各種原發性或繼發性T細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種細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腫瘤的輔助治療。包括: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動性肝炎、慢性遷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2.帶狀皰疹、生殖器皰疹、尖銳濕疣等;3.支氣管炎、支氣管哮喘、肺結核預防上呼吸道感染等;4.各種惡性腫瘤前期及化療,放療合用並用;5.紅斑狼瘡、風濕性及類風濕性疾病、強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綜合症等;6.再生障礙性貧血、白血病、血小板減少症等;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結膜炎、過敏性鼻炎等;8.老年性早衰、婦女更年期綜合症等;9.多發性癤腫及麵部皮膚痤瘡等,銀屑病、扁平苔蘚、鱗狀細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10.兒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用於慢性單純性苔癬,局限性瘙癢症,惡急性、慢性濕疹及異位性皮炎引起的瘙癢。

藥理作用

藥效學:本品為免疫調節藥。具有調節和增強人體細胞免疫功能的作用,能促使T-淋巴細胞成熟。

藥理學本品具有阻斷H1和H2受體的作用,同時也是膽堿能受體和腎上腺素受體拮抗劑,其阻斷H1受體效價比苯海拉明強775倍,比安太樂強56倍,比賽庚啶強11倍。用本品117mg/kg、83mg/kg、50mg/kg皮膚給藥,對右旋糖酐引起的小鼠全身性瘙癢有明顯的抑製作用,對小鼠的皮膚血管通透性有明顯的降低作用,而且比苯海拉明強,並抑製磷酸組織胺引起的豚鼠過敏反應,對三種過敏模型的抗過敏作用均呈現較好的量效關係。毒理學本品對完整的以及破損的皮膚產生中度刺激性,但停藥一周可完全恢複。小鼠(口服)LD50148~178mg/kg,大鼠346~460mg/kg。

注意事項

1對於過敏體質者,注射前或治療終止後再用藥時需做皮內敏感試驗(配成25μg/ml的溶液,皮內注射0.1ml),陽性反應者禁用。2本品如出現混濁或絮狀沉澱物等異常變化,禁忌使用。

1.本品不能用於眼部及粘膜部位; 2.由於外用後仍可吸收入血,20%的患者外用後可有嗜睡,特別外用超過10%體表麵積時,應提醒患者不要駕駛車輛或操作危險的機器。本品連續使用不得超過8天。 3.用藥時應避免飲酒,因酒能加劇此藥的作用; 4.使用本品前至少兩周應停用單胺氧化酶(MAO)抑製劑類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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