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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氯芬酸鈉緩釋片(Ⅴ)
雙氯芬酸鈉緩釋片(Ⅴ)

雙氯芬酸鈉緩釋片(Ⅴ)

處方 非醫保

通用名稱:雙氯芬酸鈉緩釋片(Ⅴ)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60228

生產企業: 天津中新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新新製藥廠

功能主治:1.急慢性風濕性、急慢性關節炎、急慢性強直性脊椎炎、骨關節炎。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3.腰背痛、扭傷、勞損及其他軟組織損傷。4.急性痛風。5.痛經或附件炎、牙痛和術後疼痛。6.創傷後的疼痛與炎症,如扭傷、肌肉拉傷等;7.耳鼻喉嚴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體炎、耳炎、鼻竇炎等),應同時使用抗感染藥物。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雙氯芬酸鈉緩釋片(Ⅴ)
雙氯芬酸鈉緩釋片(Ⅴ)
替硝唑含片
替硝唑含片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為雙氧芬酸鈉。

本品主要成份為替硝唑。

生產企業

天津中新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新新製藥廠

深圳市中聯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0960228

國藥準字H2005076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急慢性風濕性、急慢性關節炎、急慢性強直性脊椎炎、骨關節炎。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3.腰背痛、扭傷、勞損及其他軟組織損傷。4.急性痛風。5.痛經或附件炎、牙痛和術後疼痛。6.創傷後的疼痛與炎症,如扭傷、肌肉拉傷等;7.耳鼻喉嚴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體炎、耳炎、鼻竇炎等),應同時使用抗感染藥物。

用於脆弱類杆菌、梭狀芽胞杆菌、牙齦卟啉菌、厭氧消化鏈球菌、產黑色素類杆菌等敏感厭氧菌所致的輕、中度牙周炎及冠周炎的輔助治療。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1次,一次1片(100mg),或者一日1~2次,一次1片(75mg),或遵醫囑。晚餐後用溫開水送服,需整片吞服,不要弄碎或咀嚼。

口腔局部含用,每次1片,每次口腔滯留時間為20~30分鍾,每日4次,連用3~6天。或遵醫囑。

副作用

1.對本品及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反應、哮喘、蕁麻疹或其他變態反應的患者禁用。 2.消化道潰瘍禁用。

對本品或吡咯類藥物過敏者以及有中樞神經疾病和血液病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16歲以下的兒童不宜服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在妊娠期間,一般不宜使用,尤其是妊娠後3個月。哺乳期婦女不宜服用。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人慎用。

兒童注意事項: 同成人用法用量。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項: 同成人用法用量。

成分

1.急慢性風濕性、急慢性關節炎、急慢性強直性脊椎炎、骨關節炎。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3.腰背痛、扭傷、勞損及其他軟組織損傷。4.急性痛風。5.痛經或附件炎、牙痛和術後疼痛。6.創傷後的疼痛與炎症,如扭傷、肌肉拉傷等;7.耳鼻喉嚴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體炎、耳炎、鼻竇炎等),應同時使用抗感染藥物。

用於脆弱類杆菌、梭狀芽胞杆菌、牙齦卟啉菌、厭氧消化鏈球菌、產黑色素類杆菌等敏感厭氧菌所致的輕、中度牙周炎及冠周炎的輔助治療。

藥理作用

雙氯芬酸鈉是一種衍生於苯乙酸類的非甾體消炎鎮痛藥,其作用機理為抑製環氧化酶活性,從而阻斷花生四烯酸向前列腺素的轉化.同時,它也能促進花生四烯酸與甘油三脂結合,降低細胞內遊離的花生四烯酸濃度,而間接抑製白三烯的合成。雙氯芬酸鈉是非甾體消炎藥中作用較強的一種,它對前列腺素合成的抑製作用強於阿司匹林和消炎痛等。非臨床毒理研究:給大鼠口服雙氯芬酸鈉達每日2mg/kg,長期觀察,沒有發現腫瘤發生率增加.一項對小鼠二年的研究中,每日用藥2mg/kg,也未見到任何腫瘤易發傾向.各種突變研究沒有發現雙氯芬酸鈉誘發基因突變.給大鼠用藥每日4mg/kg,雌雄均未發生不育。急性毒性試驗結果:大鼠經口LD50為150mg/kg;小鼠經口390mg/kg。

藥理作用替硝唑的殺菌機製尚不十分清楚,可能是其硝基還原成一種細胞毒,作用於細菌的DNA代謝過程使其死亡。替硝唑對原生動物,如陰道毛滴蟲具有活力,對溶組織內阿米巴和蘭伯氏賈滴蟲均有活力;對厭氧菌(包括類杆菌和其它梭形杆菌)、消化球菌、消化鏈球菌、梭狀芽胞杆菌等亦有抑菌作用。需氧菌和兼性需氧菌如蛛網菌、丙酸杆菌和放線菌對替硝唑有耐藥性。毒理研究動物試驗顯示替硝唑有致癌和致畸可能性。

注意事項

1.血液係統異常、高血壓、心髒病患者慎用; 2.因含鈉,對限製鈉鹽攝入量的病人應慎用; 3.對那些有胃腸道症狀或曾有胃腸潰瘍病史,嚴重肝功能損害患者,如需應用雙氯芬酸,應置於嚴密的醫療監護之下; 4.心、腎功能損害者正在應用利尿劑治療、進行大手術後恢複期患者以及由於任何原因細胞外液丟失的患者慎用,應慎用雙氯芬酸; 5.用藥過程中,如出現明顯不良反應,應停藥; 6.服用需整片吞服,不能弄碎; 7.個別需要長期治療的患者,應定期檢查肝功能和血象,發生肝功損害時應停用; 8.有眩暈史或其他中樞神經疾病史的患者

1.本品為口腔局部含化製劑,不宜口服。 2.本品在口腔內含化時,每次應滯留20-30分鍾。 3.使用本品期間,禁飲含酒精的飲料。否則可能出現腹部痙攣,麵部潮紅等反應。 4.發生神經係統反應時,應及時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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