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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洛美沙星膠囊
鹽酸洛美沙星膠囊

鹽酸洛美沙星膠囊

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鹽酸洛美沙星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00646

生產企業: 北大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支氣管擴張伴感染、急性支氣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係統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腎盂腎炎、複雜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發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宮頸炎(包括產酶株所致者)等。3.胃腸道細菌感染:由誌賀菌屬、沙門菌屬、產腸毒素大腸杆菌、親水氣單胞菌、副溶血弧菌等。4.腹腔、膽道、傷寒等感染。5.骨和關節感染。6.皮膚軟組織感染。7.敗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竇炎、中耳炎、眼瞼炎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洛美沙星膠囊
鹽酸洛美沙星膠囊
加替沙星滴眼液
加替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洛美沙星。其化學名稱為±-乙基-6,8-二氟-1,4-二氫-7-(3-甲基-1-呱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鹽酸鹽。

本品主要成份為加替沙星。

生產企業

北大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雙科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00646

國藥準字H2005182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支氣管擴張伴感染、急性支氣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係統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腎盂腎炎、複雜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發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宮頸炎(包括產酶株所致者)等。3.胃腸道細菌感染:由誌賀菌屬、沙門菌屬、產腸毒素大腸杆菌、親水氣單胞菌、副溶血弧菌等。4.腹腔、膽道、傷寒等感染。5.骨和關節感染。6.皮膚軟組織感染。7.敗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竇炎、中耳炎、眼瞼炎等。

本品適用於敏感菌所引起的急性細菌性結膜炎。

用法用量

1.細菌性支氣管感染:口服,一次0.4g(4粒),一日1次,或一次0.3g(3粒),一日2次,療程7-14日。   2.急性單純性尿路感染:口服,一次0.4g(4粒),一日1次,療程7-10日;複雜性尿路感染,一次0.4g(4粒),一日1次,療程14日。   3.單純性淋病:口服,一次0.3g(3粒),一日2次。   4.手術感染的預防:口服,一次0.4g(4粒),手術前2-6小時服用。

第1~2天:清醒狀態下,2小時1次,1次1滴,每天8次;第3~7天:清醒狀態下,每天4次,1次1滴。

副作用

1.對本品或其他喹諾酮類藥物過敏者禁用。2.孕婦、嬰幼兒及18歲以下患者禁用。

眼部用藥常見的不良反應為結膜刺激、流淚、角膜炎和乳頭狀結膜炎,發生率約為5~10%。發生率在1~4%的不良反應為球結膜水腫、結膜充血、眼幹、流淚、眼部刺激、眼部疼痛、跟臉水腫、頭痛、紅眼、視力減退和味覺紊亂。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本品可使犬的承重關節軟骨永久性損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幾種未成年動物中也可致關節病發生,故嬰幼兒及18歲以下患者禁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本品可透過胎盤屏障,孕婦禁用。本品也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濃度接近血藥濃度,哺乳期婦女應用本品時應暫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患者腎功能有所減退,用藥量應酌減。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大鼠和家兔口服50mg/Kg/日加替沙星未發現致畸作用。而大鼠口服150mg/Kg/日可導致胎鼠骨骼/顱麵畸形或延遲骨化、前房肥大、體重減輕。圍產期口服200mg/Kg/日,出現流產、胎鼠圍產期死亡率增加。由於缺乏妊娠婦女使用加替沙星的研究資料,孕婦使用本品應谘詢醫生,權衡利弊後方可使用。加替沙星能在大鼠的乳汁中分泌,是否經人乳汁中分泌尚不清楚。哺乳期婦女應慎重。兒童用藥:1歲以下嬰兒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嬰兒慎用。老年用藥:老年患者和年輕患者使用加替沙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未見顯著不同。

藥理作用

本品為喹諾酮類抗菌藥。對腸杆菌科細菌如大揚埃希菌、誌賀菌屬、克雷伯菌屬、變形杆菌屬、腸杆菌屬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對本品亦呈現高度敏感;對不動杆菌、銅綠假單胞菌等假單胞菌屬、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鏈球菌等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本品通過作用於細菌細胞DNA螺旋酶的A亞單位,抑製DNA的合成和複製而起殺菌作用。

1.藥理作用 加替沙星為8-甲氧氟喹諾酮類外消旋化合物,體外具有廣譜的抗革蘭氏陰性和陽性微生物的活性,其R-和S-對映體抗菌活性相同。本品抗菌作用是通過抑製細菌的DNA旋轉酶和拓撲異構酶IⅣ,從而抑製細菌DNA複製、轉錄和修複過程。 體外試驗和臨床使用結果均表明,本品對以下微生物的大多數菌株具有抗菌活性(1)革蘭氏陽性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僅限於對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肺炎鏈球菌(對青黴素敏感的菌株)。(2)革蘭氏陰性菌:大腸杆菌、流感和副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卡他莫拉菌、淋病奈瑟菌、奇異變形杆菌。 (3)其他微生物:肺炎衣原體、嗜肺性軍團杆菌、肺炎支原體。 2.毒理研究 (1)遺傳毒性:Ames試驗中本品對多種菌株無致突變作用,但是體外對沙門氏菌株TA102的有致突變作用。中國倉鼠V79細胞的基因突變和中國倉鼠CHL/IU細胞的遺傳學試驗結果均為陽性。類似的結果在其它喹諾酮類的藥物也可見,這可能是由高濃度下本品對真核生物的IⅡ型DNA拓撲異構酶的抑製作用所致。本品經口和靜脈給藥的小鼠微核試驗、大鼠經口給藥的細胞遺傳學試驗、大鼠經口給藥的DNA修複試驗結果均為陰性。 (2)生殖毒

注意事項

1.腎功能減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據減退程度調整劑量。當患者血肌酐清除率≤40ml/分或≤0.67ml/秒時該藥劑量調整為:第一劑仍予0.4g(4粒),此後0.2g(2粒),一日1次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應注意監測肝功能。3.原有中樞神經係統疾患者,包括腦動脈硬化或癲癇病史者均應避免應用,有指征時權衡利弊應用。4.喹諾酮類藥物品種間存在交叉過敏反應,對任何一種喹諾酮類過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食物對本品的吸收影響少,可空腹亦可與食物同服。6.本品清除半衰期長達7-8小時,治療一般感染時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較重,或感染病原菌敏感性較低(如銅綠假單胞菌等)時,則宜予0.3g(3粒),每日2次。7.隻有在由多重耐藥菌引起的感染,細菌僅對喹諾酮類呈現敏感時,在權衡利弊後小兒才可應用本品。8.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時易發生結晶尿,故每日進水量必須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m以上。9.本品可引起光敏反應,至少在光照後12小時才可接受治療,治療期間及治療後數天內應避免過長時間暴露於明亮光照下。10.當出現光敏反應指征如皮膚灼熱、發紅、腫脹、水泡、皮疹、瘙癢及皮炎時應停止治療

1. 嚴格按照說明書或醫生指導使用;2. 避免與眼睛接觸;3.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4.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5. 兒童使用需在成人監護下;6. 使用後如出現不適症狀,應立即停藥並谘詢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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