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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氯芬酸鈉緩釋片(Ⅰ)
雙氯芬酸鈉緩釋片(Ⅰ)

雙氯芬酸鈉緩釋片(Ⅰ)

處方 非醫保

通用名稱:雙氯芬酸鈉緩釋片(Ⅰ)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9991134

生產企業: 上海複旦複華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急慢性風濕性、急慢性關節炎、急慢性強直性脊椎炎、骨關節炎。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3.腰背痛、扭傷、勞損及其他軟組織損傷。4.急性痛風。5.痛經或附件炎、牙痛和術後疼痛。6.創傷後的疼痛與炎症,如扭傷、肌肉拉傷等;7.耳鼻喉嚴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體炎、耳炎、鼻竇炎等),應同時使用抗感染藥物。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雙氯芬酸鈉緩釋片(Ⅰ)
雙氯芬酸鈉緩釋片(Ⅰ)
玻璃酸鈉滴眼液
玻璃酸鈉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雙氯芬酸鈉。其化學名稱為:[鄰-(2,6-二氯苯胺)]苯乙酸鈉。分子式:C14H10Cl2NNaO2分子量:318.13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鈉10mg。輔料為:無水枸櫞酸、枸櫞酸鈉、山梨醇、注射用水。

生產企業

上海複旦複華藥業有限公司

德國悟茲法姆藥業集團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9991134

注冊證號H2015015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急慢性風濕性、急慢性關節炎、急慢性強直性脊椎炎、骨關節炎。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3.腰背痛、扭傷、勞損及其他軟組織損傷。4.急性痛風。5.痛經或附件炎、牙痛和術後疼痛。6.創傷後的疼痛與炎症,如扭傷、肌肉拉傷等;7.耳鼻喉嚴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體炎、耳炎、鼻竇炎等),應同時使用抗感染藥物。

用於幹眼症,緩解幹眼症狀。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1次,一次1片(100mg),或者一日1~2次,一次1片(75mg),或遵醫囑。晚餐後用溫開水送服,需整片吞服,不要弄碎或咀嚼。

正常使用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頻率。如需使用頻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過10次)請在眼科醫生指導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隱形眼鏡時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軟性隱形眼鏡的配戴更加舒適,且不會形成任何的附著或殘留物。本品適於長期治療。

副作用

1對本品及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反應、哮喘、蕁麻疹或其他變態反應的患者禁用。 2消化道潰瘍禁用。

詳情見產品說明書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16歲以下兒童禁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禁用。 老人注意事項: 慎用。

本品可以用於孕婦及哺乳期婦女。

藥理作用

雙氯芬酸鈉是一種衍生於苯乙酸類的非甾體消炎鎮痛藥,其作用機理為抑製環氧化酶活性,從而阻斷花生四烯酸向前列腺素的轉化。同時,它也能促進花生四烯酸與甘油三脂結合,降低細胞內遊離的花生四烯酸濃度,而間接抑製白三烯的合成。雙氯芬酸鈉是非甾體消炎藥中作用較強的一種,它對前列腺素合成的抑製作用強於阿司匹林和消炎痛等。非臨床毒理研究:給大鼠口服雙氯芬酸鈉達每日2mg/kg,長期觀察,沒有發現腫瘤發生率增加。一項對小鼠二年的研究中,每日用藥2mg/kg,也未見到任何腫瘤易發傾向。各種突變研究沒有發現雙氯芬酸鈉誘發基因突變。給大鼠用藥每日4mg/kg,雌雄均未發生不育。急性毒性試驗結果:大鼠經口LD50為150mg/kg;小鼠經口390mg/kg。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鈉鹽,是一種存在於眼部和身體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質。玻璃酸鈉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麵形成一種規則、穩定、長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會引起視力模糊並可長時間保護眼睛不會有幹澀和刺激感。治療幹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淚液膜的穩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種與粘蛋白(1種淚液成分)化學結構、分子量和流變學性質都相似的物質。由於它的粘彈性,眼睛可以保持潤滑而不會引起視力損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結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麵的濕潤。

注意事項

1.血液係統異常、高血壓、心髒病患者慎用。2.因含鈉,對限製鈉鹽攝入量的病人應慎用。3.對那些有胃腸道症狀或曾有胃腸潰瘍病史,嚴重肝功能損害患者,如需應用雙氯芬酸,應置於嚴密的醫療監護之下。4.心、腎功能損害者正在應用利尿劑治療、進行大手術後恢複期患者以及由於任何原因細胞外液丟失的患者慎用,應慎用雙氯芬酸。5.用藥過程中,如出現明顯不良反應,應停藥。6.服用需整片吞服,不能弄碎。7.個別需要長期治療的患者,應定期檢查肝功能和血象,發生肝功損害時應用。8.有眩暈史或其他中樞神經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期間,應禁止

1.切勿將滴瓶頭接觸眼瞼及其表麵,以防汙染。2.海露玻璃酸鈉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藥同時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請在30分鍾後再使用本品。眼膏應在使用本品後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頻率。如每天使用需超過10次,請在眼科醫生指導下使用。4.孕婦、哺乳期婦女、兒童、老人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現眼部痛癢、燒灼感、眼睛刺痛、結膜充血等不適症狀時,應停止使用,嚴重者應到醫院就診。6.使用本品症狀未見改善時,應停止使用。7.為防止汙染,不應與其他人通用。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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