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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黴素片
克拉黴素片

克拉黴素片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克拉黴素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60227

生產企業: 麗珠集團麗珠製藥廠

功能主治:適用於對克拉黴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氣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竇炎等;3.皮膚及軟組織的輕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窩組織炎、丹毒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克拉黴素片
克拉黴素片
馬來酸噻嗎洛爾滴眼液
馬來酸噻嗎洛爾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克拉黴素。

本品主要成份為馬來酸噻嗎洛爾。

生產企業

麗珠集團麗珠製藥廠

湖北遠大天天明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0960227

國藥準字H2004594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於對克拉黴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氣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竇炎等;3.皮膚及軟組織的輕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窩組織炎、丹毒等。

對原發性開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內壓療效。對於某些繼發性青光眼,高眼壓症,部分原發性閉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藥物及手術無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進一步增強降眼壓效果。

用法用量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0.25g,每12小時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時1次。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應連續服用6~14日。2.兒童:口服,6個月以上的兒童按體重一次7.5mg/kg,每12小時1次。或按以下方法給藥:體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時1次;體重12~19kg,一次0.125g,每12小時1次;體重20~29kg,一次0.1875g,每12小時1次;體重30~40kg,一次0.250g,每12小時1次;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應連續服用5~10日。

滴眼,一次1滴,一日1~2次,如眼壓已控製,可改為一日1次。如原用其他藥物,在改用本品治療時,原藥物不宜突然停用,應自滴用本品的第二天起逐漸停用。

副作用

1.對本品或大環內酯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2.孕婦、哺乳期婦女禁用。 3.嚴重肝功能損害者、水電解質紊亂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療者禁用。 4.某些心髒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動過緩、Q-T間期延長、缺血性心髒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1.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是眼燒灼感及刺痛。2.心血管係統:心動過緩,心率失常。3.神經係統:頭暈,加重重症肌無力的症狀,感覺異常,嗜睡,失眠,惡夢,抑鬱,精神錯亂,幻覺。4.呼吸係統:支氣管痙攣,呼吸衰竭,呼吸困難,鼻腔充血,咳嗽,上呼吸道感染。5.內分泌係統:掩蓋糖尿病患者應用胰島素或降糖藥後的低血糖症狀。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6個月以下兒童的療效和安全性尚未確定。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動物實驗中本品對胚胎及胎兒有毒性作用,同時本品及其代謝物可進入母乳中,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人的耐受性與年輕人相仿。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本品對於孕婦的安全性尚未確定。滴眼後可在哺乳期婦女乳汁中測到本品,因對授乳嬰兒具有多種潛在不良反應,需根據滴用本品對母親的重要性決定終止哺乳或終止用藥。兒童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老年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成分

適用於對克拉黴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氣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竇炎等;3.皮膚及軟組織的輕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窩組織炎、丹毒等。

對原發性開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內壓療效。對於某些繼發性青光眼,高眼壓症,部分原發性閉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藥物及手術無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進一步增強降眼壓效果。

藥理作用

1.藥理 本品為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對革蘭陽性菌如金黃色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球菌等有抑製作用,對部分革蘭陰性菌如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杆菌、淋病奈瑟菌、嗜肺軍團菌和部分厭氧菌如脆弱擬杆菌、消化鏈球菌、痤瘡丙酸杆菌等也有抑製作用,此外對支原體也有抑製作用。 本品特點為在體外的抗菌活性與紅黴素相似,但在體內對部分細菌如金黃色葡萄球菌、鏈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的抗菌活性比紅黴素強。本品與紅黴素之間有交叉耐藥性。 本品的作用機製是通過阻礙細胞核蛋白50S亞基的聯結,抑製蛋白合成而產生抑菌作用。 2.毒理 本品除體外染色體畸變試驗一次是弱陽性另一次為陰性結果外,其他體外致突變試驗如沙門菌/哺乳動物細胞微粒體試驗、細菌致突變頻率試驗、大鼠肝細胞DNA合成測定、小鼠淋巴瘤測定、小鼠顯性致死試驗和小鼠微核試驗均為陰性。 生育、生殖研究表明,雌性、雄性大鼠給用克拉黴素160mg/kg/日(以體表麵積計,是人用最大推薦劑量的1.3倍),對大鼠動情期、生育能力、分娩及子代的數量和存活率均無影響。給予猴子口服克拉黴素150mg/kg/日(以體表麵積計,是人用最大推薦劑量的2.4倍),出現胚胎喪失。 動物長期毒性研究未證實克拉黴素有致癌性。

注意事項

1.肝功能損害、中度至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慎用。 2.腎功能嚴重損害(肌酐清除率小於30ml/分鍾)者,須作劑量調整。常用量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劑0.5g,以後一次0.25g,一日2次。 3.本品與紅黴素及其他大環內酯類藥物之間有交叉過敏和交叉耐藥性。 4.與別的抗生素一樣,可能會出現真菌或耐藥細菌導致的嚴重感染,此時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時采用適當的治療。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與食物或牛奶同服,與食物同服不影響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藥濃度。

1.當出現呼吸急促、脈搏明顯減慢、過敏等症狀時,請立即停止使用本品。 2.使用中若出現腦供血不足症狀時應立即停藥。 3.心功能損害者,使用本品時應避免服用鈣離子拮抗劑。 4.對無心衰史的患者,如出現心衰症狀應立即停藥。 5.正在服用兒茶酚胺耗竭藥(如利血平)者,使用本品時應嚴密觀察。 6.冠狀動脈疾患、糖尿病、甲狀腺機能亢進和重症肌無力患者,用本品滴眼時需遵醫囑。 7.本品慎用於自發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島素或口服降糖藥治療的患者,因β受體阻滯劑可掩蓋低血糖症狀。 8.本品不易單獨用於治療閉角型青光眼。 9.與其他滴眼液聯合使用時,請間隔10分鍾以上。 10.定期複查眼壓,根據眼壓變化調整用藥方案。 11.用前應搖勻,避免容器尖端接觸眼睛,防止滴眼液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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